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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183K095393154/2012-10044
分  类: 政务公开;社会救助 ; 通知
发文机关: 德惠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2年04月01日
标      题: 德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展“民生工作改善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德府发[2010]7号
发布日期: 2012年04月01日
索  引 号: 11220183K095393154/2012-10044 分  类: 政务公开;社会救助 ; 通知
发文机关: 德惠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2年04月01日
标      题: 德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展“民生工作改善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德府发[2010]7号 发布日期: 2012年04月01日

德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开展“民生工作改善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德府发[2010]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局办,各直属单位:

  《德惠市开展“民生工作改善年”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六日

  主题词:民生改善  工作  实施  方案  通知

  抄送:市委办、人大办、政协办,市法院、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3月16日印发(共印120份)

德惠市开展“民生工作改善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民生、保障民生,按照市委三届十次全会要求,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民生工作改善年”活动。为切实开展好各项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以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利益为根本,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以完善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为保障,以制定和实施《德惠市民生行动计划》为主要内容,深入开展“民生工作改善年”活动,着力解决影响民生的突出问题,努力使全市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切实让发展改革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二、目标任务

  全面落实2010年国家、省市确定的民生工作任务,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实施《德惠市2010年民生工作行动计划》。通过集中开展“民生工作改善年”活动,在全市上下努力形成人人关注民生、社会帮扶民生、党和政府保障民生的良好局面,使全市的民生工作得到进一步的改善。重点任务是:

  (一)就业增收工作。

  继续完善大就业工作格局,深化“创业型城市”创建活动,实施降低市场准入门槛、税费减免等创业优惠政策,繁荣民营经济,以创业促就业,切实抓好就业困难人员的培训、安置和帮扶工作,保持“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开发就业岗位5500个,城镇新增就业4000人,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3200人,扶持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就业22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加强就业培训工作,培训失业人员2200人,农村劳动力引导性培训7400人,新增就业见习基地20家,为600名高校毕业生提供见习服务;新建农村青年“创业创富”见习示范基地6家,培训农村青年500名;对有培训需求的城镇低保家庭适龄子女和残疾人提供免费技能培训;完成劳务输出19万人次;免费推荐创业项目20个,发放小额贷款400万元;启动“流动创业”工程。建立创业孵化基地10万平方米,开辟创业街路、创业市场12个,直接带动就业1万人;提高环卫工人待遇,工资由550元提高到650元。

  责任部门:市人保局、市残联、市工商局、团市委、市地税局、市行政执法局、市经济局、市财政局、市环卫处。

  (二)社保提升工作。

  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新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试点,重点解决企业改制过程中遗留的社保问题,扩大覆盖范围,提高待遇水平,不断完善社会保险体系。新增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3,000人,失业保险新增2,000人;将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保险待遇提高100元左右;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稳定在20.83万人, 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各新增500人;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贴标准由80元提高到120元;职工医疗保险实现拨缴分离,启动职工个人医疗保险账户,提高支付待遇;启动居民生育保险,正常产、非正常产最高补贴分别达到600元、700元; 把大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和不满十八周岁的非在校城镇居民住院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6万元提高到8万元。开展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工作;新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0%以上;提高住房公积金补助标准,将取暖费由每人每年43元提高到500元;集中解决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参保遗留问题,解决低收入群体参保、续保缴费问题;强化社会保险托管服务职能,将改制、破产企业遗留的退休职工全部纳入托管范围。

  责任部门:市人保局、市社保局、市财政局、市土地局、市农业局、市企改办。

  (三)社会救助工作。

  以低收入群体为重点,抓好基本生活、住房、医疗、教育、养老、司法和残疾人康复等救助工作,进一步健全城乡大救助体系,提高救助水平。城镇低保达到16500人,月人均补助标准170元,农村低保27915人,年人均补助标准800元;对因突发事件导致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低收入家庭,一次性给予1000元的临时救助;提高城乡贫困家庭医疗救助标准,扩大医疗救助范围,提高城乡低保户个人自理费用救助标准和封顶线;对低保、低保边缘户、重点优抚对象子女、孤儿新升入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的学生给与2,000元的慈善助学补助;为农村低保户、五保老人、重点优抚对象、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缴纳农村合作医疗参合费;将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生活待遇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260元;为9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发放生活费;提高五保供养标准,将土地自己耕种的和土地上交的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1600元、2000元;为75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提供每户2000元的危房改造补助;投入资金30万元,慰问、帮扶困难职工600户。

