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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183K095393154/2012-10096
分  类: 公路 ; 通知
发文机关: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2年04月06日
标      题: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市道路运输行业开展市场监管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德府办发[2011]21号
发布日期: 2012年04月06日
索  引 号: 11220183K095393154/2012-10096 分  类: 公路 ; 通知
发文机关: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2年04月06日
标      题: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市道路运输行业开展市场监管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德府办发[2011]21号 发布日期: 2012年04月06日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在全市道路运输行业

开展市场监管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德府办发[2011]2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德惠市关于在全市道路运输行业开展市场监管年活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一年四月五日

主题词 : 交通 运输监管 活动 方案 通知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4月5日印发

德惠市关于在全市道路

运输行业开展市场监管年活动方案

为加强行业作风建设,规范德惠市道路运输市场秩序、运输经营行为和执法行为,促进道路运输业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发展,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按照长春市交通运输局、长春市公安局、长春市工商局、长春市物价局、长春市政府法制办、长春市政府纠风办《关于在全市道路运输行业开展市场监管年活动通知》(长交联发〔2011〕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市开展道路运输行业监管年活动。特制定此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综合治理、规范秩序、诚信经营、转变职能、依法行政、服务发展”的原则,进一步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开展联合执法,取缔非法经营,规范经营行为,抓好执法队伍建设,转变管理职能,整合执法资源,建立长效机制,提高监管能力,创建安全有序、规范诚信的道路运输市场环境。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道路运输市场监管年应达到的目标:

1、道路运输经营证照齐全,生产经营条件低于许可开业条件的,经过整改合格率达到100%。无证经营得到有效治理,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2、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能力进一步提高,“三关一监督”管理职责较好履行,安全监管制度、人员、分工、责任明确,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验收等监管措施有效,监管记录清晰。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制度齐全,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有效开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增强,班车客运事故频率下降,行车责任事故死亡率在0.4人/百万公里以下。

3、道路运输经营行为规范,违章率低于5%。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旅客投诉率低于0.2/万人次;机动车维修服务投诉率低于5/维修车辆千台次;驾驶员培训投诉率低于6/培训学员千人次。

4、执法制度健全,执法行为规范,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无公路“三乱”问题发生。执法人员考试合格率达98%以上;无行政败诉案件。

5、建立道路运输行业部门配合、综合治理、联合执法的长效管理机制。

(二)道路运输市场监管年的主要任务:加强行风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对客运、货运、机动车维修、驾驶员培训市场实施全面监管。

1、转变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职能,整合执法资源,发挥道路运输综合执法优势。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检查,查处公路“三乱”、执法不作为、违反执法程序、不按要求制作处罚案卷、违规参与运输经营活动、指定车辆二级维护企业、非法索取经济利益、充当违法经营保护伞等违法行为。

2、打击无经营证照的“黑车”、维修厂点、驾校等非法经营行为;开展经营许可复核审查工作,查处许可要素发生变化后,达不到许可开业条件的业户、从业人员和车辆,净化运输市场环境。

3、加强营运车辆标志标识管理,查处车辆技术状况不达标、安全设施不合格、私自改装、超员超载等影响运输安全的违法行为。

4、加强经营行为监管,查处客运车辆不按许可路线、站点行驶和停靠、越线甩客;出租汽车异地营运、拒载、违规从事班线客运经营;运输从业人员服务低劣、客运站未封闭管理、服务不规范以及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5、加强道路运输价格监管,查处不按规定使用票证、出售高价客票、高额收取运输服务费用等违反价格管理规定的行为。

6、加强机动车维修行业监管,打击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的行为;治理车辆二级维护只收费不维护和维护检测不到位等问题;查处机动车检测机构不按规定检测和出具虚假报告的行为。

7、加强驾驶员培训监管,查处不按教学大纲教学、恶意竞争、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时间方法步骤

道路运输市场监管年活动自2011年4月6日开始,到2011年12月31日结束。主要工作如下:

(一)动员部署(3月27日——4月10日)。

1、成立组织领导机构。成立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指挥协调、监督指导道路运输市场监管年活动。

2、进行广泛动员。对市场监管年活动进行动员部署,让广大执法人员、运输经营者和从业人员了解活动的目的、内容和要求,积极参与市场监管年活动,共同做好各项工作。

3、整合执法队伍。转变职能,突出市场监管工作重心,合理调配人员,组建道路运输综合执法队伍,保证50%以上道路运输管理人员在客货集散地、站场、稽查站、城市出入口等一线执法,查处各种运输违法行为。

(二)组织实施(4月11日——11月30日)

结合德惠实际,安排市场整治、建章建制和执法行为监督工作,确保取得显著成效。

1、抓好专项整治,规范市场秩序。

一是开展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履行“三关一监督”管理职责,加强源头监管,按照道路运输管理规范的要求,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查找安全管理薄弱环节,建立隐患排查和安全生产动态监管机制,查处影响道路运输安全的行为。

