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德惠市2012年消除麻疹、控制
风疹、腮腺炎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德府办发[2012]6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局办,各直属单位:
《德惠市2012年消除麻疹、控制风疹、腮腺炎强化免疫活动实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9月3日
德惠市2012年
消除麻疹、控制风疹、腮腺炎强化
免疫活动实施方案
麻疹、风疹、流行性腮腺炎是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特别是儿童身体健康的呼吸道传染病。麻疹患者如果治疗、护理不当,易出现麻疹喉炎、肺炎、脑炎等并发症,若再合并心力衰竭、败血症、腹泻引起脱水和酸中毒等情况,救治不及时,会发生生命危险;风疹患者一般症状较轻,个别患儿可同时并发脑炎、心肌炎及肝炎等多脏器损害,孕妇早期感染风疹病毒后,很可能造成胎儿流产、早产或出生后婴儿出现多种先天性缺陷症等;流行性腮腺炎可侵犯各种腺组织或神经系统及肝、肾、心、关节等几乎所有的器官,可引起脑膜脑炎、睾丸炎、胰腺炎、乳腺炎、卵巢炎等症状,严重者可引起不育。为加速我市消除麻疹进程,有效控制风疹、腮腺炎发病率,我市决定于2012年9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重点人群的消除麻疹、控制风疹、腮腺炎强化免疫行动,为指导本次活动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指标
以乡镇街(学校)为单位,指定强化免疫区域目标人群麻腮风/麻风疫苗接种率达90%以上;查漏补种区域补种率达95%以上。在短时间内消除目标人群免疫空白,迅速提高人群免疫力,形成免疫屏障,阻断病毒传播途径、进而达到消除麻疹、控制风疹、腮腺炎发病率的目的。
二、活动安排
(一)活动内容
1、在城区、惠发社区、松花江镇所辖小学、初中、高中、中专在校生开展强化免疫活动。小学生接种麻腮风疫苗、初中生接种麻腮风/麻风疫苗,高中生接种麻风疫苗。
2、在全市范围内开展8月龄—5周岁儿童麻风疫苗、麻腮风疫苗查漏补种活动。
3、除城区、惠发社区、松花江镇所辖小学、初中外,其它各中小学校在校生开展麻腮风疫苗查漏补种活动。
4、医护人员、教职员工、育龄妇女等高危人群及15—40岁重点人群开展麻风疫苗的强化免疫。
(二)活动时间
现场接种时间2012年9月5日—15日。
三、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教育、财政、宣传、药监等相关部门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强化协调配合,共同做好活动的实施与管理工作;制订详细的技术方案,并组织落实。开展项目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解决活动执行中的困难和问题。要加强技术指导和督导检查工作。
(二)相关部门职责
根据卫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通知》确定的免疫规划协调机制相关部门职责,卫生部门负责疫苗接种活动的组织实施,技术培训与指导,督导和评估;教育部门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学校学生、托幼机构儿童摸底调查、登记、报告、通知发放及接种组织工作;财政部门保障开展免疫接种活动本级的经费,并对经费使用进行指导和评价;药监部门对疫苗供应和运输进行监管,保证疫苗质量。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开展与预防接种有关的宣传、教育及接种对象的摸底调查等工作,并组织居民、村民及时接种疫苗。
(三)实施步骤
1、社会动员和宣传
广泛开展社会宣传,动员全社会参与,营造良好的接种实施氛围。宣传活动重点为告知接种活动的意义、接种对象、接种时间和地点等,采取当地群众最易于接受的方式、文字,使受种者获取准确的信息。可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手机短信、社区通知等方式开展宣传,在学校、车站、市场、农村集市等人口密集地区可设立宣传专栏,张贴标语,发放宣传画、宣传单等。各地要针对重点人群,采取针对性强的宣传方式, 提高公众的知晓率,向公众宣传消除麻疹、控制风疹、腮腺炎策略和措施,使公众了解麻疹、风疹和腮腺炎的危害、传播途径与预防方法,鼓励其自觉接种疫苗。
2、人员培训
接种活动的培训应于接种工作开展前完成。原则上由县级培训到乡级,乡级培训到村级。
3、目标人群摸底
(1)摸底人员组成
在校(托幼机构)目标人群的调查摸底工作由教育部门负责;其他适龄儿童的摸底调查工作由辖区的居委会、村委会配合当地卫生院共同完成。
(2)摸底登记
边摸底边登记边接种,在校目标人群由学校负责摸底登记,接种单位根据摸底情况确定接种对象,校外目标人群由摸底人员调查通知,接种单位根据摸底情况确定应接种对象。
4.疫苗和注射器使用量
市疾控中心做好消除麻疹、控制风疹、腮腺炎免疫接种所需疫苗、注射器的领取和发放及有关表格的发放工作,并根据下级上报的免疫接种摸底数据,按照“计划供应、避免浪费”的原则,根据进度安排,分配疫苗和注射器使用量。 要建立真实、完整的活动用疫苗和注射器的分发、供应记录,要求各级均设立专账管理,加强相关资料的收集与归档工作。
5.接种实施
为保证疫苗免疫接种工作的接种质量和较高的接种率,接种方式应以定点接种为主,同时辅以巡回、入户接种等方式。各地可根据目标人数,考虑适当增设临时接种点,或延长接种门诊和接种点的服务时间。
接种点设置数量应根据目标儿童的情况合理安排。学校可设立临时接种点,负责在校目标人群的免疫接种工作。其他儿童可在当地接种门诊接种,特殊情况可采取巡回、入户方式接种。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做好接种对象核实、接种前告知、健康状况询问、接种和登记等工作,并正确掌握接种禁忌证。
免疫接种过程中,要做好疫苗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和相关的突发事件监测工作,一旦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应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等法规规范规定,及时报告并开展调查、诊断和处理工作。发生疫苗相关的突发事件时,要按照风险沟通预案及时反应开展监测和评估工作,做好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媒体沟通和家长疏导等工作。
7.督导检查
各部门应对强化免疫接种活动进行巡回督导,督导涵盖前期准备、摸底登记、组织动员、现场实施、接种率评估等各阶段。
(四)信息收集与管理
各部门在活动结束后按照规定时限对本次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内容包括组织动员、经费保障、宣传发动、培训、疫苗供应、冷链运转、摸底登记、现场接种、异常反应监测、督导评价、接种率调查、接种数据汇总等各个方面,总结报告与汇总表同时上报上级单位;并对本次活动所有相关资料包括相关文件、宣传、培训、接种报表等进行整理存档。
(五)经费安排与管理
市财政承担本级工作实施等必要经费,接种单位接种补助经费在公共卫生均等化资金中支付。
四、监督和评估
(一)接种率评价
接种工作完成后,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接种率快速评估。
(二)检查与评估
卫生和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对活动实施情况的检查,对实施效果定期进行评估。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9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