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成立德惠市综合应急救援大队的通知
德府办发[2010]2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局办、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09]59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10]50号)精神,市政府决定成立德惠市综合应急救援大队。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综合性应急救援大队的职责
市综合应急救援大队承担综合性应急救援任务,包括危险化学品泄露事故、道路交通事故、地震及次生灾害、爆炸及恐怖事件、群体性事件、群众遇险事件和其他抢救人员生命的应急救援工作。参与配合处置水旱灾害、气象灾害、草原火灾等自然灾害事故,水上事故、重大环境污染和突发卫生事件等应急救援工作。
二、综合性应急救援大队的队伍组成
市综合性应急救援大队依托市公安消防大队组建,除消防大队自身设置的机构外,由市政府配备增设若干专业应急救援小队。即综合应急交通事故救援小队、社会安全维稳救援小队、抗震救灾救援小队、环境应急指挥救援小队、急救防疫救援小队、森林防火救援小队、气象灾害救援小队、动物疫情应急救援小队、通讯应急救援小队、人防工程化学事故救援小队、电力抢修救援小队、供水抢修救援小队、燃气抢修救援小队等专业队伍。
三、组织领导
市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在市政府领导下,接受市应急办统一协调,开展应急救援任务,各专业队伍要自觉接受指挥。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公民均应支持应急救援工作。其他组织、制度建设等相应工作由市综合应急救援大队负责。
四、组织机构
大 队 长:王玉明 市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副大队长:韩国明 市民政局局长
王志华 市水利局局长
陈万峰 市畜牧业管理局局长
王立友 市安监局局长
王 多 市科技局局长
陈富强 市气象局局长
张秀国 市环保局副局长
鲁文武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丁保卫 市林业局副局长
单绍先 市卫生局副局长
孙湘平 市人防办副主任
王 涛 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谢国林 市农电公司党委书记
王有学 市自来水公司经理
金益洙 市燃气公司副总经理
市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大队
五、经费保障
市综合应急救援大队救援业务经费,根据应急救援工作实际需要、抢险救援装备配备情况统筹安排,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同时,也可以采取组建单位自筹、社会捐赠等多渠道筹措救援经费。
二〇一〇年七月九日
主题词:综合应急救援大队 成立 通知
抄送:市委办、人大办、政协办,市法院、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7月9日印发(共印1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