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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183K095393154/2015-04220
分  类: 安全生产监管;重大工作部署 ; 通知
发文机关: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5年09月23日
标      题: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惠市2013年“安全建设年”活动专项推进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德府办发〔2013〕18号
发布日期: 2015年09月23日
索  引 号: 11220183K095393154/2015-04220 分  类: 安全生产监管;重大工作部署 ; 通知
发文机关: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5年09月23日
标      题: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惠市2013年“安全建设年”活动专项推进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德府办发〔2013〕18号 发布日期: 2015年09月23日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德惠市2013年“安全建设年”活动

专项推进方案的通知

德府办发〔2013〕1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局办,各直属单位:

  现将2013年“安全建设年”活动生产安全、公共卫生安全、食品药品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治安安全、城市公用设施和房屋安全、自然灾害防控专项推进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7日

2013年“安全建设年”活动生产安全专项推进方案

  根据市政府《2013年“安全建设年”活动总体方案》要求,为切实加强我市生产安全建设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开展“安全建设年”活动为载体,以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着力提升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扎实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打非治违、培训和宣传教育,为发展建设创造良好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工作目标

  1.不突破长春市政府下达的2013年度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标准化达标;

  2.建设工程百亿元产值死亡人数控制在三人以内;

  3.长春电网不发生重特大事故;

  4.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整治率达到100%。

  (二)工作重点

  以建设工程、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工业和电力企业以及特种设备安全为重点,组织开展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推动企业建立规范化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1.建筑工程安全建设:集中开展超重机械设备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等三个方面的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施工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市政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暖房子改造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搞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评审标准化工作,施工现场推广使用整体提升脚手架。

  2.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建设:实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和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制,有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继续在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工作,确保符合条件有生产储存设备设施的生产经营单位实现达标,组织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开展重大危险源辨识,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3.工业企业安全建设:推进冶金、有色、机械、建材、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确保实现规模以上企业完成达标,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推动人群密集场所和公共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现全市工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4.电力企业安全建设:以打击非法建筑、违规堆放易燃物品、违法作业行为为重点,通过严密组织、重点打击、中止供电、联合执法等措施,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切实解决当前电网安全领域比较突出的非法违法问题,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5.特种设备企业安全建设:突出抓好弃管电梯、小锅炉、车载气瓶和民用液化气钢瓶、公共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进一步规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的发证工作,及时发现和有效治理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严厉打击特种设备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减少事故的发生。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日至4月20日)。按照生产安全专项推进组的总体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认真部署本年度“安全建设年”活动,制定切实可行的推进方案,于4月10日前报生产安全专项推进组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21日至11月30日)。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活动,把排查出的隐患及整改情况及时汇总并逐级上报。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进一步明确领导责任、监管责任、主体责任,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目标,集中力量,限期整改。

  (三)总结验收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各单位认真总结“安全建设年”活动开展情况。生产安全专项推进组将按照考核评比方案对各单位进行考核验收。对活动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单位给予表彰,对措施不力、整改滞后的予以通报批评。

  四、推进措施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设立专门联络员,建立联席会、调度会等制度,做到信息畅通,确保各级决策得到贯彻执行。

  二是完善措施,务求实效。坚持日常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全面检查和专项督查相结合,指导和督促隐患单位抓好隐患整治,对重大安全隐患实施挂牌督办。

  三是严肃查处,严格追责。依法从严查处生产安全事故,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形成安全生产严抓严管态势,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2013年“安全建设年”活动

公共卫生安全专项推进方案

  根据市政府《2013年“安全建设年”活动总体方案》要求,为切实加强我市公共卫生安全建设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在医疗卫生工作中,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提高管理水平。坚持全面推进,突破重点、难点,解决在安全生产、传染病防控、医疗管理、用药安全、用血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形成保障卫生安全和谐的工作机制,推进医疗卫生工作健康向前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建设年活动公共卫生安全工作的开展,使传染病控制、医疗安全监管体系得到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工作得到明显加强,安全监管责任得到全面落实,安全隐患得到彻底治理,安全系数得到大幅度提高,传染病发病率得到有效控制,全面提升医疗安全管理水平。为推进幸福德惠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一)强化传染病控制工作。坚持群防群控、联防联控、预防为主的方针,按不同时期、不同季节、不同病种、不同传播途径和发病特点,采取早布置、早安排、早预防、早控制措施,建立目标明确、责任清晰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控制聚集性病例、二代病例发生,努力杜绝重大传染病,死亡病例发生,使传染病发病率低于全地区平均水平。

  1.严控重大传染病发生

  鼠疫、人禽流感、霍乱、伤寒、脊灰等重大传染病零发生。

  2.控制重点传染病疫情

  重点做好H7N9禽流感、手足口病、甲型H1N1流感、流行性出血热、麻疹、布病等重点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工作,提高疫情报告质量,加强医疗机构、结防结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协调配合,进一步规范疫情报告程序,避免零缺报、杜绝迟报、漏报、错报。

  3.突出重点人群、重点场所、重点时段的传染病防控工作

  突出做好儿童、孕产妇、老年等重点人群,学校、托幼机构、大型企事业单位等重点场所,呼吸道、肠道等多发传染性疾病季节的传染病防控工作。进一步完善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预案。

  4.推进扩大免疫规划工作

  按照扩大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接种要求和实施范围进行预防接种。基础苗接种率以乡为单位达到95%以上,流脑、乙脑、甲肝疫苗接种率以乡为单位达到90%以上,儿童建卡、建证率达100%。改变入户接种为接种点接种门诊接种。

  5.加强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工作

  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和门诊登记制度,保证及时准确发现疫情;进一步健全网络直报工作制度,保证及时准确掌握疫情;进一步完善疫情分析制度,保证科学有序控制疫情;建立健全疫情预测预警制度,保证有效防控疫情。

  6.做好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信息管理、随访评估、分类干预、健康体检工作。

  (二)加大医疗安全工作力度。紧紧围绕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改善服务态度,规范执业行为,以深入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为载体,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的医疗服务,减少或杜绝医疗纠纷和重大医疗事故。

  1.强化医疗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坚持首诊负责制、三级查房、交接班、术前讨论、疑难病症会诊、死亡病例讨论、病历管理、处方管理等各项制度。认真落实医德考评和医师定期考核制度,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和服务水平。

