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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183K095393154/2012-10069
分  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 ; 通知
发文机关: 德惠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2年04月01日
标      题: 德惠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征地拆迁管理工作的意见
发文字号: 德府发[2011]47号
发布日期: 2012年04月01日
索  引 号: 11220183K095393154/2012-10069 分  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 ; 通知
发文机关: 德惠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2年04月01日
标      题: 德惠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征地拆迁管理工作的意见
发文字号: 德府发[2011]47号 发布日期: 2012年04月01日

德惠市人民政府关于

进一步加强征地拆迁管理工作的意见

德府发[2011]4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局办,各直属单位:

  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的有关规定要求,针对征地拆迁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征地拆迁规定落实情况专项自查行动,坚决杜绝违法强制拆迁、暴力拆迁,从源头上防范化解矛盾,做到依法、文明、和谐拆迁。
  一要按照国务院和省市的有关规定要求,立即在全市开展一次自查行动。自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检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其他征地拆迁制度规定贯彻落实情况。包括征地拆迁决定征求群众意见情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情况;补偿方案征求群众意见情况;房屋征收评估情况和补偿标准确定、执行情况等。二是征地拆迁责任落实情况。包括相关部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征地拆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建设情况等。三是征地拆迁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情况。包括已经发生违法强制拆迁、暴力拆迁案件查处情况;涉及的领导责任、管理部门责任、直接责任人责任追究情况;涉嫌违法乱纪问题处理情况等。要求各乡(镇)街、各相关部门、项目开发单位必须认真开展自查,10月24日前将自查情况汇总上报。
  二要明确落实责任,决不允许出现违法强制拆迁事件。市住建局、执法局等主管部门也要召开专门会议,向开发公司、拆迁公司、传达上级有关规定和会议精神,提出明确要求。今后,出现暴力强制拆迁,依照有关法规按刑事案件查处,严肃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三要做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与原条例之间的衔接工作,要立足于通过协商来解决拆迁问题。遇有纠纷,要坚持依法解决,决不允许违法强制拆迁。
  四要做好全市危倒房安全排查工作。各乡(镇)街、各相关部门要对全市确认的D级危房再进行一次全面认真的排查,并依照市政府研究制定的安置办法,尽快组织群众全部搬离。一是对有产权单位的D级危房,原则上由房屋所在的各乡(镇)街负责督促产权单位进行拆除;二是无产权单位的D级危房,由市政府统一组织实施拆迁;三是危房搬迁居民未得到住房安置前,由市政府委托辖区各单位按照相关标准发放租房补贴,保障群众居住安全。
  五要积极推进征地拆迁工作。各乡(镇)街、各相关部门要在坚决杜绝违法强制拆迁、暴力拆迁的基础上,密切协调配合,认真研究在新形势和新要求条件下,如何做好征地拆迁工作等相关问题,要牢固树立阳光拆迁、公平拆迁、为民拆迁的工作意识,继续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快速发展。
  二○一一年十月十二日
  主题词 :国土 房屋 拆迁 管理 意见
  抄送:市委办、人大办、政协办,市法院、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10月12日印发
  (共印1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