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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183K095393154/2012-10113
分  类: 环境监测丶保护与治理;卫生 ; 通知
发文机关: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2年04月06日
标      题: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创建医疗废物综合管理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德府办发[2011]44号
发布日期: 2012年04月06日
索  引 号: 11220183K095393154/2012-10113 分  类: 环境监测丶保护与治理;卫生 ; 通知
发文机关: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2年04月06日
标      题: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创建医疗废物综合管理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德府办发[2011]44号 发布日期: 2012年04月06日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创建医疗废物综合管理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德府办发[2011]4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办局,各直属单位:

  《德惠市创建医疗废物综合管理示范城市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九日
  主题词: 环保 创建 方案 通知
  抄送:市委办、人大办、政协办,市法院、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7月19日印发  

德惠市创建医疗废物

综合管理示范城市实施方案
  为深入开展创建“国家医疗废物综合管理示范城市”工作(以下简称创建工作),根据国家环保部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障人民健康和环境安全为目标,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条块结合”的原则,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履行〈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国家实施计划》中医疗废物处置领域的有关要求,扎扎实实地落实好长春市创建医疗废物综合管理示范城市所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工作目标
  (一)针对医疗废物产生、分类、包装、处理和处置,把医疗废物全过程监管管理理念纳入医疗废物管理和处置实践中,优化医疗废物综合管理机制和能力提升,全面促进最佳可行技术和最佳环境实践示范与推广,推进医疗废物减量化、无害化目标的实现,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医疗废物处置过程中产生的二 英等持久性有机污染物。
  (二)完善政策、法规、标准等综合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建设,全面提高我市医疗废物的管理和处置能力,推动医疗废物减量化、无害化进程,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医疗废物处置过程中产生的二 英类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产生和排放,提升医疗废物的管理和处置能力,全面探索、建立和完善适合我市的医疗废物科学处置和全过程管理模式,实现公众广泛参与、严格执法监督、科学分类暂存、规范收集处置、安全达标排放。
  三、组织领导
  德惠市政府成立德惠市创建医疗废物综合管理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全面负责创建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部门联动,落实工作责任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和任务分工,形成联动,落实任务,明确责任,全面开展创建工作。
  卫生局: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对市管医疗机构的废物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制定医疗废物源头分类管理与减量化方案。针对大型疫病爆发和自然灾害,提出医疗废物管理应急方案。制定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个体诊所、社区医院等小型医疗卫生机构废物的收集、暂存及安全处置。
  环保局:牵头组织协调全市创建活动的具体工作,依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及《吉林省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对市管医疗机构的废物产生、贮存、运输、处置等环节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开展“联合保护城乡环境、共建绿色宜居城市”活动,推进“绿色医院”的创建工作。提出公众参与计划,明确医疗废物产生、包装、收运、处置各环节的环境管理要求。组织相关技术培训工作。
  财政局:负责落实创建工作的配套资金,为创建工作提供资金支持。
  (二)建立健全制度,加强监督管理
  明确创建活动的工作目标,建立政府负责、部门联动、公众参与、单位自律的环境监管机制,将创建工作纳入本年重点工作。
  1、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环保局牵头,建立以环保、卫生、财政等部门为成员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每半年)或不定期地召开工作例会,部署全市创建活动,及时通报、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形成工作合力,不断提升医疗废物全程监督和协调能力。
  2、建立专项检查联合执法制度。内容包括组织结构、责任划分、人员安排、处罚机制等。在长春市创建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环保、卫生两部门要共同研究对策,开展联合执法。每年春夏之交和秋冬季节各开展一次医疗废物的专项联合执法活动。重点针对医疗废物的产生、贮存、运输、处置等环节进行全程监督,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
  3、建立小型医疗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医疗废物规范收集制度。在中心城区内,以街道办事处或大型社区为单位,定时间、定地点集中收集、规范暂存、统一清运辖区内小型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
  4、建立医疗废物综合管理培训制度。积极推进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管理人员的技术培训。2011年年底前,组织全市重点医院、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管理人员参加长春市组织的全面系统的培训,不断提升管理人员对医疗废物处理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对法律法规的了解和执行、管理流程的掌握和操作过程的熟悉程度。提高相关人员对控制医疗废物产生的认识、废物分类和回收意识、防护意识、控制有害废物的外流的责任意识,促进良好管理意识和行为习惯的形成和发展。
  5、强化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管理。对医疗废物产生的种类、数量、去向实施申报登记制度,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各医院要在2011年12月底前,制定医疗废物产生、分类、收集、暂存、移交等管理制度,做到任务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
  (三)开展创建活动,加强项目监管
  推进“绿色医院”创建,为BEP项目实施创造条件。通过深入开展“联合保护城乡环境,共建绿色宜居城市”活动,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参与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在项目周期内,完成2家“绿色医院”的创建。同时,对我市医疗卫生机构BEP(最佳环境实践)示范项目实施监管,并积极创造条件,在项目周期内,协调协助相关工作顺利完成。
  实现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全覆盖。结合医疗废物综合管理示范城市的创建活动,力争到“十二五”末期,实现三个规范处置。即实现医疗废物规范处置,城区社区医院、个体诊所等小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实现规范收集、处置,乡、镇农村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实现规范处置,真正实现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全覆盖。
  (四)强化部门联动,加大投入力度
  医疗废物的监管主要涉及到环保、卫生等部门,要分兵把口、各负其责、紧密合作,针对医疗废物暂存、交接、运输、处置等环节强化监管。特别对医疗废物非法转移、私自买卖等违法行为从严打击,形成高压态势,坚决杜绝医疗废物流失。
  (五)制定应急预案,夯实基础工作
  制定医疗废物管理应急预案是将意外事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防止对人体伤害或环境污染扩大,尽最大努力减轻其危害程度的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在2011年年底前,制定并出台《德惠市医疗废物管理应急预案》,2012年6月底前全市各级医院要制定完成本医院的《医疗废物管理应急预案》。
  (六)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公众参与
  通过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及时报道创建活动的进展情况。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关注民生、解决民生工作台的内容之一认真贯彻落实。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实施公众参与计划,提高公众认知程度。
  五、时间安排
  项目周期:2010年12月—2012年12月
  项目执行期内,按创建工作任务分解表所确定的时限按时完成相关工作,同时,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每年12月31日前向长春市创建领导小组提交创建工作年度总结和下年度工作计划,2012年12月前提交创建任务工作总结报告。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创建医疗废物综合管理示范城市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突出工作重点,认真组织实施。
  (二)定期调度,责任到人
  加强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督查协调工作,坚持创建工作调度会制度,定期总结部署创建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圆满完成创建目标任务。
  (三)加强信息报送,确保渠道畅通
  加强创建活动信息报送工作,按要求向长春市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简报及相关专项工作情况,重要情况随时报告。
  附件:1、德惠市创建医疗废物综合管理示范城市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德惠市创建医疗废物综合管理示范城市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1