  2.完善医院感染管理各项制度。认真执行控制医院感染技术规范、标准,强化组织管理,建立完善的医院感染管理体系,落实医院感染管理责任制和预防控制医院感染的工作措施,建立感染病例诊断和报告制度。

  3.重点加强新生儿病房、重症监护室、感染性疾病科、手术室、消毒供应室等重点部位的医院感染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范。

  4.优化服务环境,提高服务效率,完善门诊咨询和便民服务台,环境和设施清洁,服务标识规范。逐步实行电话、网上预约挂号,积极推行复诊病人预约诊疗服务,缩短患者等候时间。

  5.认真组织开展“优质服务工程”,全面开展护理岗位技能训练活动;加强对护理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带动护理工作整体水平全面提升;严格临床基础护理技能操作标准,加大培训力度,使护理服务更加规范。通过护理工作质量的提高促进整体医疗服务管理质量的提升。

  6.认真组织开展临床用药、用血专项整治活动,保证合理用药、安全用药和临床用血安全。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日至4月20日)。按照生产安全专项推进组的总体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认真部署本年度“安全建设年”活动,制定切实可行的推进方案,于4月10日前报生产安全专项推进组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21日至11月30日)。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活动,把排查出的隐患及整改情况及时汇总并逐级上报。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进一步明确领导责任、监管责任、主体责任,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目标,集中力量,限期整改。

  (三)总结验收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各单位认真总结“安全建设年”活动开展情况。生产安全专项推进组将按照考核评比方案对各单位进行考核验收。对活动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单位给予表彰,对措施不力、整改滞后的予以通报批评。

  四、推进措施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单位领导和局各科(办)要提高“安全建设年”活动公共卫生安全工作的认识,该活动是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是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有力举措,要做为重中之重,认真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2.加强领导、扎实推进。卫生局成立“安全建设年”活动公共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安全建设年”公共卫生安全工作的领导、指挥和协调。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研究解决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安全建设年”公共卫生安全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

  3.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在卫生局“安全建设年”公共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相关单位应制定传染病控制、医疗安全、用药安全、用血安全等推进方案,单位主要领导任组长,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并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科室和责任人。

2013年“安全建设年”活动

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推进方案

  根据《2013年“安全建设年”活动总体方案》要求,为切实抓好食品药品安全建设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市“安全建设年”活动总体要求,以2013年创建食品安全城市为主线,以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职责为重点,强化企业诚信意识,建立和健全食品药品监管长效机制,加强食品药品日常监管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协调联动”的工作方针,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和重点环节等组织集中专项整治,下大力解决影响食品药品安全的突出问题,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农业投入品源头监管和宣传培训。以农药、种子、肥料等主要农业投入品为重点,认真组织对农资市场开展拉网式大检查,禁止蔬菜生产过程中禁限用高毒农药的使用,重点查处销售国家禁售、禁用高毒农药的违法行为,从源头上杜绝高毒高残留农药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流入农产品生产领域。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蔬菜、果品批发市场抽检覆盖率达到100%。加强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技术培训,提高农业生产者科学使用农业投入品的技术水平。积极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使农民对国家禁用和限用的农业投入品有明确的了解。

  (二)强化成品粮油的质量监管。成品粮油质量监管要“突出三个重点”,即:粮油批发市场、连锁超市、城乡结合部的粮油经销店。开展以成品粮油批发市场为源头的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粮油批发市场成品粮油的监督、检验。从源头上消除食源性污染和危害。开展以大型连锁超市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的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规范经营行为,抓好大米、面粉、食用油的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确保区域成品粮油安全。开展以“放心粮油”工程为载体的创建行动。在全市实施“放心粮油”工程,实现放心粮油进社区、进农村目标。

  (三)推进水产品专项治理工作。确保2013年全市无公害养殖基地达到80%;《水产养殖生产记录》、《水产养殖用药记录》和《产品标签》(以下简称“两记录一标签”档案制度建立为检查重点,加大执法力度,杜绝无证生产和非法使用假、劣质渔药、鱼饲料及渔用添加剂行为,督促违规单位加强整改,严防不合格水产品上市销售。

  (四)抓好动物防疫、屠宰检疫及饲料检验检测工作。切实做好重大动物疫病、人畜共患病防控,实行防疫目标责任制,强化免疫注射、疫病监测、消毒灭源和应急反应机制建设。严格实行屠宰厂官方兽医派驻制度,实施全流程同步检疫,对检出的各类病害动物及其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和防疫消毒,杜绝病害动物屠宰、病害动物出厂。产地检疫率、屠宰检疫率和无害化处理率达100%,严厉打击私屠滥宰、逃避检疫行为。开展饲料行业的专项治理整顿,进行饲料质量安全监督检测。完成国家、省500个抽样任务,长春市200个抽样检测任务,完善饲料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强化动物疫病防控,做好春防、秋防工作。

  (五)强化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按照国家总局《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通则》和《吉林省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许可管理办法》,严格按照食品生产许可标准,加强对受理的七类食品和小作坊市场准入的规范管理工作。以监督检查食品加工企业建立和落实各项制度为重点,对企业实施质量安全动态评估。严格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加工食品行为,定期和不定期开展对全市食品加工企业和小作坊产品进行质量安全及专项风险检测。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对问题食品实施专项食品检验和重大节日食品质量安全通报制。深入开展创建豆制品安全城市活动。重点扶植规模化生产豆制品企业做大做强,推进豆制品《诚信卡》制度深入落实。规范和鼓励大型超市销售规模企业特别是龙头企业生产的豆制品。加大对生产经营豆制品的小作坊、小市场、小食杂店清理整顿和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制售“毒豆芽”的违法犯罪分子,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强化食品流通环节监管。按照《吉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规定,对大型经营场所内的小作坊、大型经营场所外以经营为主的小作坊以及食品摊贩进行全面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排查率达到100%。严把食品主体准入关,依法定程序、条件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经营主体信息录入完整率和准确率均达100%。集中组织开展“许可”检查,食品经营主体资质合法率、食品经营企业建档率均达到100%,严厉查处无证照经营食品行为,依法确定处罚额度上限,确保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取缔一处。加大食品安全示范点的培育力度,培育数量在2012年的基础上确保增加10%,并逐户建立诚信档案。

