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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183K095393154/2015-04334
分  类: 安全生产监管 ; 通知
发文机关: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5年09月23日
标      题: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惠市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德府办发〔2013〕32号
发布日期: 2015年09月23日
索  引 号: 11220183K095393154/2015-04334 分  类: 安全生产监管 ; 通知
发文机关: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5年09月23日
标      题: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惠市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德府办发〔2013〕32号 发布日期: 2015年09月23日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德惠市消防安全隐患

集中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德府办发〔2013〕3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局办,各直属单位:

  《德惠市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6月13日

德惠市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公安部和省政府各级领导的重要指示和讲话精神,深刻吸取“6·3”吉林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特大事故教训,坚决严防此类事故的再次发生,市委、市政府决定于2013年6月8日至9月30日在全市集中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检查、大整改。结合全市消防安全情况,根据《长春市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特制定我市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着力解决重大消防问题,着力整改消防安全隐患,着力查处消防违法行为,强化社会单位主体意识,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提高消防安全管理能力,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确保不发生恶性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二、整治任务

  (一)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对宾馆、饭店、商场、市场、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医院、学校、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等人员密集场所全部排查一遍。重点排查: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消防行政审批情况;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及保持完好有效情况;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疏散设施畅通情况;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敷设、维护保养、检测情况;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四个能力”建设情况;违规使用明火情况;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实施演练情况;门窗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障碍物情况。

  (二)高层地下建筑消防安全隐患。对高层地下建筑全部排查一遍。重点排查: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及保持完好有效情况;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疏散设施畅通情况;防火、防烟分区设置情况;避难层、前室与消防验收时的使用性质相符情况;消防栓、消防水泵接合器设置情况;液化石油气和储瓶间使用、设置情况;管道井、电缆井、烟道、垃圾道等防火分隔设置情况;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三)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隐患。对服装、家具、塑料、印染、印刷、屠宰、食品加工和日用百货及工艺品生产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全部排查一遍。重点排查:消防行政审批情况;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疏散设施畅通情况;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及保持完好有效情况;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储存和使用情况;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和线路、管路的敷设、维护保养、检测情况;建筑物或者场所使用情况与消防验收或者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时的使用性质相符情况;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四)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消防安全隐患。对所有在建工程施工工地全部排查一遍。重点排查:消防车通道设置及畅通情况;楼梯间和出入口临时标志、临时应急照明设置情况;临时消防水源设置情况;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设置及配备情况;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设置情况;员工集体宿舍设置情况;可燃易燃材料存放、使用情况;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及电气设备使用、线路敷设情况;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操作规程制定和落实情况。

  (五)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对加油站、加气站、油库、燃气储罐站、粮棉木材可燃物资储存仓库、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单位全部排查一遍。重点排查: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消防行政审批情况;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生产、储存、经营、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情况;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防火、灭火、防雷、防爆、泄压、防静电、防渗漏、防隔等安全设施配备情况;明火作业和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情况;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落实情况;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和实施演练情况;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及保持完好有效情况。

  (六)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2012-2013年冬春防火百日会战工作情况通报》中所附的140项重大火灾隐患,全部列入整改计划,落实“四定”,即定方案,制定详细的整改计划、阶段和时限;定责任,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整改责任;定资金,协调落实整改资金;定措施,跟踪隐患整改进度,加强重点看护。符合重大火灾隐患立案标准的,按照程序立案,各级政府实行挂牌督办。对不能及时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落实危险部位的看护措施。

  (七)农村消防安全隐患。对农村连片村屯、城乡结合部全部排查一遍,重点排查:农村柴草堆垛消防管理情况;倾倒液化气残液体、灰土情况;室外动火、烧荒情况;消防水源设置情况;“一乡一车一站”和“一村一泵一队”达标情况;消防组织建设和村民防火公约落实情况;消防宣传教育情况。

  (八)大型会事涉会场所消防安全隐患。对召开各类重要会事的会场要重点排查: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疏散设施畅通情况;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及保持完好有效情况;临时建筑物设置情况;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和实施演练情况;电台、电视台、党政机关、油水电气热等单位消防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九)“十小场所”消防安全隐患。小公寓(出租房屋、黑窝点)、小旅店、小洗浴(足疗)、小歌(舞)厅、小网吧(游戏厅)、小饭店、小养老院、小补习班(托儿所、幼儿园)、小工厂(作坊、加工点)、小市场(超市、废品收购站)等全部排查一遍。重点排查: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情况;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及保持完好情况;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和线路、管路的敷设、维护保养、检测情况;“四个能力”建设情况;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实施演练情况;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情况;门窗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情况;使用用途变更情况。

