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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183K095393154/2012-10109
分  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 通知
发文机关: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2年04月06日
标      题: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区亮化彩化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德府办发[2011]38号
发布日期: 2012年04月06日
索  引 号: 11220183K095393154/2012-10109 分  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 通知
发文机关: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2年04月06日
标      题: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区亮化彩化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德府办发[2011]38号 发布日期: 2012年04月06日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市区亮化彩化工作的通知

德府办发[2011]3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局、办,各直属单位:

  为配合迎接建党90周年大型系列活动,提高城市品位,美化市容环境,营造节日氛围,进一步做好市区亮化彩化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按照建筑物的特点,采取不同方式进行楼体亮化。原有老式霓虹灯的亮化,要更新为LED灯亮化,做到节能、耐用、美观、安全。2011年市里确定的临街亮化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对楼型灯重新安装或维修,确保亮化效果。 位于城市精品街路两侧和重点景观部位附近的单位,是亮化工作的重点单位。要加大资金投入,坚持高标准、高档次,对既有建筑物进行综合设计,提高亮化档次;要注重突出艺术性和观赏性,力求大气、新颖、高雅,着力营造城市景观新亮点。
  二、临街单位的楼体亮化要实行常态化、制度化。在双休日、节假日和市里大型活动期间,要按规定时间开启亮化设施,保证亮化时间。市委市政府督察室和市执法局要对各单位的楼体亮化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并形成记录,以备考核。
  三、市农电公司负责路灯检修和亮化接线等任务,同时为街路亮化提供作业车辆,保证亮化期间的正常供电。
  四、市区亮化彩化工作由政府组织,部门承办,按照具体分工完成工作任务。市行政执法局负责市区亮化彩化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并负责组织对德惠路、德大路、人民街等主要街路的LED灯带进行调整维修,保证整体亮化效果。
  附件:2011年临街亮化单位名单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日
  主题词: 城市 亮化 彩化 通知
  抄送:市委办、人大办、政协办,市法院、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6月20日印发(共印 120 份)

 

2011年临街亮化单位名单(共80家)

  中国银行、第29中学、广电中心、人民银行、教师进修学校、第三中学、第一中学、人武部、实验小学、工人文化宫、科技局、图书馆、民政局、市宾馆、市人大、老干部局、政府办、供电局、住建局、财政局、粮食局、新华书店、文化馆、市社、工商银行、商贸大厦、邮政局、市场公司、客运站、建设银行、工商局、体育馆、社会福利中心、第二实验中学、石油公司、高速交警大队、地税局、交警大队、实验中学、气象局、人社局、水利局、检察院、国土局、物价局、人寿保险公司、运管所、公安局、法院、开发区、消防大队、物流中心、都邦药业、传染病院、国税局、计生局、交通局、环保局、卫生局、联通公司、移动公司、财产保险公司、第四中学、体育场、技术监督局、农发行、第三中学南校区、信用联社、幼儿园、农业银行、出租车管理办公室、劳动稽查大队、市委党校、烟草公司、社保公司、林业局、执法局、电信公司、经济局、市人民医院。
  亮化精品街路和重点景观部位包括:
  1、临中央街的单位(14家):市人大、政府办、供电局、住建局、财政局、民政局、实验小学、工人文化宫、科技局、图书馆、市宾馆、人武部、林业局、执法局。
  2、临人民街的单位(2家):政务大厅、第二实验小学
  3、临德大路的单位(10家):地税局、交警大队、实验中学、人社局、水利局、检察院、国土局、运管所、公安局、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