  (七)强化餐饮服务环节监管。继续开展无证经营整治和小餐饮整规行动。建立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添加剂制度,加强重点品种、重点部位抽检。采取“五专”措施,增加日常监管频次,加大查处力度,有效遏制餐饮服务环节非法添加和滥用添加剂行为。严把采购、进货关,使用鲜肉及肉制品、食用油、豆制品等重点原材料符合食品质量标准。建立并落实索证索票等制度,做好登记保存记录。开展现场快检和实验室检测,加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抽检工作,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八)集中开展医疗器械和药品购销渠道整治。进行医疗器械专营企业排查工作,强化生产企业日常监管,现场检查覆盖率100%,开展“义齿”产品的专项整治。加强药品生产企业监管,监管覆盖面100%。继续深入开展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推进药品零售企业分级管理并形成长效机制,强化动态监管,建立各级要点准入退出机制。集中开展药品购销渠道整治,强化医疗机构药房监管。药品监管实施网络化管理制度,全市划分为多个监管责任网格,做到职责到位,责任到人。同时进一步加大药品广告的检测,对未取得有效广告批准文号或使用过期失效的广告批准文号、夸大适应症、功能主治或含有不科学断言、保证的违法药品广告,及时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建立药品流通安全事件的信息收集、报告、调查、控制、处理机制,特别对药品流通安全事件,根据程度依法启动召回程序,做好善后处理,提高药品安全事件的应对能力。

  (九)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在实现重点突破的同时,针对食品安全中存在的“违禁超限”和“假冒伪劣”两大突出问题,深入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治理专项整治行动。“违禁超限”专项整治,重点是严厉打击非法添加、使用非食品原料、饲喂不合格饲料、滥用农兽药和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五类非法违法行为;“假冒伪劣”专项整治,重点是严密排查农村、城乡结合部、中小学校及周边、小作坊小摊贩小市场等领域,严厉整治出售过期食品、粗制滥造、冒用名牌、虚假标识等侵犯消费者利益行为。进一步突出乳制品、食用油、酒类、肉制品、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农业投入品、包装材料等重点品种,集中开展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和食品集中交易市场、蔬菜农药残留超标问题、水产品质量安全、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等17项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开展清剿“黑窝点”攻坚战。

  三、实施步骤

  此次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推进行动自4月1日起,至12月31日结束。分动员部署、组织实施及总结验收3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4月1日至4月20日)。各乡镇(街)及各相关部门,按照本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推进方案,细化各项工作任务和措施,成立领导机构,召开专门会议,搞好工作部署。于4月12日前报“安全建设年”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推进租。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4月21日至11月30日)。各相关监管部门要坚持边排查、边整改、边建设的原则,扩大隐患排查范围,对重点排查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整改,确定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并对每户企业建立整改档案,将排查出存在的隐患及整改情况及时逐级上报监管部门备案。针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并未整改的企业,各监管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责令停业整顿治理。特别是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进行集中攻坚、集中突破、集中治理的原则,坚决遏制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对重大安全隐患要登记备案并及时逐级上报,实行定人定责全程跟踪监督整改,确保隐患治理整改到位。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各部门要认真总结“安全建设年”活动开展情况和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整顿情况,依据考评细则和要求,进行自查自评,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推进组办公室将进行考核验收。

  四、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健全市“安全建设年”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推进领导小组。各部门要切实提高“食品药品安全建设年”活动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强化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将食品药品安全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逐级分解落实,逐级督查考核。加强检查调度,及时上报工作动态,并于每月25日前上报本月工作小结。加强安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计划要在4月20日前上报市食品安全办。确保“安全建设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二)强化沟通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各乡镇(街)、各监管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积极主动沟通,加大联合执法的力度,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和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以执法把关为己任,严防死守,毫不松懈地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和执法打假工作,建立健全协调协作机制,切实形成监管合力,有效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效能。

  (三)突出重点,强化监管。各部门要坚持把“食品药品安全建设年”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要认真分析研究食品药品安全薄弱环节、主要品种安全隐患和品质变化规律,建立健全危害因素的监控操作规范,提高预防控制能力。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管力度,尤其要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产品实施有效监管,抓住关键控制点,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将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严明工作纪律,提高人员素质。各相关监管部门要坚持依法行政,参与人员要严守法纪,不得私自泄露执法行动的有关事宜。要严厉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行为。要全面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努力建设一支“政治上过硬、业务上过硬、作风上过硬”的监管干部队伍,有效提升工作能力效率。

  (五)强化舆情处理,正确引导舆论。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建设年”工作的宣传力度。接受媒体监督,积极妥善处置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热点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要坚持舆论正面引导,弘扬正气,揭露问题,营造氛围,引导安全消费,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一步加强新闻监督,完善举报投诉制度,广泛发动和正确引导公众参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013年“安全建设年”活动

交通安全专项推进方案

  根据《2013年“安全建设年”活动总体方案》要求,为切实加强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建设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市政府关于“安全建设年”活动的工作要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以实施畅通工程建设为有效载体,以“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工作主线,全面提升城市交通安全保障能力,为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落实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责任制,广泛提升交通安全的公众意识,加快促进社会各界齐抓共管交通安全的格局建设,使全市上下更加关注交通发展、重视交通安全。

  (二)继续深化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继续推进事故预防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建设,使《道路交通安全法》深入人心,交通参与者文明守法意识显著提高,努力构建文明、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三)继续提高平安畅通县区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水平,降低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率,进一步缩短早晚高峰交通拥堵持续时间,提高道路通行能力。

  (四)通过开展“交通安全建设年”活动,努力保持管区无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坚决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交通事故发生。同比去年,全年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数要保持零增长。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率要达到85%,致人死亡交通事故逃逸案件侦破率要达到95%。

  (五)从严规范机动车驾驶资格考试工作,做到严格、公正、透明,确保取得驾驶资格的驾驶人的身体健康条件、交通法律法规和机械常识熟知程度等达到国家法定标准。最大限度减少新驾驶人引发的交通事故。

  (六)严格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性能检验工作。严禁报废机动车、无牌无证机动车、安装非法装置的机动车和非法安装动力的非机动车辆上路行驶;加强对学校校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大型客货运车辆的车容车况及交通行为的有效管理和控制,从源头消除不安全交通隐患。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4月1日—4月20日)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4月21日—11月30日)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

  五、保障措施

  (一)开展牵手平安行活动,全面开展摸排教育工作。

  1.要积极组织民警进入农村、社区、企业、学校和家庭,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倾心解答和解决群众关心的交通安全与管理的热点问题,努力营造警民互动的舆论氛围。

