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农防林更新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德府办发[2011]4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德惠市农防林更新改造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 林业 农防林 改造 方案 通知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7月26日印发
为持续发挥农田防护林的防护功能,科学有序地对我市的农田防护林进行更新和改造,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上级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长春市关于林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本着扩大总量、调整结构、增强功能、转换机制、增加社会效益的原则,把农田防护林建设成为既有防护功能又有速生丰产功能的生态经济型林业产业,充分发挥农防林在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二、更新改造原则
(一)先改造后更新的原则。农防林更新、改造采伐限额优先满足残次林改造,剩余限额用于过熟林更新。
(二)生态优先,防护功能不降低的原则。在具体布局上,要实行集中连片,形成规模,以生态为先导,保证现有的生态防护功能不降低。
(三)调整结构,增强防护林功能的原则。选择优良品种造林,提高林分质量,增强防护功能,为农业稳产高产增产创造条件。
(四)坚持采伐与资源、造林、生态兼顾的原则。
三、具体方法与步骤
(一)残次林改造
1、残次林改造的范围:在前几年残次林改造的基础上,继续深入改造102线两侧,长余高速公路两侧,中长铁路两侧,德农公路两侧,德九公路两侧,07025公路两侧目力所及的残次林带,乡(镇)间和乡与村之间公路两侧目力所及的残次林带;今后,扩展到全部村村通公路两侧目力所及的残次林带。具体改造地块由林业局会同各乡(镇)统一确定。
2、残次林带的界定标准:
(1)主要公路、铁路两侧目力所及的残次林带,每公顷150株以下或材积每公顷120立方米以下。
(2)乡(镇)间公路两侧目力所及的残次林带,每公顷100株以下或材积80立方米以下。
(3)乡与村之间、村村通之间主路两侧目力所及的残次林带,每公顷80株以下或材积60立方米以下。
(4)上述范围内病虫害染病株数和死亡株数超过95%的林带。
符合上述四种情况之一即为符合标准。
3、残次林改造的优惠政策:一是造林时由市林业局免费提供苗木;二是实行简易销售程序;三是免收育林基金。
4、残次林改造的资金来源:由林木所有者负责挖根、整地、挖护林沟的费用,由造林承包者负责栽植、幼林抚育、管护、病虫害防治的费用。
5、对于个别村在土地调整时违规未留林遮地的要由其乡(镇)、村负责解决。
(二)农防林更新
农防林更新采取以村为统计单位,林木所有者个人申请,公开竞争的方式,通过林木所有者自行销售,报价竞争,对有限的采伐限额实行公平、公开、公正的办法配置。采伐申请对象必须是经过林改确认林木权属,并且已签完合同的林分。
1、按照各村林木资源现状,划分为两类村:一类村设计上限1600立方米,二类村设计上限800立方米,在具体设计中,应设计完整小班,为了避免出现半截带,各村设计上限可浮动20%。
2、由林木所有者提出采伐申请,各村在设计上限内确定设计地块,按照吉林省林业厅吉林资[2005]136号《农田防护林采伐更新试点林木采伐管理和更新造林技术暂行规定》文件要求,对申报的采伐地块由市采伐设计队统一进行设计。
3、申请的采伐地块由林木所有者提供采伐申请书,采伐林带相邻土地所涉及农户逐户签订的造林用地协议书,确定林地和林遮地无争议后一同上报。
4、设计费由林木所有者承担,由林业工作站按设计成本收取,统筹使用,每立方米最高不得超过4元。采伐设计2年内有效。
5、完成设计的林分,林木所有者自行联系预销售,以确定销售意向性价格。
6、市政府组织公开竞价会,各村按权属划分标段,以暗标的方式提报木材销售价格,每个标段按报价自高而低排列顺序,按照顺序自高至低配发采伐限额,材积累积至年度可用限额为止,以此确定采伐对象,现场公布结果,采伐限额使用到临界点时,最后一个标段的数量以剩余限额为准,如出现两个以上并列价格,抓阄决定。
7、林木所有者在竞价前按每个标段4万元缴纳公开竞价保证金,弃标者没收保证金,未中标者全额返还。如有弃标情况出现,空出的限额按报价顺序递补。