  三、责任措施

  (一)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规定,负责行业系统单位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的组织实施、隐患排查、隐患整改、消防责任落实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市教育局负责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和隐患整改的组织、监督、检查、指导、考评工作;市卫生局负责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和隐患整改的组织、监督、检查、指导、考评工作;市民政局负责养老院、福利院消防安全管理和隐患整改的组织、监督、检查、指导、考评工作;市安监局负责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和隐患整改的组织、监督、检查、指导、考评工作;市住建局负责全市高层建筑及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和隐患整改的监督、检查、指导、考评工作;市人防办负责地下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和隐患整改的监督、检查、指导、考评工作;市文广新局负责文化娱乐场所、大型文体活动、演出活动消防隐患排查整改的监督、检查、指导工作;市宗教局负责宗教场所消防隐患整改的监督、检查指导工作。市交通局负责交通运输企业、客运企业消防隐患整改的监督、检查、指导工作;市畜牧局负责养殖加工企业消防隐患整改的监督、检查、指导工作;市公安局负责“十小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和隐患整改的监督、检查、考评工作。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做好职责范围内所属单位消防隐患整改的监督、检查、考评工作。

  (二)街道(乡镇)办事处负责对本乡镇(街道)区域内存在火灾隐患的弃管楼、“十小场所”、居民区、行政村进行排查建档。对本区域内存在火灾隐患的“十小场所”、居民区、行政村进行排查建档,督办本区域内存在消防隐患的弃管楼、“十小场所”、居民区、行政村消防安全防范工作,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十小场所”、居民区、行政村进行临时看管,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性消防工作。

  (三)公安派出所负责辖区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社区、村民委、居民住宅区内的物业服务业的消防监督检查、火灾事故调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消防部门负责继续深入推进“防火墙”工程,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基础建设。对列管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依法开展消防监督检查、火灾隐患督促整改、消防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工作。重点检查肉禽屠宰、食品加工、制药等厂房封闭企业消防设施、消防通道、消防材料、消防演练情况。对各类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劳动密集型企业进行消防安全治理。组织、指挥、承担火灾扑救,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行为,参加政府统一领导的应急救援工作。公安机关负责抓好消防安全集中排查整治行动的组织实施、情况调度、检查指导和考评验收工作。

  (四)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负责制定本单位消防隐患排查整治方案,对本单位消防隐患进行排查建档,整改各类火灾隐患。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备消防设施、器材并保证完好有效,保障消防疏散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落实内部消防安全责任,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开展消防应急演练。

  五、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市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副市长王华安为组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王涛、市公安局副局长王辉、市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王卓为副组长,各乡(镇、街)主要领导、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负责行动的组织指挥、工作部署、沟通协调和检查督导工作。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大队,消防大队大队长王卓任办公室主任(兼)。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行业主管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对本乡镇(街道)、本部门的消防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的指挥部署。

  (二)要严格落实责任。落实领导责任,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的“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领导是分管战线消防工作的具体责任人,要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落实排查整改责任,谁排查、谁负责,谁整改、谁负责,确保不走过场、不留隐患。行动期间对发生有影响火灾事故的进行责任倒查,谁分管谁负责,谁的问题谁负责,谁出事谁负责,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对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三)要强化督导检查。由市政府督查室牵头,组织市公安局、市公安消防大队成立联合督查组,制定专项督查方案,对各乡(镇)街、行业主管部门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严查各项任务落实,每次督查都要下发督查通报,抄报市领导。

  (四)要加强组织调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每月召开有各乡(镇)街、行业主管部门主管领导和联络员参加的联席会、调度会或碰头会,对整治行动进行调度,协调解决发现的问题。各乡(镇)街、行业主管部门每周要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上报工作情况。各乡(镇)街、行业主管部门于6月19日前将本单位联络员及联系方式报市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公安消防大队)。

  抄送:市委办、人大办、政协办,市法院、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6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