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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183K095393154/2010-07938
分  类: 农业丶畜牧业丶渔业 ; 通知
发文机关: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0年06月09日
标      题: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全程农机化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德府办发[2010]21号
发布日期: 2010年06月09日
索  引 号: 11220183K095393154/2010-07938 分  类: 农业丶畜牧业丶渔业 ; 通知
发文机关: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0年06月09日
标      题: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全程农机化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德府办发[2010]21号 发布日期: 2010年06月09日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2010年全程农机化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德府办发[2010]2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局办,各直属单位:

  《德惠市2010年全程农机化示范区建设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农业  示范区  实施  方案  通知

  抄送:市委办、人大办、政协办,市法院、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5月23日印发(共印120份)

德惠市2010年全程农机化示范区建设的实施方案

  根据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和吉林省财政厅《关于下发〈2010年吉林省全程农机化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农机字[2010]141号)的文件精神,结合德惠市农机化发展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在全市实施玉米、水稻全程农机化示范区建设工程,全面提升德惠市农业装备水平,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使更多的农民从土地中分离出来,加快农村二、三产业和劳务经济发展,推进农机服务体系建设,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加快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建设,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农民增产增收。

  二、基本原则

  一是突出有利于农机化发展原则。向粮食主产区和适宜农机作业的乡镇倾斜。

  二是突出民办公助原则。优先扶持农机大户和农机专业合作组织为主。

  三是突出主要粮食作物原则。以玉米和水稻为主,建设全程农机化示范区。

  四是突出集中投入、规模经营、示范带动原则。重点扶持农机化基础薄弱的乡镇(街),力求分布合理、均衡发展,合理利用资源,整体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最大限度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五是突出农机化新技术的原则。以实施保护性耕作技术、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技术、机械深松整地技术、玉米机械播种和收获技术,水稻机收等为重点,实现结构优化、先进适用、运行高效的目标。

  三、建设目标

  2010年,全市20个乡镇(街)建设15万亩(10万公顷)全程农机化示范区。

  四、建设地点、规模及内容

  (一)建设地点和规模

  建设地点为全市20个乡镇(街),重点是基础薄弱的、土地面积大的乡镇(街),总体建设规模15万亩。

  (二)建设内容

  一是围绕玉米、水稻等主要粮食作物的主要生产环节(玉米精量播种、深松蓄水、化肥深施、收获和水稻育插秧、收获等),装备拖拉机及配套农机具、玉米收获机、水稻插秧机和水稻联合收获机等。

  二是农民自筹资金建设农机具所需的库棚、停放场所等。

  三是发展农机大户、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农机协会等适合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多元化组织模式、社会化服务体系和运行机制。

  五、投资规模、补贴机具及对象

  (一)投资规模

  2010年全市全程农机化示范区建设投资规模为493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500万元,省级资金430万元,农民自筹3000万元。在省级430万元资金中,第一批下达300万元,剩余资金由省里统一掌握,根据项目建设情况,在下半年动态调整,分批下达。

  (二)补贴机具

  根据省里方案要求和我市全程农机化示范区建设项目实际需要,省级资金重点补贴水稻插秧机、水稻收获机、玉米收获机及免耕播种机等农机作业薄弱环节所需的农机具,具体补贴机具为国产品牌的普通乘坐式水稻插秧机(钵盘育苗插秧机)、半喂入水稻收获机、玉米收获机(背负式茎穗兼收、四行自走式)和免耕播种机4种产品。示范区所需装备的5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深松机等机具按《2010年吉林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政策执行。

  (三)补贴标准

  水稻插秧机(钵盘育苗插秧机)、半喂入水稻收获机、玉米收获机(背负式茎穗兼收、四行自走式)和免耕播种机4种产品在国家农机购置补贴的基础上,再用省级资金进行定额累加补贴。根据国家的规定,补贴机具的价格市场化,即由购机者(农民)与经销商自主商谈确定。

  (四)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户籍在全市所辖20各乡镇(街)的农户、农机大户和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补贴对象的优选条件为:农机专业服务组织、农机大户(种粮大户)等,补贴对象的条件相同或不易认定时,根据申请补贴的先后排序或农民接受的其他方式确定。

  补贴机具数量:半喂入水稻收获机、自走式玉米收获机原则上每个农户所购机具总数不超过1台,每个农机专业服务组织不超过2台。

  补贴价格:按照农业部要求,补贴机具销售价由购机者(农民)与企业或经销商自主商谈确定,即执行市场价。德惠市按省里统一要求,农机总站和财政局负责对补贴机具价格实施监管,对随意涨价的企业,按照目录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及时上报省农机局进行处理。

  六、操作申报办法

  (一)申报与审批

  1、申报:户籍在德惠市境内的农民,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村民委员会介绍信到所在乡镇农机站报名。

