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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183K095393154/2011-32588
分  类: 规范性文件;政务公开;城乡建设(含住房) ; 通知
发文机关: 德惠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1年11月16日
标      题: 德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建设工程项目公开招投标规定的通知(失效)
发文字号: 德府发[2011]17号
发布日期: 2011年11月16日
索  引 号: 11220183K095393154/2011-32588 分  类: 规范性文件;政务公开;城乡建设(含住房) ; 通知
发文机关: 德惠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1年11月16日
标      题: 德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建设工程项目公开招投标规定的通知(失效)
发文字号: 德府发[2011]17号 发布日期: 2011年11月16日

德惠市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建设工程项目公开招投标规定的通知

德府发[2011]1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局办,各直属单位:

  现将《德惠市建设工程项目公开招投标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 :建设 项目 招投标 规定 通知
  抄送:市委办、人大办、政协办,市法院、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3月25日印发(共印120份)

 

德惠市建设工程项目公开招投标规定
  为了加强对招标投标的监督与管理,增强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的透明度,为施工企业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招投标监管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从源头上预防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提高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招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特制定本规定。
  一、招投标领导小组的组成
  成立德惠市招投标领导小组,组长由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常务副市长、分管城建的副市长和项目建设的分管副市长担任,成员由市监察局、检察院、财政局、住建局、公安局、招标办、政府采购办、项目建设单位的主要领导担任。
  职责: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组织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研究起草配套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2、协调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招标投标活动中进行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协调各类专业建设工程项目进入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招标投标;3、督导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招标投标监督和管理;4、在招投标过程中有疑问时,由市招投标领导小组集体研究作出决定。
  成立项目招投标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项目副市长担任(乡镇建设项目由包保乡镇的市级领导担任),副组长由项目承办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市监察局、财政局、住建局、政府采购办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招投标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2、承办市招投标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 3、领导、组织其下设办公室开展工作,研究决定招标过程中的其他重要事宜;4、确定项目招标工作组织方式、招标方式,审定招标活动操作规程及项目招标实施方案;5、解决招投标过程中发生的各类问题及突发事件。
  项目招投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项目承办单位主要领导担任,副主任由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具体项目招投标领导小组确定。联建项目的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主建单位的主要领导担任,相关部门参加。
  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政策负责工程的招标、投标工作的协调、监督、管理2、承办项目招投标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3、按照招投标规定办理招投标的相关手续;4、做好会议记录及文件、资料保管归档工作;5起草和落实合同的签订、履行;6、研究解决项目招投标中的具体问题。
  二、公开招标规模标准的确定
  凡是在德惠市行政区域内财政性投资的建设工程项目,投资额在30万元(含3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500平方米(含500平方米)以上的必须公开招标。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的按相关规定办理。
  凡是在德惠市行政区域内财政性投资的招投标项目,建设单位应到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履行政府采购手续,作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招投标的前期条件。
  三、标底(即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的确定
  德惠市行政区域内应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标底及工程量清单由项目领导小组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编制。其中凡是使用财政性投资的建设工程项目,都必须经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进行评审,再由项目招投标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标底。此标底是项目的最高控制价,对外公开作为投标报价的依据。
  招标投标监管部门要严格审查编制标底及工程量清单单位的资质,没有相应编制资质的单位编制的标底及工程量清单无效,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招标人自行承担。
  四、评委会的组成
  评委会成员对体现招标的公正、公平竞争和严肃性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因此在组建评委会时,采取以下方法确定:  
  1、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在长春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评委库随机抽取,由招标人(项目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并承担相关费用。
  2、被抽取的专家评委必须持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专家评委证》参加评标活动;评标委员会成员一般项目为5人,大型项目为7人。
  3、抽取评委时,必须有纪检监察机关、检察院、招标办、建设单位代表同时参加,由建设单位代表亲自点击,现场直接确定评委。
  五、有形建筑市场(即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管理
  1、德惠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建设工程项目(除上级有文件明确规定的项目外,以纪检监察部门确定为准),必须全部进入德惠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发包,并按德惠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相关程序和规定组织各项招投标活动。不在德惠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的交易活动一律无效。
  2、德惠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建设工程项目(除上级有文件明确规定的项目外,以纪检监察部门确定为准)的公开招标必须由德惠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纪委监察局、检察院)负责监督管理,同时必须使用德惠市招投标评标办法。
  3、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严格按相关规定进行招投标。
  4、严禁将应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它方式规避招标,工程项目的附属工程、配套工程必须与主体工程一并进行招投标,否则由相关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建设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5、投标报名时必须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以现金形式存入指定帐户),保证金的额度为招标控制价的20%~40%。
  6、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招标办提供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有下列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不允许购买招标文件:围标、串标的;违法转包分包的;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有行贿犯罪违法事实的。由监察局、检察院负责监督。
  7、在德惠市行政区域内全部使用非财政性资金的建设工程项目,必须进入德惠市建交中心实行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8、所有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德惠市建交中心的招标公告栏、德惠市政府网站(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德惠市电视台、省建设厅信息网和东亚经贸新闻报同时发布。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招标人(项目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承担。
  9、德惠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是经省建设厅批准,是德惠市行政区域内唯一一家招投标活动的场所,只有在该中心进行的招投标活动才合法有效(除上级有文件明确规定的项目外,以纪检监察部门确定为准)。
  10、建设单位可采用竞价方式任意选择合法的招标代理机构(除上级有文件明确规定的项目外,以纪检监察部门确定为准)。
  六、建筑施工合同管理
  加强施工合同的管理是工程中标后的重要环节。招标方与中标方签定的施工合同,必须报建设主管部门审查备案,并严格按照合同签订的内容履行义务。
  凡是财政性投资项目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必须经具体项目招投标领导小组同意,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对确需追加的合同外工程费用,凭报审的变更单在规定范围内由建设单位、财政部门共同审定后方可进入总决算,或签订补充协议。对于施工单位私自变更设计、增加合同外项目,其工程费用财政部门不予支付,项目招投标领导小组有权勒令其停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建设施工合同必须规定施工方向有关部门缴纳相应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条款,额度执行有关规定。
  七、其它
  1、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标工作时限要求:
  一般建设工程项目不得超出22天发布招标公告同时发售招标文件5个工作日编制投标文件20-22天(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开标时间)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20-22天内任选1-2天作为踏勘现场、投标答疑会时间。
  重点或者大型建设工程项目不得超出30天发布招标公告同时发售招标文件5-7个工作日编制投标文件20-30天(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开标时间)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20-30天内任选1-2天作为踏勘现场、投标答疑会时间。
  2、本办法适用范围为德惠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建设工程项目。
  3、本办法由德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由市监察局、检察院监督。
  4、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德惠市建设工程项目公开招标评标办法