德惠市创建医疗废物
综合管理示范城市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赫 哲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薛焕义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闫会学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成 员:王刚平     市卫生局副局长
      车延春     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雅欣     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刘雅欣(兼)市环保局副局长
  副主任:赵永生    市环保局污控法规科科长

附件2

德惠市创建医疗废物综合管理示范城市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责任部门
主要工作任务
完成时限
1
市财政局
落实创建工作的所需资金、为创建工作提供资金支持
2011 2 月— 2012 12
2
工作内容及时间安排
完成辖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2011 3 15
完成辖区医疗废物综合管理方案
2011 3 15
建立辖区内相关部门联席管理制度和机制
2011 6
加强宣传,提出辖区内公众参与计划,提高公众认知度
2011 2 月— 2012 12
组织辖区内相关技术培训工作
2011 12 月底前
建立医疗废物申报登记制度
2011 2 月— 2012 12
针对辖区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的产生、贮存、运输、处置等环节进行全程监管,并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2011 2 月— 2012 12
开展“联合保护城乡环境、共建绿色宜居城市”活动,项目周期内,各县(市)区完成12家“绿色医院”的创建工作
2011 2 月— 2012 12
提交年度总结报告和下年度工作计划
2011 2 月— 2012 12
提交示范经验推广建议
2011 11 月底前
提交创建工作总结报告
2012 11 月底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