  2.积极争取新闻媒体的支持配合,不断丰富宣传教育内容,活化交通宣传途径,提高交通安全宣传类节目和文章在广播、电视台、报纸、网络等媒体上出现的数量和质量,形成常态化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格局,全力营造“人人关注城市交通、人人自觉遵章守法”的和谐氛围。

  3.深入抓好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常识普及教育工作,与市教育局共同把交通安全常识教育课纳入教育范围,保证教育课的落实,培养广大青少年从小树立文明交通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二)强力营造交通秩序高压严管态势,从严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维护稳定交通安全形势

  1.通过开展长效治本工程、专项整治工程、综合治理工程,对严重影响交通安全和城市形象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实施精确打击,形成“严查、严管、严惩”的高压态势。

  2.整治重点

  市区:闯红灯、酒后驾车、超员超速行驶、越线行驶、无证驾驶、报废车上路行驶;驾车不按规定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

  公路、县乡道路:超载、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农用车违法载人等八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3.加强对私家车交通行为的管理。规范私家车行车秩序,消除驾驶员特权思想。

  (三)提高交通管理警务效能,强力推进道路交通事故预防体系建设

  1.交通科要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研判制度,落实事故分析、讲评、通报会议制度。加强对市区、国省干道、县乡道路交通事故“黑点”排查的组织和整治工作。针对易发事故的重点时段、路段及区域特点,制定有效性强的预测、预警、预防工作方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扩大事故快处范围,加大追逃破案力度,提高打击能力,做到肇事逃逸命案必破。

  2.要加强对道路交通信息的采集,及时掌握和提供气象对交通的影响和道路时时交通动态等信息,通过小区信息平台,及时向社会发布。充分运用交警信息平台,对驾驶人及其车辆相关信息进行清理整合。深入开展对主干路、支路、小路的交通基础大排查,分析交通特征,因地制宜制定交通组织优化方案。

  3.车管所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严格驾驶员考试制度和标准,做好对申办驾驶证人员的资格审查、考试和考核工作。加强对驾校的资格审查,强化对驾驶人培训、考试和发证等环节的管理,切实提高驾驶人培训质量。严格机动车登记管理,认真核查比对机动车产品公告,确认机动车唯一性,杜绝盗抢、走私、非法拼装、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办理登记、变更、年检等业务的现象。对违反规定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要予以处分。加强对车辆检测线的监管力度,严把机动车辆检验关,对把关不严导致不符合技术标准车辆通过检验上路行驶的检车员,要实行倒查,触犯法律的坚决依法惩处。

  4.要大力加强对重点车辆的交通安全管理,全面掌握校车、危化品运输车、大型客货运输车辆的基本底数和技术状况,积极争取企业、学校等单位的配合,加强对上述车辆驾驶人、司乘人员的管理和教育,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过程中操作流程和规范,确保重点车辆得到重点管理,从源头上消除不安全隐患。

  5.要不断创新警务理念,改革勤务模式,将勤务部署由国道、省道向县乡道路延伸,由城区向城郊结合部延伸,重点加强对交通秩序乱点、堵点、事故多发点的综合治理,逐步解决县乡道路管理薄弱问题,努力削减交通违法苗头,最大限度降低交通事故案发率。

  六、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安全建设年”活动的开展。要把维护稳定交通安全形势,稳固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工作放在思想首位。按照大队统一部署,确实加强领导、加强组织和落实,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健全、目标明确、责任明确。

  (二)各科室队要认真做好动员部署工作。教育干警要充分认清政治形势,认清开展 “交通安全建设年”活动的重要意义。从维护稳定大局出发,切实增强工作责任心和使命感。做到思想统一、认识统一、任务明确、目标明确,认真履行职责,文明执勤、公正执法、热情为民服务,树立良好的德惠交警形象。

2013年“安全建设年”活动

消防安全专项推进方案

  根据市政府《2013年“安全建设年”活动总体方案》要求,为切实加强我市消防安全建设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消防安全能力建设为核心,坚持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实施消防安全监管,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任务

  消防安全建设要以减少火灾隐患,推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提升整体防控火灾综合能力为重点,突出抓好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逐级签订《2013年消防工作责任书》;突出抓好火灾风险评估和高危单位管控,制定出台《德惠市消防安全形势分析评估制度的实施意见》;突出抓好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实现户籍化管理,一般单位建档率达到50%,实现消防安全分类预警监管;突出抓好“网格化”管理,年内实现街道、乡镇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100%达标任务。

  深化冬春防火百日会战工作成果,着重深入开展以下八个方面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一)开展商业流通领域防火专项整治。针对商场、集贸市场、大型超市、宾馆、饭店、洗浴、公共娱乐场所,突出整治11个问题:1.消防安全责任制未落实问题;2.未经审批违章装修和变更用途问题;3.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未保持完好有效问题;4.占用、堵塞、封闭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妨碍安全疏散行为问题;5.违规私搭乱建隔断、库房问题;6.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和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问题;7.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敷设、维护保养、检测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问题;8.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无证上岗问题;9.“四个能力”(扑救初期火灾、宣传教育、引导疏散、检查火灾隐患)建设问题;10.周边私搭乱建违章建筑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问题;11.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问题。

  (二)开展学校(校外学生住宿点)、医院、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防火专项整治。针对学校(校外学生住宿点)、医院、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等特殊单位,突出整治10个问题:1.消防安全责任制未落实问题;2.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未保持完好有效问题;3.占用、堵塞、封闭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妨碍安全疏散行为问题;4.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问题;5.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和线路、管路的敷设、维护保养、检测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问题;6.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无证上岗问题;7.未制定优先保护老弱病残幼等弱势群体疏散救援措施问题;8.未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未实施演练问题;9.门窗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障碍物问题;10.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问题。

  (三)开展易燃易爆场所防火专项整治。针对加油站、加气站、油库、燃气储罐站、鞭炮库房、粮棉木材可燃物资储存仓库、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单位,突出整治9个问题:1.消防安全责任制未落实问题;2.未经消防审核或者消防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和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问题;3.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无证上岗问题;4.违反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生产、储存、经营、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问题;5.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静电、防渗漏、防隔等安全设施配备不到位问题;6.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和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问题;7.员工违反消防安全操作规程问题;8.未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未实施演练问题;9.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未保持完好有效问题。

