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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183K095393154/2012-10083
分  类: 公路 ; 通知
发文机关: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2年04月06日
标      题: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从事道路客运经营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德府办发[2011]7号
发布日期: 2012年04月06日
索  引 号: 11220183K095393154/2012-10083 分  类: 公路 ; 通知
发文机关: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2年04月06日
标      题: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从事道路客运经营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德府办发[2011]7号 发布日期: 2012年04月06日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

从事道路客运经营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德府办发[2011]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办局,各直属单位:

  德惠市关于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从事道路客运经营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年三月一日
  主题词 交通 非法营运 治理 方案 通知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3月1日印发 

德惠市关于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

从事道路客运经营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
  为维护道路运输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净化客运市场环境,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专项治理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疏堵结合、依法监管”的原则,通过集中打击运输市场的非法营运和其他严重违法经营活动,有效遏制道路运输违法违规行为,净化和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维护合法经营者和乘客权益,创造公平竞争、和谐有序的客运市场环境。
  二、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道路客运经营是当前公共交通的主体,是群众出行的主要交通方式,在加强人员流通、增加就业渠道、提供致富门路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而德惠市内的出租车又存在着城乡不分、经营范围不明等弊端,一部分社会人员,利用出租车一次性投入较少的特点,私自购买自用车辆从事出租车经营,严重影响了正常的旅客运输行业,并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也败坏了德惠的形象,因此必须采取措施加强控制。为了将专项治理活动做的更好,由交通运输局、公安局联合组织成立德惠市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具体组织此次打黑行动。
  三、突出重点,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专项治理活动取得实效
  第一,重点打击牵头、组织、操纵“黑车”等非法经营行为的团伙和人员。非法经营的牵头者、组织者和操纵者,往往具有一定的经济能力和社会影响力,能量大、隐蔽性强、危害性大。极少数不法经营者与黑恶势力相勾结,带有黑社会性质。这些车匪路霸欺行霸市,非法垄断市场,强迫交易,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通过这次治理活动要坚决打击和取缔。公安机关要依法严肃查处,对拒绝、妨碍执行职务的违法犯罪行为,对不听劝阻,妨碍、阻挠、围攻执法人员执行公务和围堵国家机关,干扰国家机关正常工作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坚决制止,依法查处。
  第二,治理重点区域的非法经营行为。人流集中的地点往往是“黑车”活动的主要场所。农村乡镇、城乡结合部、高速公路出口等远离监管中心的区域,是目前“黑车”活动较为猖獗的重点地区。连接各县域间、城乡间、乡镇间的公路干线,是“黑车”活动的主要线路。要根据德惠的特点,做好调查摸底,多方面排查线索,找准本地“黑车”活动的主要区域和规律,严厉打击重点区域和线路上的非法营运车辆,消除监管盲区和管理死角。
  第三,取缔非法营运车辆。要根据我市“黑车”不同的表现形式,重点打击利用报废车、伪造证照的套牌车、客货两用车、拖拉机、三轮车、摩托车等从事非法运营的车辆。对查扣的“黑车”,必须依法从重处罚,动摇“黑车”生存的基础。对逾期不接受处理或者不履行处罚决定的,要协调司法机关及时采取强制措施。对非法运营的报废车辆,要依法进行公开销毁。
  第四,整治超越许可经营范围和区域从事非法经营的行为。一是要严厉查处班线客车擅自变更线路、经由和停靠站点行为。二是对出租汽车驻点运营和定线经营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虽然以上两种违法行为有别于“黑车”,但其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挤占了合法经营者的利润空间,是引发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重要因素。对这类非法经营行为,要坚持教育和处罚并重的原则,采取有力措施妥善加以解决。
  第五,严厉打击伪造、变造、买卖假机动车号牌、假证照,使用伪造、变造假机动车号牌、假证照非法营运的违法犯罪行为,端掉一批制造假机动车号、假证照的黑窝点,查处一批涉案违法犯罪人员,有效遏制违法犯罪活动。
  三、实施步骤
  本次专项治理活动时间为七个月,从2011年3月至2011年10月,分宣传发动、集中整治、总结巩固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为动员准备阶段。从3月1日至15日,主要工作是进行准备、动员和部署。成立组织机构,对治理活动各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层层落实到具体单位、部门和人员,明确责任划分。对治理活动不作为、工作不力或者成效不显著的,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惩戒措施。
  第二阶段为组织实施阶段。从3月15日至10月15日,主要工作是广泛宣传和依法查处“黑车”。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抽调业务骨干组建联合执法队伍,采取定点和流动、定时和随机、交叉和联动、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等多种检查方式,严厉打击“黑车”等非法经营行为。
  第三阶段为总结表彰阶段。从10月15日至30日,主要工作是总结经验、检查评比和表彰奖励。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完善打击“黑车”长效机制和联合执法工作制度,推动常态化工作的开展。
  四、密切配合,联合执法
  交通运输、公安要抽调精干人员由各单位主管领导带队,组成联合执法队伍联合执法,各部门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协调,形成合力。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对黑车的确认、取证,并依法对“黑车”等非法经营行为进行处罚,公安部门负责查处参与“黑车”等非法运营的黑恶势力,保证执法工作和执法人员的安全,确保治理活动的力度和效果。同时也要与外县市加强沟通,采取互检、调检等办法加强执法力度。
  五、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
  为了配合这次整治行动,将请德惠电视台,交通之声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单位,对我市打黑情况进行跟踪宣传报导,要利用一切宣传手段加强政策法规宣传,向黑车车主讲清政策界线,教育他们不从事“黑车”经营,向广大群众宣传“黑车”非法营运的危害,使他们正确认识打击“黑车”等非法经营活动的重要意义,教育广大乘客自觉抵制“黑车”,举报“黑车”,不座“黑车”,为了加大打黑力度,我们向所有合法出租车和客运班车发放了“黑车”举报卡,定期收回。同时建立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争取广大群众能积极提供线索,协助查破“黑车”案件。
  六、严明纪律,创造和谐的执法环境
  为完成好治理工作任务,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重点抓好三项工作:
  第一密切配合,联合执法。要切实履行好治理“黑车”
  职责,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共同打好治理“黑车”攻坚战。第二,必须坚持依法行政,文明规范执法。要严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来开展执法活动,不得违反执法权限和程序。实施处罚要重事实、重证据,准确把握执法尺度,避免因简单粗暴、冷漠执法激化矛盾,给专项治理工作带来负面影响。第三在整治期间所有被查处的车辆要统一停放,统一处罚标准。第四,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纪律教育和监督检查,对违规私养“黑车”、徇私舞弊或者充当保护伞的,一经发现立即依法查处,绝不姑息。
  附件:打击“黑车”等非法从事道路客运经营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打击“黑车”等非法从事道路客运经营
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 涛    副市长
  副组长:王华安    市公安局 局长
       宁海春    市交通运输局 局长
  成 员:董训龙    市公安局 副局长
       王志佳    市交通运输局 纪检书记
       朱 刚    运输管理所 所长        
       邹良辉    公安局惠发派出所 所长
       姜 辉    出租车管理办公室 主任 
       王永忠    运管所稽查大队 大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王志佳
  成 员:王永忠及运管所稽查大队全体成员
  邹良辉及公安局惠发派出所全体成员
  办公地点:德惠市运输管理所稽查大队 电话:87282888
       德惠市公安局惠发派出所  电话:87206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