  责任部门:市直各部门、各乡(镇)街。

  (四)住房保障工作。

  不断改善群众住房条件,扩大保障性住房和廉租房建设规模,扎实推进棚户区和农村泥草房改造,努力帮助低收入家庭解决住房困难。建设廉租住房192套,面积9432平方米,解决部分低收入无房家庭的住房问题;对金泰小区、永青小区、东风小区、龙凤小区实施改造,面积 20万平方米;对棚户区(危旧房)居民因拆迁而重新承受普通住房的免征契税;对棚户区(危旧房)被拆迁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取得拆迁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对4946户农村泥草房进行改造。

  责任部门:市建设局、市国土局、市地税局、市民政局、市发改局。

  (五)教育均衡工作。

  以加快缩小城乡之间、不同群体之间享受教育资源的差距为重点,全面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完成校舍安全工程年度改造(加固)任务、初中理化生实验室装备建设和市第二十九中学异地新建工程;合理调整学校布局,推行城区大学区制,促进全市教育均衡发展;开展教师交叉任教交流,达到30人;实施“爱民工程”,资助3600名贫困学生;开展城区学校与农村学校“手拉手、献爱心”捐资助学活动,完成10所城乡中小学、幼儿园对接扶助工作;对就读于中等职业学校的农村学生和城区低保家庭学生,每生每年提供1500元补助。

  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各乡(镇)街。

  (六)健康城市工作。

  深入开展健康城市创建活动,加强基层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提升疾病防控能力,优化计生服务,打造“健康德惠”。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年度筹资标准由100元提高到150元,参合率达到90%;提高基金筹资标准和报销补偿比例,确保累计沉淀基金总额不超过当年筹资总额的25%;加强传染病防控和计划免疫工作,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到90%以上;强化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标准化村卫生所达标率60%以上;全面开展乡村医生培训,逐步实现“一村有一名大专以上学历医生”;深化“情牵新生命—优生优育促进工程”,免费为5500名已婚待孕妇女进行六项优生筛查;为3000名流动人口已婚妇女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按时发放计生奖励扶助金。

  责任部门:市卫生局、市计生局。

  (七)城市安全工作。

  深化食品药品、生产、交通、消防等行业的监管,消除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各种形式的违法犯罪,全年刑事案件破案率要高于前三年平均水平5%以上,命案破案率保持在90%以上,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逃逸案侦破率达到95%以上;对部分城区消防设施进行改造,各乡镇建立一支专(兼)职消防队,保证农村消防安全;在城区增设可视监控探头100个,总量达到200个,同时兼容各小区、单位等重点部位自设监控探头,使重点单位、场所和部位可视监控率达到100%;公安局建立户政业务大厅,方便群众一站式办公;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强对锅炉、电梯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无证生产查处率、定期检查率、重大隐患整改督查率等指标均要达到100%;构筑生产许可、监测预警和执法监督三道质量安全防线,大宗食品监督检查合格率达90%以上,不合格食品100%下架处理;坚决遏制无照经营食品行为;各类餐饮经营单位原料进货索证率、监督覆盖率、食品添加剂使用达标率均要达到国家要求;保障肉品食用安全,产地检疫率、定点屠宰检疫率等指标均要达到100%;以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市场整治为重点,加强药品批发、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的规范监管,检查覆盖面100%,切实保障用药安全。

  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牧业局、市建设局、市药监局。

  (八)环境改善工作。

  加大城市绿化、美化、亮化、净化和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加快生态保护和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提高城市整体环境质量。开展辖区重点流域水体专项整治行动,确保饮马河、雾开河水质综合指数分别比上年下降3%和2%;加强饮用水源地监管,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全年空气环境质量优良天数保持在319天以上、优良率达到88%以上,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8%以上,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到70%以上;开展“联合保护环境,共建绿色宜居城市”活动,在全市创建5所长春市级绿色学校、1所省级绿色小区;在同太乡新建一座占地面积9.897万平方米的垃圾处理场;全年绿化面积109.9公顷,完成绿化村屯90个;更新改造农防林172.94公顷;完成污水处理项目配套管网工程。