  (四)开展高层、地下建筑防火专项整治。针对超过24米的公共建筑、超过10层的居住建筑和含人员密集场所的地下建筑,突出整治10个问题:1.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未保持完好有效问题;2.占用、堵塞、封闭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妨碍安全疏散行为问题;3.擅自改变防火、防烟分区问题;4.擅自改变避难层、前室等使用用途问题;5.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问题;6.埋压、圈占、遮挡消防栓、消防水泵接合器问题;7.违规使用液化石油气和设置储瓶间问题;8.管道井、电缆井、烟道、垃圾道等防火分隔不到位问题;9.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无证上岗问题;10.高位水箱、供水管道等消防供水设备防寒防冻问题。

  (五)开展建设工程防火专项整治。针对在建工程、重点工程、重大项目,严格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落实死看死守措施,坚决防止发生火灾事故。1.开展消防隐患大排查,查清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擅自施工、不合格擅自施工、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建设工程底数,查清存在的消防隐患底数,查清消防安全责任主体,建立基础台账。2.开展消防隐患大整治,严禁在施工建筑内安排人员住宿、储存可燃材料和易燃易爆危险品,严格分离用火用电用焊作业,严查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问题,严格限制使用可燃材料,严格管理重点工种上岗人员,严格按要求配备临时消防设施及器材,严查施工现场人员宿舍、办公用房建筑构件燃烧性能、安全疏散未达标和人员居住密度过大等问题。3.督促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严格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施工,对不能保证消防安全的责令停止施工,对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擅自使用的依法从重处罚。

  (六)开展弃管楼防火专项整治。针对未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且存在火灾隐患的弃管楼,开展消防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坚决防止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1.开展弃管楼消防隐患大排查,全面查清弃管楼的底数,包括弃管楼的分布区域、栋数、性质、面积、功能、产权;查清弃管楼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配备情况,包括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是否配备,配备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是否完整好用;查清弃管楼消防隐患的底数,包括变更用途问题、消防水源和备用电源问题、消防设施故障问题、占用堵塞封闭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问题。每个问题都要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基础台账。2.开展弃管楼消防隐患大整改,由弃管楼所在地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对调查掌握的存在消防隐患的弃管楼实行动态监管,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确保消防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整好用。

  (七)开展“十小场所”防火专项整治。针对小公寓(出租房屋、黑窝点)、小旅店、小洗浴(足疗)、小歌(舞)厅、小网吧(游戏厅)、小饭店、小养老院、小补习班(托儿所、幼儿园)、小工厂(作坊、加工点)、小市场(超市、废品收购站)等,突出整治10个问题:1.占用、堵塞、封闭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妨碍安全疏散行为问题;2.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未保持完好有效问题;3.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和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问题;4.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和线路、管路的敷设、维护保养、检测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问题;5.“四个能力”(扑救初期火灾、宣传教育、引导疏散、检查火灾隐患)建设问题;6.未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未实施演练问题;7.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问题;8.门窗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障碍物问题;9.擅自变更用途问题;10.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问题。

  (八)开展农村防火专项整治。针对农村防火以连片村屯、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为重点,突出整治7个问题:1.农村柴草堆垛消防管理问题;2.违规倾倒液化气残液体、灰土问题;3.大风天违规室外动火、烧荒问题;4.消防水源不足问题;5.“一乡一车一站”和“一村一泵一队”不达标、管理不到位,执勤车辆不执勤,执勤人员不在岗问题;6.消防组织不健全和村民防火公约不落实问题;7.消防宣传不到位问题。

  三、实施步骤

  在“安全建设年”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下,消防安全建设工作以提供幸福德惠建设消防安全保障为己任,密切协作,坚持排查、整改、监管、宣传相结合,全面提升城市消防安全能力。具体步骤如下: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日至4月20日)。消防安全专项推进组组织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召开动员大会,制定具体推进方案,确定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21日至11月30日)。坚持边排查、边整改的原则,进一步扩大火灾隐患排查范围,加大火灾隐患整改力度,加大消防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对易发生火灾事故的单位、领域进行重点排查、深入排查,将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及整改情况及时汇总并逐级上报,对排查出的消防安全隐患立即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消防安全隐患,要确定整改时限、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督查责任,确保不发生事故。同时,要做好消防安全隐患的登记、建档、立项工作,并按三级消防安全隐患数据库标准及时录入系统。

  (三)总结验收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认真总结“安全建设年”活动开展情况,搞好“回头看”,做好自检自评。

  四、推进措施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市公安消防大队成立2013年“安全建设年”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这些推进方案,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密切协同配合。把“安全建设年”活动要求传达到每一名官兵,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按照“统一组织、分线推进、属地管理”的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行之有效的实施方案,把安全责任层层分解落实,每一项具体任务都有明确的责任主体、任务指标。

  (三)加大投入,加快建设。坚持早建设、快建设、保安全的原则,确定一批消防抢险救援基础装备建设项目,加强抢险救援物资、设备的贮备。

  (四)强化监管,健全机制。要在大排查、大整改的同时,把消防安全大监管贯穿整个2013年“安全建设年”活动的始终,从严落实日常安全管理责任,加大检查监督力度,构建更加广泛深入的安全防线。加强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建设,增强消防安全预警能力、消防安全保障能力、消防安全应对能力和消防安全控制能力。

  (五)抓好整改,加强督办。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过程中要坚持日常督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指导和督促企事业单位开展隐患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要实施挂牌跟踪督办,一抓到底。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执行整改责任制,能整改的立即整改,暂时不具备条件的,要落实临时措施、死看死守,确保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六)搞好宣传,密切联系。利用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及时报道工作动态,展示整治成果,曝光典型案例,掀起整治工作高潮。要建立重大火灾隐患有奖举报制度,动员全社会参与火灾隐患的排查和整改,有计划地开展应急科普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对城市公共安全认识。要加强信息沟通与反馈,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如遇重大情况随时向市安全建设年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2013年“全建设年“活动

治安安全专项推进方案

  根据市政府《2013年“安全建设年”活动总体方案》要求,为切实加强我市治安安全建设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视市民人身安全为最大民生的工作理念,以“抓调处、重预防、控发案、破大案”为重点,深入查找影响治安稳定的问题、影响市民安全感的因素,自身履职的薄弱环节,在总结经验、借鉴先进、扬弃吸收的基础上,围绕提高打击犯罪能力、治安防控能力、管理整治能力和队伍执法能力,创新社会治安思路和举措,保障市民人身安全,增强群众安全感,切实承担起保卫长春振兴、服务改革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神圣使命。

