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德惠市农村环境卫生
集中整治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德府办发〔2014〕1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局办,各直属单位:
《德惠市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月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26日
德惠市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月活动实施方案
按照省、长春市的总体部署和《德惠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行动计划》的具体要求,为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村生态文明发展水平,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月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目标要求,以农村垃圾清运和卫生保洁为突破口,着力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基础设施和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农民卫生环保意识,建立健全农村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使我市农村环境卫生状况得到明显改观,为建设美丽乡村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要从实际出发,按照镇区、村屯分别确定任务,选准主攻方向和突破口,制定切实可行的标准,分头治理。
(二)坚持公共空间优先治理的原则。以农户的院墙和篱笆为限,外面的空间定义为公共空间。优先治理公共空间,严禁在公共空间乱堆乱放、乱泼乱倒。
(三)坚持典型引路、整体推进的原则。结合样板村、先进村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重点村建设,切实抓好不同类型村屯的治理工作,打造一批典型和样板,带动全市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月活动深入开展。
(四)坚持突击治理、长效管理的原则。春夏秋三季,各乡(镇)、街都要集中力量进行环境卫生突击治理,全面清理生产和生活垃圾,彻底解决“垃圾围村”问题,逐步加强基础设施配套能力。加强农村保洁队伍建设,配置保洁设施,完善村规民约,着力探索农村环境卫生管理的长效机制,逐步实现环境卫生管理的常态化和法治化。
(五)坚持政府引导、农民主体的原则。建立健全乡容村貌目标考核体系,并纳入到全市农村工作目标责任制绩效考评体系,注重发挥政府的导向作用,调动农民积极性,引导农民自主开展治理活动,集中群众智慧,切实改善生产生活环境。
三、治理任务及验收标准
(一)镇区环境卫生治理任务及验收标准
1.治理任务。及时清运垃圾,清除卫生死角。强化病媒生物防治,有效控制“四害”孳生。设置垃圾固定堆放点或中转站,配齐垃圾清运设备,加快垃圾处理厂建设及更新改造步伐。突出抓好乡镇“大集”的秩序维护和散集后的环境卫生清理运输,有条件的乡镇积极推进“退集入市”。突出治理镇区沟渠、河流、排水明沟的垃圾淤塞问题,对乱倒垃圾的不文明行为加大处罚力度。落实“门前三包”制度和街道、公共场所每日清扫制度。深入开展文明村镇、文明户考核评比,引导镇区居民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有条件的乡镇要积极创建省级卫生乡镇。
2.验收标准。要成立环境卫生执法大队,设置专职保洁队伍,乡镇环卫公共设施及清运工具完备整齐,垃圾中转站和填埋场建设达到标准,垃圾日产日清。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基本建立,镇区居民卫生习惯良好。
(二)村屯环境卫生治理任务及验收标准
1.治理任务。在全市村屯,广泛开展以清垃圾、清柴草、清粪堆、清院落、清沟渠、清死角和消灭老鼠、蟑螂、蚊子、苍蝇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环境清洁工程。清理公路主干道、田间地头和村内公共空间的各类积存垃圾,解决好垃圾围村、围田、围路问题;清理乱堆乱放的柴草垛,统一堆放,远离村屯,整齐美观;清理村内街道两旁和田间地头散落堆放的粪堆,农户饲养畜禽新产生的粪便要及时清运到屯外,建设堆肥场;清理院落内私搭乱建、墙壁乱涂乱画、室内环境卫生不整洁问题,规整院内堆放物品,做到室内和院落整齐清洁、明亮舒畅,拆除残垣断壁和废弃的棚架、圈舍和仓房等;清理村道、屯道、巷道两侧的排水沟和河流内的垃圾污物,保持排水通畅;深入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积极消灭老鼠、蟑螂、蚊子和苍蝇,提高农村公共卫生管理水平。深入开展文明村镇、文明户考核评比,引导农民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建立环境卫生管护长效机制,防止反弹现象发生。
有条件的村屯要设置垃圾固定堆放点,落实垃圾清运设备和专兼职保洁员,建立村屯公共场所定期清扫制,积极创建省级卫生村。
2.验收标准。环境卫生治理要达到“三消灭、两建立”标准,即:消灭垃圾围村、消灭柴草垛进屯、消灭“四害”;普遍建立环境卫生保洁村规民约,普遍建立环境整治“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有条件的村,要积极建立专兼职保洁队伍和保洁制度。样板村、先进村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重点村,要求必须设立专职保洁员,配备完善的环卫设施,建立卫生保洁长效机制。
四、实施步骤
今年的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月活动,共分三大战役,各有侧重点。
(一)春季战役。时间为3月20日至4月30日,以清理越冬垃圾为重点,根治“垃圾围村”现象,消除各类传染病滋生传播环境。
(二)夏季战役。时间由各乡(镇)、街自行确定,以绿化美化亮化为重点,提升基础设施装配水平。
(三)秋季战役。时间为10月15日至11月15日,以整治生产垃圾为重点,杜绝柴草垛进屯,改变农民生活习惯。
五、保证措施
(一)成立组织机构。市里成立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月活动领导小组,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农业和城建工作领导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对全市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月活动的统一组织领导。各乡(镇)、街和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上下协调、层层负责的组织领导体系。
(二)明确责任分工。市新农村办负责全市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月活动的组织协调、综合指导,并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市活动月开展情况进行督导验收,具体抓好村屯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抓好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所在地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宣传部(文明办)负责宣传报道和文明村镇、文明村评比指导工作,做好宣传发动、活动进展情况以及活动中的先进典型、经验做法、好人好事的宣传报道;行政执法局负责乡(镇)、街市容秩序指导;爱卫办重点负责乡镇镇区环境卫生整治业务指导;农业局重点负责“农村沼气”等清洁能源工程建设;民生办要把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月活动作为一项重点民生工程督促检查;财政局负责落实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月活动的经费支持和保障;交通局负责农村道路建设以及修缮管护工作;环保局要做好农村生态环境整治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水利局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行业管理和监督检查;林业局负责绿化美化村屯项目的规划和建设指导;畜牧局负责养殖业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的宣传指导。各乡(镇)、街和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从实际出发,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设计环境卫生整治标准,明确责任分工,切实加大投入力度,自行组织阶段性验收。各村要按照市乡两级方案的要求,明确工作重点和工作标准,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监督检查。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要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新农村办公室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对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月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严格的督促检查。考核结果作为乡(镇)、街工作目标责任制绩效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
(四)广泛宣传发动。在市电视台开辟专栏,随时报道整治进度,每月都要报道一次整治结果。好的要及时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提供借鉴;差的要予以曝光,及时查找不足,限期整改。各乡(镇)、街要采取挂条幅、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大张旗鼓地搞好宣传发动,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确保整治活动取得预期效果。
抄送:市委办、人大办、政协办,市法院、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