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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183K095393154/2010-07964
分  类: 安全生产监管;城乡建设(含住房) ; 通知
发文机关: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0年09月09日
标      题: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危险房屋安全隐患排查、鉴定的通知
发文字号: 德府办发[2010]37号
发布日期: 2010年09月09日
索  引 号: 11220183K095393154/2010-07964 分  类: 安全生产监管;城乡建设(含住房) ; 通知
发文机关: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0年09月09日
标      题: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危险房屋安全隐患排查、鉴定的通知
发文字号: 德府办发[2010]37号 发布日期: 2010年09月09日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开展危险房屋安全隐患排查、鉴定的通知

德府办发[2010]3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局办,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屋安全工作,做好危险房屋安全隐患排查、鉴定,防止发生房屋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长春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和长春市政府[2010]23号文件精神,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危险房屋大排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范围

  (一)住宅房屋使用年限30年以上,非住宅房屋使用50年以上。

  (二)房屋投入使用后曾经进行过改变结构形式或进行过拆改的。

  (三)改变房屋设计用途,增加荷载,影响房屋结构安全的。

  (四)由于其它因素影响造成房屋安全隐患的。

  (五)已灭籍房屋,尚未拆除继续使用的。

  (六)其它可能有安全隐患的。

  二、排查内容

  (一)查清房屋建设年代,是否存在年久失修等安全隐患。

  (二)拆改房屋结构(改变房屋承重结构、增加房屋设计荷载、安装设施和设备)是否经过批准,对房屋安全影响程度如何。

  (三)房屋是否出现裂缝、沉降、倾斜、震颤等危险征兆。

  (四)房屋是否存在外墙破损严重。

  (五)阳台上自行设置保温防护设施等增加荷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六)在房屋上设置广告牌匾及其它附设物是否影响房屋安全。

  (七)按照规定应当进行房屋安全鉴定的非住宅房屋,是否超过其鉴定年限。

  1、教育、卫生、体育、文化、交通、商贸服务等公共场所从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每5年进行一次房屋安全鉴定。

  2、各类洗浴、室内公共游泳场馆等从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每3年进行一次房屋安全鉴定。

  3、发生过拆改行为的公共场所用房每2年进行一次房屋安全鉴定。

  4、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的公共场所用房每年进行一次房屋安全鉴定。

  三、排查、鉴定方式

  (一)各乡(镇)街、各部门要按照“谁的房、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立即组织辖区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全面、深入、细致做好自查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要及时采取排险措施,并向市房屋结构安全鉴定中心报告。按照规定应对房屋进行安全鉴定,未定期进行房屋安全鉴定的,要立即责成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向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申请房屋安全鉴定。

  (二)集中检查与排除隐患。各乡(镇)街、各部门要集中时间,集中人力,迅速组织开展危险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行动。根据自查和集中检查发现的问题,迅速组织处理,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组织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房屋安全鉴定中心工作人员,组成专项指导检查组,对全市危险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排险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和技术服务。

  四、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以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强化组织领导,集中开展危险房屋安全隐患的排查和鉴定,做到排查、鉴定全覆盖,危房早发现、早鉴定,排险快处理,切实保安全。

  (二)要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具体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各乡(镇)街、各部门要立即组织力量,将危险房屋排查、鉴定、排险工作措施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人,严明工作纪律,加快排查进度。对房屋安全责任、防范措施落实不力,导致发生责任事故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加大对危险房屋排查、鉴定和排险处理工作的指导力度,统筹调度全市危险房屋排查和排险处理工作。

  (四)要动员全社会对房屋安全进行监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立专门举报投诉电话。德惠市房层结构安全管理办公室电话:87230790,德惠市房屋结构安全鉴定中心电话:87230063。地址:德惠市德惠路节水办四楼。

  二〇一〇年九月六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房屋安全  排查  通知

  抄送:市委办、人大办、政协办,市法院、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9月6日印发(共印1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