二是开展经营行为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结合我市道路运输市场实际,立足解决我市道路运输市场中存在的难点和热点问题,加大整治力度,规范经营行为和市场秩序。采取联勤联动执法、区域联动执法等方式,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联合执法队伍,统一开展联检、互检等联合执法行动,防止人情执法,消除治理盲区和管理死角,确保整治力度和效果。

1)4月11日—5月9日开展打击无经营证照“黑车”、维修厂点、驾校等非法经营行为专项整治。

2)5月10日—6月30日开展客运市场专项整治。

3)7月1日—8月30日开展货运市场专项整治。

4)9月1日—10月31日开展维修、驾训市场专项整治。

5)11月1日—11月30日开展出租车市场专项整治。

2、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

一是开展执法培训。交通运输监管和法制部门的分管领导、负责人要积极参加上级机关和部门组织的培训,其余执法人员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集中培训。全市所有运政执法人员年内要参加省运输管理局组织的统一考试,考试不合格的,收回执法证件,调离执法岗位。《交通行政执法规范》(交体法发[2008]562号)和《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交公路法[2008]382号)要作为培训的重点内容。

二是实施依法行政。坚持教育和处罚相结合,适合教育整改的,尽量不处罚,防止以罚代管。建立检查取证、处罚实施、法律审核、罚款缴纳等环节的监督制约机制,实现一案一卷。严格遵守《吉林省交通行政处罚裁量规则》和《吉林省交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同案同罚。避免公路“三乱”问题发生。

三是强化执法监督。有效落实交通行政执法规范,结合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明确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法监督、检查和审核,禁止以任何名义设定罚款指标,将处罚与部门和个人利益挂钩,违者将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违规执法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要依法依纪做出严肃处理。

四是加大治理公路“三乱”力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以及《关于吉林省加强治理公路“三乱”问题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成立治理公路“三乱”组织领导机构,认真执行治理公路“三乱”快速反应制度、受理投诉制度、限时查办制度、协调通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严厉查处公路“三乱”行为。

3、完善制度机制,提高监管效能。

一是完善道路运输执法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源头监管、征费稽查站执勤、重点地段(城市出入口等重点部位)巡逻执勤、执法岗位考核评价等工作制度。每项制度要量化考核指标。执法人员外勤执法时间必须达到全年工作日的70%;征费稽查站和城区出入口安排执法人员执勤每年要不少于190天(假日运输期间执勤率要达到100%);市(州)组织联检和互检行动每半年不少于2次等。

二是推进道路运输诚信体系建设。完善道路运输诚信制度,健全诚信考核、评价和社会监督机制,有效落实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和“黑名单”等制度措施,明确运输企业在诚信教育、自查自纠、失信公示等方面的主体责任,建立运输经营者诚信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诚信服务的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

三是加强执法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加大资金投入,统一执法设备设施购置,实现执法装备标准化。推广科技监管手段,广泛利用视频、音频、监控等手段收集证据,为依法行政提供保障。建立省级违章信息平台,实现违章信息全省共享。

(三)总结验收(12月30日前完成)。

1、及时报送工作动态。4月份开始,于每月5日前,将开展活动的阶段性情况形成文字材料,报长春市市场监管年领导小组办公室。

2、进行总结。总结的内容包括市场监管年活动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经验,存在的主要问题。于11月10日前,将我市工作总结报长春市市场监管年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此次活动要站在保障运输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道路运输行业健康发展的高度认识此次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监管年活动取得明显成效。为加强对市场监管年活动的组织领导,我市成立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指挥和监督指导。

(二)搞好协调配合。交通运输、公安、工商、物价、法制、纠风部门要在市政府的领导下,互相支持配合,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共同制定工作方案,联合开展执法行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市场监管年活动各项任务有效落实。交通运输部门要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牵头做好监管年各项工作,在打击非法经营、假冒汽车配件维修,保障交通安全,查处价格违法行为,规范执法行为和加强行风建设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三)组织运输经营者参与。此次活动要组织运输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积极参与市场监管年活动,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意识,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加强车辆安全技术管理,健全安全操作规程,有效利用GPS监控查处超员、超速和疲劳驾驶行为。指导企业完善经营管理、人员管理、服务管理制度,组织从业人员开展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教育,引导企业开展技术和服务竞赛,倡导守法经营,增强企业文明优质服务意识,提高道路运输整体服务水平。

(四)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通过悬挂条幅、标语、办简报、开专栏等形式,宣传市场监管年活动的意义,及时报道工作动态,曝光非法经营行为,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活动期间要积极向长春市市场监管年活动领导小组报送工作动态信息。

附件:德惠市道路运输市场监管年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德惠市道路运输市场

监管年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王 涛 副市长

副组长:王华安 市长助理、市公安局局长

 员:宁海春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边树彬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孙生彦 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张大勇 市监察局副局长

程险峰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道路运输市场监管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交通运输局。

办公室主任:宁海春(兼)

:王志家

联系方式:872764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