  二、目标任务

  (一)坚定不移地贯彻严打方针,严厉打击侵害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年内命案破案率达到90%以上,年内刑事案件破案率高于前三年的平均数5%以上,经济案件破案率超过90%,重大、有影响及督办案件破案率达到100%。

  (二)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会治安防控工作,建立健全保护人身安全的街面动态巡控网络、社区村屯群防群治网络、单位内部人技联动防控网络、“三点一线”卡点盘查网络、人口信息管理网络以及农村治安防控网络建设。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街面防控体系。可视各类监控探头达到3000个,重点单位、场所和部位可视监控率达到100%,刑事案件立案数与2012年基本持平。

  (三)围绕影响人身安全的治安隐患问题,积极开展重点单位、要害部位、水、电、气等行业和涉危、涉爆物品的排查力度,迅速整改存在的问题,切实提高大型群众文体、商贸活动安全系数,坚决杜绝群死群伤的恶性治安灾害事故。涉及爆炸、危险品的单位安全管理合格率达到100%,非法枪爆物品销毁率达到100%。

  (四)坚持局长接访、领导包案、有访必复、信访救助等制度,积极开展疑难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严格执行信访责任追究办法,从源头上减少不和谐不稳定因素。严格落实维稳工作责任,健全不安定因素排查机制,准确掌握社情民意,及时掌握情报信息,50人以上规模群体性事件预警率达到100%。完善规模性群体性事件处置预案,坚持区别情况,因情施策,有效处置,准确把握现场处置时机,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群体性事件对社会稳定的冲击。

  三、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13年4月1日至2013年4月20日)。成立治安安全推进组,确立工作目标,明确工作重点,细化工作要求,提出具体措施。按照市局的要求,及时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统一思想认识,层层落实工作任务。

  第二阶段:具体实施阶段(2013年4月21日至11月30日)。每季度开展一次专项打击整治行动,每月召开一次调度会。定期不定期组织召开治安形势新闻发布会,加强安全防范知识的推广。通过工作市民安全至上的思想意识明显增强,各项保障市民安全的措施落实到位,治安稳定的局面更加巩固,人民群众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13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各部门、各警种对照工作方案和检查考核标准,查漏补缺,回头看、查死角,完善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各部门、各警种开展活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评比。

  五、工作重点

  (一)集中开展以“除黑恶、破大案”为主题的人身安全保卫战。深入研究违法犯罪活动的规律特点,坚定不移地贯彻严打方针,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牢固树立“人命关天,命案必破”思想,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和快速反应、现场勘验、专案攻坚、逃犯缉捕等制度,努力实现命案必破、命案速破。对“摆队形”寻衅滋事、黑恶势力强拆强迁、行业袭断势力欺行霸市等黑恶势力,坚决做到露头就打,除恶务尽,绝不允许黑恶势力在德惠立足发展,形成气候。坚持强化专案攻坚与打击现行犯罪相结合,特别是抓住各类多发性侵财犯罪的规律特点,超前研究部署,超前强化打防,坚决遏制侵财案件高发势头,坚决防止给市民人身安全造成重大伤害,坚决防止给全市治安带来较大波动。严厉打击以高息回报为诱饵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非法经营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特别是针对非法经营案中涉及食品、药品行业及部分特种行业,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中假冒注册商标及标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产品等可能严重危及人的生命健康安全的案件,要深挖线索、严厉打击,及时做好预警宣伟,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的人身生命安全。

  (二)集中开展以“见警力、控发案”为主题的社会安全保卫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会治安防控工作,着力在社会化、网络化、科技化上取得突破。以派出所和交警、巡警为主体,在城区全面推广网格化治安巡逻模式,最大限度地提高见警率,最大限度地挤压犯罪空间。充分发挥社区民警、40-50联防队员和治安志愿者三支力量在防控工作的作用,增强治安力量对居民小区、繁华街路、重点单位和高校周边的覆盖,通过整合社会资源,延伸治安工作。加强对党政机关、重点高校、金融网点等单位内部安全防范工作的指导,严格落实安全保卫措施,坚决防控重大有影响的盗抢等刑事案件。对全市卡点进行动态化的调整,做到卡点设防与治安变化同步相应,提高城乡治安防控工作的科技含量。加强对“社会人”和社会组织的管理,将外来人员全面纳入实有人口管理,建立动态管控体系,要改进和完善对闲散青少年、农村留守儿童、刑释解教人员等特殊人群的管理,加强对监管人员的教育矫治和人文关怀,努力使更多的被监管人员转变为守法公民。设好农村治保组织,构建乡乡联动,村村联防,社社联保的群防群治格局,提高发现犯罪、调处矛盾纠纷的能力。

  (三)集中开展以“保安全、促和谐”为主题的治安整治安全保卫战。要组织专门力量,深入到涉及人身安全的水、电、油、汽、党政首脑机关、重点单位等要害部门,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查找隐患、摸清底数,强化力量,严密措施,确保安全。要进一步加大对枪支弹药和爆炸、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管理,坚决查处和取缔非法生产、销售、贮存、运输、使用危险物品的行为,严防危险物品被恐怖分子利用制造恐怖事件。密切配合有关部门加大采矿业的检查整治,严格规范危爆物品管理。严格落实国务院大型群众性活动管理条例,严格审批申报制度,超前做好踏查,严格现场检查,维护现场秩序,确保大型活动现场绝对安全,不发生群死群伤的重大事件和安全事故。

  (四)集中开展以“保稳定、促发展”为主题的社会矛盾调处保卫战。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对历史遗留、涉法涉诉、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积案进行全面清理,对疑难信访问题,采取听证会形式解决,未及时解决的追究办案人员责任。坚持局长接访,建立起与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相统一的长效接访工作机制。妥善实施信访救助计划,加强舆论宣传和群众心理引导,用有限的资金化解更多的信访积案和矛盾纠纷,达到息访罢诉的目的。进一步健全群体性事件调处工作机制,密切关注国家及省市重大举措出台后的社会动态,及时掌握预警性信息,为党委、政府提出工作建议。紧紧围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深入开展不安定因素大排查,及时发现群体性事件的苗头,做好疏导教、矛盾调处、动态监控工作,尽最大努力防止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紧紧围绕提高快速反应能力、提高现场处置水平,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实战演练,随时做好应对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各项准备。加强相关部门联动配合,把握法律宣传、秩序维护、惩处违法等关键环节,妥善处置各类群体性事件,防止敌对势力插手人民内部矛盾。严格执行处置群体性事件的法律法规,对于群体性事件的组织者、带头者,对堵路、堵桥甚至暴力抗法的违法行为,要充分发挥法律威慑作用,依法严惩带头闹事的不法分子。

