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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183K095393154/2015-04240
分  类: 公路 ; 通知
发文机关: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5年09月23日
标      题: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清理整治非法营运专项活动的通知
发文字号: 德府办发〔2015〕2号
发布日期: 2015年09月23日
索  引 号: 11220183K095393154/2015-04240 分  类: 公路 ; 通知
发文机关: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5年09月23日
标      题: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清理整治非法营运专项活动的通知
发文字号: 德府办发〔2015〕2号 发布日期: 2015年09月23日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开展清理整治非法营运专项活动的通知

德府办发〔2015〕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直各相关部门:

  为规范道路运输秩序,净化营运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开展为期一年的清理整治非法营运专项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从严打击非法营运行为,规范道路运输秩序。

  二、整治重点

  (一)严厉打击非法营运“黑车”。

  (二)依法规范班线客车超员、不按规定线路时间发车行驶等非法经营行为。

  (三)从严查处出租车乱涨价、停留某场所主动揽客等行为。

  (四)集中整治非法改装、超限运输行为。

  (五)取缔利用残疾人用车、电动三轮车非法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行为。

  三、行动时间

  专项行动从2015年1月8日开始,到2015年12月31日结束。

  四、任务分工

  (一)德惠广播电视台负责活动的宣传工作。要组织新闻媒体,坚持正面舆论引导,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依法取缔非法营运行为的重要意义及非法营运的危害,做好整治期间的宣传动员和报道工作。

  (二)市公安局负责选派警力常驻市交通运输局。严打击非法营运行为,保证正常的整治执法环境。对妨碍依法执行公务以及暴力抗法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对利用残疾人用车、电动三轮车非法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行为的查扣工作,并及时将非法营运行为案件向市交通运输部门移交。

  (四)市交通运输局要成立综合执法督查组,行使内部督查和综合执法职能,做好非法营运行为的查处工作。

  (五)市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做好非法生产销售拼装、改装机动三轮车、电瓶三轮车、残疾人机动三轮车的查处工作。

  (六)市残联负责做好从事非法营运残疾人员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

  (七)市信访局负责做好整治活动期间上访人员的教育、政策解释等工作。

  五、相关要求

  (一)各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在此次综合整治活动中,要按照法定程序依法办事。市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掌握处罚标准,发现营私舞弊、擅自降低处罚标准或将非法营运车辆私自放行的,由市纪检监察部门追究责任。

  (二)市公安局要抽调警力协助做好综合整治期间的信访接待工作,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实施。

  (三)各乡(镇)、街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力量,及时做好整治期间发生的信访案件处置工作。

  (四)各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集中力量对重点区域、路段、站点的非法营运行为进行打击,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六、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活动取得实效,决定成立德惠市清理整顿非法营运专项活动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活动的全面领导和组织实施。

  组 长:赫 哲 市长

  副组长:白松巍 副市长

  夏明君 副市长兼公安局局长

  成 员:宁海春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风虎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李德军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李桂军 市残联理事长

  佟立皓 市信访局局长

  袁凤山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晓波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大队长

  王树岩 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公路管理段段长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月8日

  抄送:市委办、人大办、政协办,市法院、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