  责任部门: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执法局、市工商局、市广电局、市环卫处、市林业局、市建设局。

  (九)文化繁荣工作。

  大力推进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弘扬“宽容大气、自强不息”的城市精神;全面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净化城乡文化市场,丰富群众文化生活。要组织开展各类文化活动10场次以上,开展“打造欢乐庄稼院,先进文化百村行”活动,打造欢乐庄稼院示范点10个;为5个村(或乡镇街)安装体育健身器材;开展覆盖城乡的大型全民健身活动8项(次)以上;建立40个样板农家书屋;严格上网实名制,加强网吧远程监控,加大对网吧接待未成年人和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信息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开展文化娱乐场所大检查4次以上;放映公益电影3600场次;解决好广电“村村通”工程剩余105个村屯、1200户偏远地区农村人口看电视难的问题。

  责任部门:市文体局、市公安局、市广电局。

  (十)便民惠民工作。

  加强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市畅通工程,妥善解决水、电、气、热等供应保障问题,不断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拓展百姓诉求渠道,切实满足群众生产生活需要。新修迎新街东风路、振兴街道路及排水工程,维修东风路、山东屯胡同巷路;实施市区人行步道彩砖铺装工程;完成农村公路建设工程100公里,加固、改造、维修四座危险桥梁;免费为出租车统一标识和管理专段号牌;完成米沙子镇二级公路客运站、菜园子镇三级客运站建设任务,开辟公路客运线路3条;实施LED亮化工程,在九道街安装LED灯光隧道;实施市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继续推进市区燃气管网铺设工程和新开小区用户安装工程并逐步发展旧区用户;建立楼道亮化长效机制,对纳入供电公司协议管理范围内的楼道灯实现亮化全覆盖;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提高物业服务水平。

  责任部门: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行政执法局、市供电公司。

  三、保障措施

  1、健全组织,加强领导。为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了“民生工作改善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下设办公室在市人保局,负责对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各乡镇(街)、各职能部门也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健全领导机制,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2、细化方案,落实任务。各责任单位要认真梳理本部门所涉及的民生工作情况,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统筹规划,明确思路,研究前瞻性、科学性、可操作性强的措施,制定更加细化的工作方案,明确时序进度,强化工作举措,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民生工作改善年”活动保质保量地完成。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责任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宣传部门要积极配合,精心策划,周密部署,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传播媒体,通过专栏、专题等形式,及时总结经验,报道先进典型,营造全社会齐抓共管、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

  4、加强督查,狠抓落实。市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督导、调度,推进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积极探索新的、更加有效的协调机制,通过联席会议、工作例会、现场办公等形式,准确掌握各部门的整体工作进度,为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供准确依据,为快速推进工作创造条件。各部门、各单位要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对于工作不力的单位、部门,将在全市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追究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附件:德惠市“民生工作改善年”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德惠市“民生工作改善年”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祝永安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刘长春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林英昌 市委常委、副市长

  南振波 副市长

  王树民 副市长

  赵文波 副市长

  王 涛 副市长

  孙景龙 市长助理、市公安局局长

  成 员:李 金 市公安局政委

  杜俊才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鲍大松 市司法局局长   

  韩国明 市民政局局长

  乔玉庆 市教育局局长

  李久春 市卫生局局长

  车少卿 市人口计生局局长

  王允举 市建设局局长

  丁日辉 市农业局局长

  白忠义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刘玉才 市文化体育局局长

  田 越 市广电中心主任

  侯庆昌 市质监局局长

  李凤岐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边树彬 市工商局局长

  王洪涛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孙生彦 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王志华 市水利局局长

  宁海春 市交通局局长

  杨海涛 市行政执法局局长

  王立友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徐东升 市供电局局长

  王新锋 市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桂军 市残联理事长

  孟令爽 市妇联主任

  姜成清 市工会常务副主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公室主任 刘长春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常务副主任 杜俊才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副 主 任 李建国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宋云官 市财政局局长

  韩国明 市民政局局长

  王新锋 市社会保障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