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开展清理整治非法营运专项活动的通知
德府办发〔2015〕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直各相关部门:
为规范道路运输秩序,净化营运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开展为期一年的清理整治非法营运专项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从严打击非法营运行为,规范道路运输秩序。
二、整治重点
(一)严厉打击非法营运“黑车”。
(二)依法规范班线客车超员、不按规定线路时间发车行驶等非法经营行为。
(三)从严查处出租车乱涨价、停留某场所主动揽客等行为。
(四)集中整治非法改装、超限运输行为。
(五)取缔利用残疾人用车、电动三轮车非法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行为。
三、行动时间
专项行动从2015年1月8日开始,到2015年12月31日结束。
四、任务分工
(一)德惠广播电视台负责活动的宣传工作。要组织新闻媒体,坚持正面舆论引导,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依法取缔非法营运行为的重要意义及非法营运的危害,做好整治期间的宣传动员和报道工作。
(二)市公安局负责选派警力常驻市交通运输局。严打击非法营运行为,保证正常的整治执法环境。对妨碍依法执行公务以及暴力抗法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对利用残疾人用车、电动三轮车非法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行为的查扣工作,并及时将非法营运行为案件向市交通运输部门移交。
(四)市交通运输局要成立综合执法督查组,行使内部督查和综合执法职能,做好非法营运行为的查处工作。
(五)市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做好非法生产销售拼装、改装机动三轮车、电瓶三轮车、残疾人机动三轮车的查处工作。
(六)市残联负责做好从事非法营运残疾人员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
(七)市信访局负责做好整治活动期间上访人员的教育、政策解释等工作。
五、相关要求
(一)各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在此次综合整治活动中,要按照法定程序依法办事。市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掌握处罚标准,发现营私舞弊、擅自降低处罚标准或将非法营运车辆私自放行的,由市纪检监察部门追究责任。
(二)市公安局要抽调警力协助做好综合整治期间的信访接待工作,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实施。
(三)各乡(镇)、街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力量,及时做好整治期间发生的信访案件处置工作。
(四)各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集中力量对重点区域、路段、站点的非法营运行为进行打击,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六、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活动取得实效,决定成立德惠市清理整顿非法营运专项活动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活动的全面领导和组织实施。
组 长:赫 哲 市长
副组长:白松巍 副市长
夏明君 副市长兼公安局局长
成 员:宁海春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风虎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李德军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李桂军 市残联理事长
佟立皓 市信访局局长
袁凤山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晓波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大队长
王树岩 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公路管理段段长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月8日
抄送:市委办、人大办、政协办,市法院、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