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德惠市清理整治路边
大排档露天烧烤工作方案的通知
德府办发〔2013〕4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局办,各直属单位:
《德惠市清理整治路边大排档露天烧烤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8月2日
德惠市清理整治路边大排档露天烧烤工作方案
随着夏季的到来,我市城区路边大排档露天烧烤呈扩散蔓延之势。路边大排档露天烧烤的出现,既影响城市形象,同时也存在食品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和治安、环保等方面的隐患,亟待进行整顿和规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保民生、促稳定、构和谐的总体要求,坚持集中整顿和日常监管相结合、行业自律和部门监管相结合、清理整治和长效机制建立相结合,打造清新整洁、健康宜居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建设幸福平安德惠。
二、工作目标
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相关部门各负其责,路边大排档露天烧烤经营者是第一责任人”的原则,实行由市行政执法局牵头,市食药监局、市工商局、市环保局、市环卫处、市公安局、市食安办等多部门联合执法的管理机制,形成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严格落实路边大排档露天烧烤经营者对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等负主体责任的责任制,实现市容整洁、交通有序、经营规范、便民利民的工作目标,确保不发生各类安全事故。
三、工作任务
(一)统一确定路边大排档露天烧烤的经营区域和经营时间。
(二)加强路边大排档露天烧烤经营者的申请、审批、备案登记管理工作。
(三)规范路边大排档露天烧烤临时《餐饮服务许可证》、临时《营业执照》的发放标准和审批流程。
(四)规范路边大排档露天烧烤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加大日常安全监管和指导力度,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五)依法取缔占道经营、外溢经营、未经审批擅自经营、无证无照等非法经营活动。
四、整治时间
本次清理整治工作从2013年8月1日起至10月31日结束。
五、组织机构
为确保这次清理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市政府成立清理整治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副市长南振波担任,副组长由市行政执法局局长杨海涛、市食药监局局长甘荔枝担任,成员由市食药监局、市工商局、市环保局、市环卫处、市公安局、市食安办等部门主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行政执法局,主任由杨海涛局长兼任。
六、工作职责及分工
(一)市行政执法局:对路边大排档露天烧烤负行业主管责任,主要负责规划路边大排档露天烧烤的经营区域和经营时间,负责路边大排档露天烧烤的申请、审批、登记备案,与路边大排档露天烧烤经营者签订《安全承诺书》,负责取缔占道经营、外溢经营、未经审批擅自经营的路边大排档露天烧烤,以及其他日常管理等工作。
(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办理临时《餐饮服务许可证》和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检查从业人员是否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经营场所是否有封闭的垃圾、污物和废弃油脂存放设施;是否使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水;是否有防尘、防腐、防雨、防鼠蝇虫等设施;是否使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餐饮(炊)具;是否按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等。
(三)市工商局:主要负责办理临时《营业执照》,协助相关部门做好路边大排档露天烧烤的清理取缔工作。
(四)市环卫处:主要负责垃圾清运、卫生保洁工作。
(五)市环保局:主要负责环境污染和噪音治理工作。
(六)市公安局:主要负责治安和消防工作。
(七)市食品安全办:主要负责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这次清理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成立清理整治工作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将具体任务和监管责任层层分解,实行路边大排档露天烧烤摊贩集中区域专人负责制,将清理整治和日常监管结合起来,增加巡查频次和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查处,最大限度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二)坚持以人为本,统筹规划区域。要坚持“主要街路绝对禁止、次要街路及巷路适当放开”的原则,选择远离污染源(周边25米之内不得有开放式厕所、垃圾堆、畜禽养殖及其他开放性污染源)、不影响城市建设和市容市貌、不影响交通、不扰民、方便经营的地段,集中安排路边大排档露天烧烤。严禁路边大排档露天烧烤经营者在指定的地点外从事经营活动。
(三)强化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各部门要强化沟通,密切配合,加大联合执法的力度,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四)加强宣传培训,营造社会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这次清理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普及安全知识,加强宣传教育,提高路边大排档露天烧烤经营者的诚信经营、守法经营意识,监管人员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以及广大市民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抄送:市委办、人大办、政协办,市法院、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8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