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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183K095393154/2015-04219
分  类: 卫生 ; 通知
发文机关: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5年09月23日
标      题: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惠市防控人感染H7N9禽流感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德府办发〔2013〕20号
发布日期: 2015年09月23日
索  引 号: 11220183K095393154/2015-04219 分  类: 卫生 ; 通知
发文机关: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5年09月23日
标      题: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惠市防控人感染H7N9禽流感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德府办发〔2013〕20号 发布日期: 2015年09月23日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德惠市防控人感染H7N9禽流感工作方案的通知

德府办发〔2013〕2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局办,各直属单位:

  《德惠市防控人感染H7N9禽流感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11日

  德惠市防控人感染H7N9禽流感工作方案

  为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感防控工作,提高人感染H7N9禽流感的防控水平和应对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及时、有效地采取各项防控措施,防范疫情的发生,控制疫情的传播、蔓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卫生部应对禽流感大流行准备计划与应急预案(试行)》、《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将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治工作作为民生工程的内容之一,建立协调的工作机制,形成防治的整体合力,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建立高效的联防联控体系,确保各项防治措施得到有效落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人感染H7N9禽流感的预防和控制工作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而且关系到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关系到我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各乡(镇)、街,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人感染H7N9禽流感的防治工作,将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时刻保持高度警觉,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要坚持“依法、科学、规范、统一”的防控原则,按照“有力、有序、有效、有度”和 “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的防控方针,密切关注疫情形势,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完善防控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值班值守制度,确保防控工作有力、有序、有效。

  成立德惠市预防人感染H7N9禽流感领导小组:

  组 长:刘长春 市长

  副组长:南振波 副市长

  成 员:王 涛 市政府办主任

  王平 市卫生局局长

  陈万峰 市牧业局局长

  刘家武 市农业局局长

  刘桐安 市林业局局长

  李建国 市财政局局长

  李伟哲 市教育局局长

  李 炜 市公安局政委

  宁海春 市交通局局长

  冯兆太 市广播电视台台长

  甘荔枝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风虎 市工商局局长

  李德军 市质监局局长

  牛 斗 市食安办主任

  刘 旭 市督查室主任

  于亚平 市宣传部副部长

  各乡(镇)政府乡(镇)长、街道办主任

  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办公室主任由王平兼任。

  24小时值班电话:

  市卫生局疫情报告电话:87272025

  市牧业局疫情报告电话:87222088

  三、加强监测监控,切实做好疫情排查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疫情监测、排查和报告工作。要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加强发热门诊管理,做好病人的分诊、转诊和消毒、隔离工作,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要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重点加强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对不明原因肺炎病例要增加H7N9禽流感病毒感染的排查,发现不明原因肺炎或疑似H7N9禽流感病例,要及时报告并进行抢救治疗。

  四、加强应急准备,确保做到万无一失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要求,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防控机制,突出防控重点,把握关键环节,全面做好应对突发疫情的各项准备。各级医疗机构要切实做好治疗药品储备、救治设备配备以及医护人员、专家队伍的应急准备,加强临床医务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提高对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的早期识别和急危重症救治能力。各级卫生疾控部门要立即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应急演练,同时做好实验室检验试剂、耗材以及消杀药品和防护用品的储备工作,切实提高综合应急能力。各乡(镇)、街一旦发现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应对,最大限度防止疫情扩散,降低疫情危害。

  五、加强禽类市场监管,有效控制传染源头

  各乡(镇)、街,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农贸市场、活禽交易市场、规模养殖场监管,搞好动物流感监测采样及疫情排查,一旦发现疫情,要立即关闭市场,停止交易并采取捕杀、消毒等相关措施。要进一步强化病死畜禽监督管理,严格实施无害化处理,认真落实生猪定点屠宰措施,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要进一步加强对江河、水库、公园等候鸟动态监测观测,严防疫情从外地传入。

  六、加强宣传教育,搞好舆论引导

  各乡(镇)、街及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正面引导、公开透明的原则,通过举办讲座、播放宣传片、媒体开辟专栏等形式,及时发布有关信息,重点做好防控知识普及,推广健康清洁生活方式,让人民群众充分了解疫情,掌握预防知识,消除恐慌心理,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发生疫情和遇到紧急情况,要保证在第一时间报告,不得迟报、瞒报、漏报。

  七、加强部门协作,切实形成防控合力

  要充分发挥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作用,切实加强部门间的防控合作。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完善信息通报制度、固定联络员制度和合作机制,确保防控工作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措施联动,形成防控工作合力,真正做到思想认识到位、领导重视到位、工作部署到位、防控措施到位、应急准备到位,确保防控工作有力、有序、有效,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市卫生局:市卫生局负责综合协调工作;制订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技术方案;统一组织实施应急医疗救治工作和各项预防控制措施,并进行检查、督导;根据预防控制工作需要,依法提出隔离、封锁有关地区等建议;根据卫生部制定的有关人感染H7N9禽流感信息发布法规、标准,及时发布人感染H7N9禽流感信息;负责组织全市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市牧业局:负责禽畜疫病的防治工作,开展与人类接触密切的动物相关传染病的监测和管理工作。

  市农业局:负责农牧产品质量的监测与管理;指导各乡(镇)、街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重点是畜禽粪便的无害化处理。

  市林业局: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物相关传染病的监测、基础调查和样品采集及保存;在人感染H7N9禽流感发生期间,组织快速隔离控制、病样采集,组织专家分析和提出有关陆生野生动物活动范围和趋势等预警信息。

  市财政局:负责安排人感染H7N9禽流感应急处理所需经费,并做好经费和捐赠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各类学校及托幼机构的人感染H7N9禽流感控制措施,防止人感染H7N9禽流感在学校内发生,做好在校学生、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一旦发生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或密切接触者,立即报告疾控中心,同时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做好消毒、隔离和其他日常防控工作。

  市公安局:密切注视与疫情有关的社会动态和引发的治安问题,依法及时、妥善处置与疫情有关的治安突发事件,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持社会稳定。协助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落实强制隔离等控制措施。

  市交通局:对乘坐交通工具的人员进行交通检疫、查验、卫生知识宣传等工作,防止传染病通过交通工具传播。一旦发生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或密切接触者,立即报告疾控中心,同时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做好消毒、隔离和其他日常防控工作。

  市广播电视台:加强宣传报道工作,对涉及防控工作的各种宣传报道要及时安排播出。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人感染H7N9禽流感应急处理药品、医疗设备和器械的监督和管理。

  市工商局:对所监管的流通领域防控工作,重点对大型市场、超市及人员密集的流通场所的防控和活禽交易市场的监督管理。

  市质监局:负责组织对人感染H7N9禽流感事件应急救援物资及生活必需品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查处生产加工领域产品质量违法行为。

  市宣传部:组织新闻媒体及时报道人感染H7N9禽流感信息,正确引导舆论,加强人感染H7N9禽流感事件应急处理的宣传报道,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危机心理干预和防病知识普及等工作。

  市食安办:组织各乡(镇)、街及相关部门加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把住病从口入关。

  市督查室:在卫生部门的配合下,牵头对全市各乡镇街、各部门进行防控工作督查。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一是加强对辖区防控工作的领导,发挥属地管理职能。二是以村、社区和社为最小单位,建立监测哨点,确定信息员,及时反馈信息。三是加强对辖区内居民和企事业单位人员的管理,一旦有人接触畜禽后出现高热、流感症状,立即报告疾控中心,并及时消毒、隔离,及其他日常生活工作。四是加强本辖区内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抄送:市委办、人大办、政协办,市法院、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4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