  六、推进措施

  (一)突出重点,项目化推进。各单位、各部门要把维护人身安全作为开展工作的重要指导思想,突出刑事案件的打击和预防、治安隐患的排查和整治,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影响市民人身安全事件、事故和案件的发生。要把安全建设年活动项目化,明确目标、确立标准、严格进度、加强督导和检查。

  (二)加强督导,做好考评。为使安全建设年工作取得成效,市局将把对此次活动开展情况作为综合考核各单位工作绩效的重要内容,与综合考核挂钩。对动作迅速、措施落实、取得明显成效的部门和单位,市局将视情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因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将予以通报。市局将根据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组成督导组赴各单位进行现场督导、检查。

  (三)广泛宣传,警民联动。此次活动是事关民生的大事,需要社会各界群众的广泛参与和支持。要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传播媒体,广泛宣传开展活动的重要意义,动员群众踊跃谏言献策,积极主动参与安全建设年工作。要主动同其他部门联系和协调,争取其他部门的支持配合,共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增强工作合力,提高打击防范成效。

  (五)立足长远,建立机制。为切实保障市民的人身安全,各单位、各部门要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与支持,从大局和长远出发,建立健全保护人身安全的长效机制,做到标本兼治。

2013年“安全建设年”活动

自然灾害防控专项推进方案

  根据市政府《2013年“安全建设年”活动总体方案》要求,为切实加强我市自然灾害防控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深入开展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实施安全管理大监管,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推进全市水利系统安全建设再上新台阶。

  二、主要任务

  (一)突出预防为主,深化水利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着力做好安全事故防范。认真组织开展汛前和重要时段水利安全生产检查。以水利工程建设、水库运行、水利勘测设计等为重点,采取单位自查和水利局重点抽查相结合方式,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结合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和安全生产“三项行动”,进一步加强在建水利工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排灌站、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等的高边坡、围堰、隧洞、起重机械与脚手架施工作业防范坍塌、坠落等事故专项治理,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施工安全。切实加大对安全生产技改和重大隐患治理的投入,消除安全隐患。严格执行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及吉林省水利工程建设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制度。严把工程建设的安全准入关,坚决取缔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及制造企业和安全生产资格证书的人员参与水利工程建设。

  (二)突出加强监管,继续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建设行为。加大对水利工程建设执法检查力度,对违背安全生产市场准入条件、违反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和水利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的在建水利工程,采取措施予以打击和整治。采取切实措施,加大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的纠正、教育和处罚力度。继续开展打击非法采砂活动,加强采砂监管和建立河道采砂管理沟通协调机制,制定、完善河道采砂管理制度体系,加强采砂管理宣传教育和社会监督,治理违法违规乱采滥挖,确保河势稳定以及防洪、涉河建筑物和重要基础设施安全。

  (三)突出落实责任,严格安全目标考核,严肃安全事故查处。进一步落实管理单位的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以及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建设,加强重点领域和单位安全监管和日常安全监管,不断提高监管水平,促进水利安全发展。进一步落实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和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安全投入、管理、装备、培训等措施落实到位。依法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并配齐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加强以班组建设为重点的现场管理,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实现安全生产。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严格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行政问责制度,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四)加强宣传教育和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水利职工安全素质。要结合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水利安全生产宣教活动,组织开展好水利“安全建设年”专题宣传和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主题的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营造安全生产的良好社会氛围。要加强水利安全监督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积极开展水利安全生产监管、水利施工安全、安全技术标准宣贯、农村水电安全管理、安全事故预案编制与应急救援等相关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水利安全监督管理人员素质和管理水平。加强水利施工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加强单位职工的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加大投入,采取措施,加强职工安全生产知识和防范教育培训力度,特别是要做好农民工岗前培训工作,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和素质。建立健全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管机构,提高安全监管能力。

  (五)加强安全基础工作,不断提高水利安全生产监管水平。加强水利安全生产技术标准的实施与监督,推进安全生产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完善水库、在建水利工程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和响应机制,加强应急救援演练,有效防范应对各类安全事故。加强水利安全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科学化、信息化安全监管。

  (六)加强对自然灾害防控建设,建设健全旱情水情预报系统。6月至9月,这一时期是洪水、暴雨等自然灾害易发时段,存在溃堤危险的病险水库、河流等作为排查治理的重点,建立建全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落实防洪、防汛、转移等各种预案、措施,对查出的隐患,要加快治理和除险加固进度,确保汛期到来前整改到位,因工程或其他原因无法完成的,要加强监测,制定预案。提高防汛抗旱系统应急服务能力,争取实现与省防、市防以及长春地区名市(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异地会商。

  三、实施步骤:

  在“安全建设年”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下,各单位要坚持排查、整改、建设、监管相结合,全面提升水利安全能力。

  第一阶段(4月1日至4月20日):动员部署阶段。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特点和实际,制定重点突出、任务具体、目标明确、措施有力、切合实际、针对性强的活动方案并于4月17日前报水利局党办。要将工作目标、主要工作和措施要求传达到基层。要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凝聚共识、协调行动。

  第二阶段(4月21日至11月30日):组织实施阶段。水利局在严格按照活动方案抓好自身职责任务落实的同时,要对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并做到定期检查、及时讲评,每月通报。各单位要坚持边排查、边整改、边建设的原则,进一步扩大隐患排查范围,加大隐患整改力度,加大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立即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安全隐患,要确定整改时限、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确保不发生事故。

  第三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总结验收阶段。水利局要组成检查验收组,对所属单位“安全建设年”活动进行全面验收,根据省水利厅和德惠市政府的要求,在检查抽查验收中,对重大隐患治理项目、重点水利建设工程和安全生产重点单位将按照分级管理的职责,必须进行检查验收。

  四、组织领导

  市水利局成立“安全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徐志军局长任组长,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深入开展“安全建设年”活动既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根本要求,也是做好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实现水利安全生产目标的重要保障。各单位要将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和关系全局的重大责任,把开展“安全建设年”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保障机制,狠抓贯彻落实工作。