 

附件:

德惠市建设工程项目公开招标评标办法
  本办法采用的是低价合理中标法,即技术标只作为进入商务标评定的前提条件,合格即可,中标人的确定由商务标决定,即在技术标合格的前提下在有效范围内低价中标。
  评标工作分三个阶段:①资格审查;②投标文件评审,即技术标书、商务标书评审;③确定中标候选人。
  一、资格审查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资料进行审查,资审合格的投标人方可进入下一阶段评审。投标人需提供以下证件:
  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
  2、企业资质证书(原件);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4、项目经理证(原件);
  5、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以上五项应为有效证件,如果其中一项不合格或未提交原件的,视为资审不合格,该投标人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二、投标文件评审
  投标文件分技术标、商务标两部分,技术标采用合格(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和不合格(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技术标合格进行商务标评审,技术标不合格商务标不进行评审。
  1、技术标评审
  技术标书为暗标,内容包括:
  施工组织设计;
  工期;
  质量;
  安全生产措施;
  文明施工措施;
  优惠条件;
  保修措施。
  技术标符合招标文件提出的基本要求,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各个分部分项内容完整、合理,即合格,可进行下一步商务标评审。否则为不合格,不再进行商务标评审,按废标处理。
  2、商务标评审:
  投标报价的有效范围:投标报价在招标控制价(含招标控制价)和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平均值【当投标人多于5家(不含5家)时,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下浮5%(含5%)之间的为有效投标报价。投标报价超出以上范围视为废标。                                                 
  三、确定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将合格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按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名,确定中标候选人。如果在排序中出现投标报价相同的情况则由项目招投标领导小组组织评标委员会现场投票表决,以票数多的投标人排序在先。
  对于财政性投资项目排序在先的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为中标人,并在政务大厅和省建设信息网公示3天,无异议的签发中标通知书。如果出现问题经核实确认属实后取消其中标资格,在剩余候选人中按排名顺延确定,并按相关程序确认。
  财政性投资以外的其他投资项目,由招标人在合格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