  2、初选排序:乡镇农机站将报名的农户报乡镇政府,乡镇政府依据大户和农机合作组织的基本条件及基础设施条件确定出该乡镇被扶持大户的顺序。

  3、审批公示:按初选排序上报农机总站,经农机总站审核、确认,被确认后在本乡镇(街)公示3个工作日。

  4、填购机申请表:公示无异议的大户,到乡镇农机站填购机申请表,购买机具准确无误不得更改。

  5、定价、签协议、交款购机:农户与经销商家自行洽谈、对接,选择商家确定价格。价格确定后购机户与农机总站签订购机协议书,农民持协议书到商家交款购机。

  (二)补贴操作程序

  1、购机者持身份证在村委会开具介绍信到乡镇农机站和乡镇(街)政府盖章,由市农机总站确认批准后在本乡镇(街)公示。

  2、经公示合格的购机者与农机总站签定购机补贴协议书。

  3、购机者持购机补贴协议和身份证自主选择经销商,进行差价交款购机。即:购机者向经销商交足扣除补贴金额后的购机款,提取农机具,经销商出具购机发票。

  4、补贴产品经销商将补贴机具发送到本市,购机者在领取机具并经农机部门核实确认后,分别在《农机购置补贴产片购置确认单》上签字盖章。

  (三)机具购置。为保障示范区建设农机具的产品质量、性能、功能、服务、管理等,财政补贴农机具购置采取目录选择的形式,确保监管有力,阳光操作。补贴产品依据《2010年吉林省全程农机化示范区建设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目录》,购机者按照耕、种、收全程农机化作业所需的机具配备要求,自主选择所需机具型号。农民可在省里指定的供应商中自由选择。

  (四)场库棚建设。农民自筹资金建设场库棚,标准不做统一规定,但应能达到防雨、防火、防盗,能足够存放所购置的农机具。应按农机、财政部门的要求统一喷涂标识。

  (五)供应商的确定。按照农业部、财政部要求,补贴机具供应商由农机生产企业自主提出建议名单,报经省农机主管部门统一确定。

  (六)补贴资金结算。按照财政部、农业部《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农【2005】11号)要求,补贴资金实行省级财政与农机具供货方(生产企业)统一结算方式,全省补贴资金结算每月进行一次。

  1、购机补贴经销商凭《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协议》、《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购置确认单》、身份证复印件和发票复印件,于每月15日前向农机部门提出结算申请。

  2、农机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经销商报送的补贴资金结算资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联合行文,并于每月20日前向省级农机主管部门提出结算申请。

  3、省农机主管部门对县级报送的补贴资金结算资料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向省级财政部门提出补贴资金结算确认单。

  4、省财政部门直接与生产企业结算拨付补贴资金。

  (七)检查验收。示范区建设项目应在2010年10月31日前完成建设任务,届时农机总站将项目完成情况及时进行自检和总结,向市政府和省农机主管部门提交总结报告。

  九、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全程农机化示范区建设工作在德惠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市农机总站、市财政局共同组织实施,各乡(镇)街党委政府和农机站配合工作。为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主管领导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德惠市农机总站。具体负责各环节的实际工作。

  (二)落实职责。市农机总站会同财政局和各乡镇街政府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服务、监管等职能,建立落实工作责任制,精心组织开展调查摸底、方案制定、动员部署、培训指导、档案管理等工作,要严格把握政策,严格按照方案规范操作,严格区分国家一般农机购置补贴和全程农机化示范区建设购机补贴的政策界定。

  (三)资金管理。市财政局要加强农机化示范区建设资金的管理,农机总站要按照有关规定,对补贴资金结算的原始凭证存档备查。农机具补贴资金由省级财政集中支付。

  (四)机具管理。示范区建设所装备的机具,其产权为购机者所有,市农机总站建立档案实行统一管理,喷涂统一标识和编号。所购机具5年内不得转卖(贷款抵押另行办理),使用6年以上确需更新的,需经农机总站批准,报市财政局备案方可变卖或报废。为了防止机具非法转卖和流失,德惠市农机总站、财政局、各乡镇街政府和农机管理服务站,必须在确定农机大户(合作组织)的源头上严格把关,同时也要采取必要措施加以防范。主要措施是建全手续,落实好农机具监管责任。要求申请书、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要齐全有效,农户要与乡(镇)街、村民委员会、农机管理部门(市农机总站、乡镇农机站)和市财政局签订好购机协议,防止非法转卖行为的发生。对非法变卖农机具的农机大户(合作组织)要依法收回国家补贴资金上缴国库,并取消其今后享受农机购置补贴资格。

  (五)服务培训。农机总站与所属部门要协调农机企业做好补贴机具的供货、售后服务、质量监督等工作,加强与农机投诉站的联系工作,随时接受农民的投诉,维护农机大户(合作组织)的合法利益。要做好示范区建设的技术培训、技术服务、技术指导与信息服务工作,充分体现示范区建设运行的长效机制。

  (六)制度建设。农机总站和各乡镇街农机站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加强示范区农机标准化建设的管理工作,制定好建设标准、作业质量、机务管理、机具报废、经营核算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保证示范区建设健康发展。

  (七)政策宣传。各乡镇街要采取各种形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板报等各种形式对示范区建设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进行广泛宣传,做到让有愿望参与农机化示范区建设的农民知晓国家的扶持政策。

  附件:2010年全程农机化示范区建设领导组织

2010年全程农机化示范区建设领导组织

  组 长:林英昌  市委常委副市长

  成 员:张国恩  市农机总站站长

      宋云官  市财政局长

      滕继德  市农机总站副站长

      车延春  市财政副局长

      于 亮  市财政局科长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委书记,主管农业的乡镇长。

  各乡(镇)、街道农机站站长

  全程农机化示范区建设办公室

  主 任:张国恩(兼)

  副主任:滕继德(兼)

  成 员:宋德运  市农机总站科员

      王宪委  市农机总站科员

      茹 艺  市农机总站科员

  办公室电话:0431-87263635

  监督举报电话:0431-87263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