  (二)周密部署,务求实效。各单位要认真制订深化“安全建设年”活动的工作方案,明确重点、步骤和具体要求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或计划,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三)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开展“安全建设年”活动要统筹兼顾、点面结合。既要突出汛期和重大节假日等重点时段以及重点部位、重要设施和重大危险源,也要注意日常检查和其他作业场所和部位,做到不留死角,切实把隐患治理和事故防范工作抓好抓实。

  (四)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加强“安全建设年”活动的协调联动和沟通配合,与防汛检查、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等紧密结合,加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和落实。

  (五)加大投入,加快建设。各单位要坚持早建设、快建设、保安全的原则,确定一批安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加强防汛应急物资、设备的储备,推进水利各项安全保障设施再上新台阶。

  (六)强化监管,做强机制。要在大排查、大整改的同时,把安全大监管贯穿整个安全建设年的始终,从严落实日常安全管理责任,加大检查监督力度,构建设更加广泛深入的安全防线。同时,要着力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长效机制、健全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强化应急指挥协调机制,加强救援队伍和应急抢险专家组队伍建设,增强水利安全预警能力、安全保障能力、安全应对能力和安全控制能力。

2013年“安全建设年”活动

城市公用设施和房屋安全专项推进方案

  根据市政府《2013年“安全建设年”活动总体方案》要求,为切实加强我市城市公用设施和房屋安全建设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安全能力建设为核心,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重点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完善机制,强化安全监管,突出教育培训,加强救援体系建设,在安全隐患预防、安全承载、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建设上下功夫,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为建设幸福德惠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任务

  (一)供水安全建设。以供水安全监督检查为重点,突出抓好供水工程、水质监控、二次供水管理和安全生产运行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二次供水水质监测,每半年进行一次设施清洗消毒,确保供水管网水质合格率达到95%以上,不出现大面积停水事故,严防投毒等恶性事件发生。

  (二)燃气安全建设。以燃气安全隐患排查为重点,突出抓好燃气安全运行、管网建设及紧急事件处理和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工作,加强对燃气储存、运输和使用等环节管理,严把质量关,排查建成管线,对压占燃气管线的违章建筑进行拆除。

  (三)供热安全建设。以确保城市供热安全为重点,突出抓好“暖房子”工程和供热企业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处理供热纠纷突发事件和信访问题。确保供热质量及供热安全。“暖房子”工程计划完成改造面积40万㎡,撤并小锅炉10座,新增供热能力120万平方米,新增、改造供热管网32公里,新建、改建2个换热站监测点。

  (四)市政设施安全建设。以市政设施安全监督检查为重点,围绕市政设施维修养护工作,确保市政设施状况完好。突出抓好道路维修管理、桥梁维护管理、排水设施维护管理、照明设施维护管理及道路改造工作。年内清淘维护排水管线7.65公里,更换街路井具255套,安装路灯775盏。

  (五)房屋安全建设。突出抓好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排除出现的房屋安全隐患,依法处理私自拆改房屋结构行为,建立防控体系,切实加强汛期危旧房屋安全管理,完善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应对房屋安全突发事件,及时消除房屋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六)违法建筑拆除行动。全面开展违法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专项行动,重点排查挤占消防通道、容易引起火灾的违法建筑,力争100%拆除各类违法建筑。对影响供电、供水、供气、通讯等基础设施运行安全的违法建筑,实现排查、发现、整改率100%。进一步拓展城市空间,拓宽城市道路,消除安全隐患,增加绿地面积,美化市容环境。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部署准备阶段(4月1日—4月25日)。按照市“安全建设年”领导小组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城市公用设施和房屋安全专项推进方案,成立专项推进领导小组,明确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进一步完善工作运行机制,组织召开动员大会,做好思想发动,部署具体工作任务。

  第二阶段:排查检查阶段(4月25日—11月30日)。相关主管部门分类别进行专项检查,各单位主体进行自查,按照“边排查、边整改、边建设”的原则,针对检查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和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改、集中建设。对安全隐患进行督查检查,督促责任单位尽快完成安全隐患的整改、帮助研究解决整改有难度的安全隐患。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对需要投入的项目,申请筹集整治建设经费,加大对急需的检测救援设备、安全基础设施、安全建设工程的投入,提高城市公用行业和房屋安全建设能力。同时要做好安全隐患的登记,建档工作。对未整改的安全隐患,特别是重大隐患进行集中攻坚、集中突破、集中治理。针对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和外地的突发事件,举一反三,开展专项治理。及时下达重大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对重大隐患逐项进行督办。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对照年度目标任务,对“安全建设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考评,总结梳理工作经验,向市“安全建设年”领导小组报告工作。

  四、推进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安全建设年”城市公用设施和房屋安全专项推进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丁日辉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王世山、刘万春、副书记贾万春担任,成员有机关各业务科室及基层单位。负责城市公用设施和房屋安全工作的领导、指挥、调度、协调和检查督导工作。

  (二)明确任务,严格责任追究。在市“安全建设年”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统一组织、统一行动、分线管理、属地负责”的原则,结合各单位的实际情况,细化分解任务,传达到每个责任主体,使涉及安全管理工作的所有人员都做到“任务清、责任清、思路清、标准清、结果清”。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签订“水、气、热、房”等安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进程。要合理区分“领导责任、监督责任和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制,对出现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追究责任,在查处直接责任者的同时,依法追究领导责任和监督责任。

  (三)跟踪治理,从严监督考核。专项推进领导小组要统筹协调好联合督查行动,“水、气、热、房”等相关主管部要加大对安全隐患的排查力度,及时对存在的安全隐患的责任主体进行督查督办,对每一项隐患要在逐条登记的基础上,结合工作重点的调整、热点问题等情况,采取挂牌督办的形式,跟踪到底,直到落实。专项推进组将对相关业务部门和单位进行定期和不定考核,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深入基础和生产一线加强督促指导。要强化行政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对在“安全建设年”活动中因工作不力、行动迟缓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后果的单位及部门进行问责。

  (四)构建体系,强化宣传教育。对于行业性易发难防问题,要从完善安全建设制度及规范性文件入手,科学合理制定近期及远期的工作计划,科学构建适应公用行业安全生产和房屋安全管理的政策体系。同时,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先进典型,曝光违法违章行为,强化舆论和社会监督。教育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遵章守纪。通过坚持不懈、扎实有效的宣传教育,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监督安全生产工作,不断增强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范和救助能力。

  抄送:市委办、人大办、政协办,市法院、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