8、林木所有者在采伐证发放前按报价的10%缴纳育林基金,育林基金是在设计数量的基础上按特等材上浮15%;一等材上浮5%;二等材下浮5%;三等材下浮15%;四等材下浮25%的调幅收取,同时上交每公顷8万元的造林保证金。保证金在挖根、整地合格后返还20%,造林后返还20%,省林业厅质检队验收合格后返还50%,三年保存率验收合格后返还10%,检查验收以造林成活率、幼林抚育、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全部合格为标准,其中有一项不合格,即视为不合格。
9、保证金是完成更新造林所设定的专项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不得提前支取,也不许任何人任何单位设定抵押、担保、冻结等业务,不得以任何形式支付给非交保单位。
10、对发生滥砍盗伐严重的林木所有者、上年度更新改造不合格的林木所有者以及本年度拒不接受残次林改造任务的林木所有者,停止采伐一年。
四、更新造林技术标准
更新造林由乡(镇)政府负总责,实行工程化造林。
(一)整地。抠出树根,清除迹地内伐根和枝丫,耙平、镇压植树台面,挖好封闭式护林沟,护林沟宽不低于1米,沟深不低于1米。必须保证原林带面积不变。
(二)造林树种在林业厅确定的范围内,我市把生长快、抗病性强的杨树优良品种小乘黑确定为造林树种,其它树种禁止使用。
(三)苗木标准:苗木由林业局把关推荐。一律使用2年根2年干或3年根2年干,胸径在1.5-2.5厘米,树干通直,根系发达,无病虫害,无机械损伤的大苗,禁止使用洼地苗或越冬假植苗。
(四)浸根:苗木栽植前要放到事先选择好或准备好的浸苗池中浸泡2-5天,苗根不允许露出水面。
(五)造林标准:按照省农田防护林造林典型设计,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田间林带不低于3行,株行距2×2米;路林每侧不低于2行,株行距2×2米或1.5×2米,栽植“品”字形配置,扶正踩实,横竖成行。
(六)造林方法:采取二浇水二踩一扶正的方法进行。即先浇底水,把植树坑灌满水,待水渗透后,把树放水中,浇大半坑水,把土放入坑中,形成水浸土,待水完全渗透后,再放土踩实。苗木全部剪除侧枝不截头。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地膜覆盖。
(七)间种:所有造林地块必须间种大豆等矮科非攀爬作物。
(八)病虫害防治:对杨树烂皮病、溃疡病以及杨干象、天牛、透翅蛾等蛀干害虫加强预防和除治,每年化学防治两次以上。
(九)更新造林质量标准:当年造林成活率要达到95%以上,三年造林保存率要达到85%以上。
五、保证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组织机构。
市政府成立以市长为组长,主管市长为副组长,各相关单位领导和各乡(镇)的党委书记为成员的农防林更新和改造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组织和领导全市的农防林更新改造工作,市政府要和各乡(镇)签定责任状;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本乡(镇)的农防林更新改造工作,各乡(镇)也要和村签定责任状。明确责任,层层抓落实。林业、公安、农业、土地等部门要全力配合开展这项工作,确保该项工作顺利、有序的完成。
(二)强化检查验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农防林更新改造工作,各乡(镇)主要领导要负全责,亲自抓,主管领导要具体抓。乡(镇)其他干部也要包村、包地块,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建立责任制,做到村村有人抓,块块有人管。一定要按时,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工作任务,为第二年春季造林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林业局也要派人下乡,负责业务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市委、市政府把农防林更新改造工作做为林业建设与管理的主要内容纳入各乡(镇)主要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对于没有按照要求完成任务的乡(镇),或完成得不好的乡(镇),要给予通报批评,同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