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德惠市开展“集体无偿献血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德府办发〔2013〕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局办,各直属单位:
《德惠市开展“集体无偿献血月”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月23日
德惠市组织开展“集体无偿献血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长春市人民政府献血办《关于组织开展“集体无偿献血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缓解全市临床用血告急势态,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开展集体无偿献血月活动。为确保活动有序开展,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围绕无偿献血工作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具体举措,是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大民生问题。认真做好我市无偿献血工作,促进我市无偿献血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活动目的
无偿献血是获得安全血液供应的重要渠道,为保证医疗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保障献血者和用血者身体健康,从源头上有效防止各类经血液传播疾病的蔓延,杜绝血液不安全因素发生,从根本上保证血液的质量,号召广大居民发扬人道主义精神,积极加入到无偿献血活动中来,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三、活动主题
无偿献血光荣,救人功德无量。
四、活动时间
2013年1月23日至2月5日。
五、活动内容
(一)各乡镇(街)、各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无偿献血公益宣传。通过板报、宣传长廊、绿园之声等形式宣传无偿献血的目的意义,无偿献血者的权益,献血相关科普知识,无偿献血先进事例等,提高市民对无偿献血的认识和对血液生理知识的了解,使无偿献血深入人心。
(二)开展集体无偿献血月活动。乡镇(街)、各部门召开会议,开展宣传,精心部署,落实任务。并统一组织无偿献血人员到明珠广场献血屋献血。
六、活动要求
1.各乡镇(街)、各部门要充分重视此次活动,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弘扬无偿献血的爱心、勇气和奉献精神,动员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无偿献血活动。
2.各乡镇(街)、各部门要按照活动要求,根据各自职责,组织本系统、本辖区人员积极参与集体无偿献血活动,保证参与献血活动的人数和献血量。
附表:各乡镇、街道、各部门无偿献血任务分配及时间安排表
抄送:市委办、人大办、政协办,市法院、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1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