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惠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财政国库管理
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
德府发[2011]2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局办,各直属单位:
《德惠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 : 财政 改革 方案 通知
抄送:市委办、人大办、政协办,市法院、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2月21日印发
德惠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
为了进一步深化财政改革,规范财政收支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指导和推进我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是: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共财政的发展要求,借鉴外地的做法和成功经验,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发挥财政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遵循以下原则:
(一)有利于规范操作。合理确定财政部门、征收单位、预算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国库和代理银行的管理职责,不改变预算单位的资金使用权限,使所有财政性收支都按规范的程序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内运作。
(二)有利于管理监督。实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是在预算单位资金使用权、预算执行主体、会计核算主体不变的前提下,通过改革,进一步提高财政收支的透明度,实现对财政资金收付活动全过程的有效监管。
(三)有利于方便用款。减少资金申请和拨付环节,使预算单位用款更加及时和便利。
(四)有利于分步实施。首先选择部分单位进行试点,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试点范围,有计划地分批组织实施。
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各类财政性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有关账户直接支付到收款人(即商品和劳务供应者,下同)或用款单位的银行账户。
(一)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1、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构成
(1)财政部门在中国人民银行德惠市支行开设国库单一账户。
(2)财政部门按资金使用性质在代理商业银行开设财政零余额账户。
(3)财政部门在代理商业银行为预算单位开设单位零余额账户。
(4)财政部门在代理商业银行开设非税收入财政专户,按收入和支出设置分类账。
(5)根据工作需要,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或授权财政局,可为预算单位在代理商业银行开设特设专户(以下简称特设专户)。
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后,取消相应各类收入过渡性账户。预算单位的财政性资金逐步纳入国库单一账户管理。
2、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中各类账户的功能
(1)国库单一账户为国库存款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纳入预算管理的财政收入和支出活动,并与财政部门在专业银行开设的零余额账户进行清算。
(2)财政部门的零余额账户,用于核算和反映财政直接支付方式的财政性资金活动,并进行资金清算。
(3)预算单位的零余额账户,用于核算和反映单位授权支付方式的财政性资金活动,并进行资金清算。
(4)非税收入财政专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非税资金的收入和支出活动,并与相关账户进行资金清算。
(5)特设专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预算单位的特殊专项支出活动,并用于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
上述账户和专户要与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德惠支行国库和预算单位的会计核算保持一致性,相互核对有关账务记录。在建立健全现代化银行支付系统和财政管理信息系统的基础上,逐步实现由国库单一账户核算所有财政性资金的收入和支出,并通过各部门在代理商业银行的零余额账户处理日常支付和清算业务。
(二)规范收入收缴程序
1、收入类型
按政府收支分类标准,对财政收入实行分类。
2、收缴方式
适应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改革要求,将财政收入的收缴分为直接缴库和集中汇缴。
(1)直接缴库是由缴款单位或缴款人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直接将应缴收入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非税收入财政专户。
(2)集中汇缴是由征收机关(有关法定单位)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将所收的应缴收入汇总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非税收入财政专户。
3、收缴程序
(1)直接缴库程序。直接缴库的税收收入,由纳税人或税务代理人提出纳税申报,经征收机关审核无误后,由纳税人通过开户银行将税款缴入国库单一账户。直接缴库的其他收入,比照上述程序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非税收入财政专户。
(2)集中汇缴程序。小额零散税收和法律另有规定的应缴收入,由征收机关于收缴收入的当日汇总缴入国库单一账户。非税收入中的现金缴款,按照非税收入管理规定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非税收入财政专户。
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执行。
(三)规范支出拨付程序
1、支出类型
根据支出管理需要将预算单位的支出划分为工资支出、购买支出、零星支出、转移支出等四类,分别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方式。
(1)工资支出。指预算单位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等支出。
(2)购买支出。指预算单位购买服务、货物、工程项目等除工资支出、零星支出以外的支出。
(3)零星支出。指预算单位购买支出中,未达到规定数额的日常小额部分支出。
(4)转移支出。市对下级财政的税收返还,原体制补助、过渡期转移支付、结算补助等专项追加支出。
2、支付方式
按照不同的支付主体,对不同类型的支出,分别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
(1)财政直接支付。由财政部门开具支付令,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将财政性资金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对工资支出和购买支出(集中采购部分)以及对有关企业、未纳入本级预算管理的其它单位和市级财政对下的转移支出,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方式。
(2)财政授权支付。预算单位根据财政部门授权,自行开具支付令,从预算单位的零余额账户中支付。对预算单位的零星支出和购买支出(分散采购部分),实行财政授权支付方式。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的具体支出项目,由财政部门在批复单位用款计划时确定。
3、支付程序
(1)财政直接支付程序。用款单位需要用款时,向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提出申请,由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根据批复的部门预算和资金使用计划及相关要求对支付申请审核无误后开具支付令,经财政国库管理部门签章后送代理银行,同时通知中国人民银行德惠支行国库,代理银行按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的支付令将财政资金直接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账户,并与国库单一账户或非税收入财政专户进行清算。
(2)财政授权支付程序。经财政部门授权,由预算单位在财政部门批准的用款额度内自行开具支付令,由代理银行通过单位零余额账户将资金拨付到收款人账户,并与国库单一账户或非税收入财政专户进行清算。用现金支付的支出,通过零余额账户提取现金进行支付。特设专户的支付,根据支出类型,按相关程序办理。
三、改革试点的配套措施
实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是对财政资金的账户设置和收支缴拨方式的重大变革,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要配套推进相关改革,保证试点工作的有序进行。
(一)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编制改革。按照内容完整、项目明细、定额科学、程序规范的原则,更加全面、细致地编制部门综合财政预算,为顺利全面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创造条件。
(二)加快“金财工程”建设。“金财工程”是推进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部门预算等公共财政管理改革的重要技术支撑。要加快“金财工程”的建设步伐,逐步实现财政国库管理机构、国库支付执行机构、人民银行、代理银行和预算部门的专线联网,将目前各自独立运作的财政、税务(含征收机关)、人民银行、代理银行计算机系统科学的加以联接,实现各相关信息共享。同时,要开发、完善相关软件,使财政收入缴库退库、资金支付、资金清算等各项业务安全高效运行,为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
(三)加强监督制约机制。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预算单位资金使用的监督,认真审核预算单位资金使用计划和资金使用申请;同时建立健全财政部门内部的监督制约制度;人民银行国库部门要加强对代理财政支付业务的专业银行进行监控,充分发挥人民银行对专业银行办理财政支付业务的监管作用;审计部门要结合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建立,进一步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年度审计检查,促进政府部门和其它预算执行部门依法履行职责。通过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四、改革的实施步骤
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首先对部分市级预算单位进行试点,在总结经验、优化和完善方案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试点范围。成熟后全面推行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