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市国土资源局等部门
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德府办发[2010]1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国土资源局、市监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的《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土地 执法检查 方案 通知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4月27日印发(共印60份)
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市国土资源局 监察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吉政办明电〔2010〕24号)及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资源局等部门《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长府办明电[2010]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09年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一、工作任务和依据
(一)工作任务
从2010年3月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通过开展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全面掌握违法用地状况,发现并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行为,严格依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15号令)的规定,对违法严重的乡(镇)政府(包括米沙子工业集中区)、街道办事处(包括德惠经济开发区)主要领导人员实施问责,进一步规范土地管理秩序,加强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二)工作依据
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以《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为工作依据,严格按照《规范》规定的工作流程和相关政策要求开展内外业核查、整改查处、督查、统计汇总等工作,填报《规范》所列统计表格,确保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切实提高检查效果。
二、检查范围和工作分工
(一)检查范围
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范围覆盖全市各乡(镇)政府(包括米沙子工业集中区)、街道办事处(包括德惠经济开发区)行政管辖区域。具体监测时段以卫片标注时间为准。
(二)工作分工
市政府统一部署全市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具体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市监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完成,并对各乡(镇)政府(包括米沙子工业集中区)、街道办事处(包括德惠经济开发区)的自查和整改查处工作进行指导。
各乡(镇)政府(包括米沙子工业集中区)、街道办事处(包括德惠经济开发区)应组织本单位各部门,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负责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并按本通知规定的时间及时报送工作情况及相关数据。
市政府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乡(镇)政府(包括米沙子工业集中区)、街道办事处(包括德惠经济开发区)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不定期督察、检查。
三、工作安排
3月6日前,市国土资源局根据长春市国土资源局提供的土地卫片数据光盘和卫片,将所有图斑资料发放到各乡(镇)国土资源所、城区(经济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国土资源分局。各乡(镇)国土资源所、城区(经济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国土资源分局负责组织开展自查,并于5月15日前完成自查。并将本辖区的自查工作情况及《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实地伪变化统计汇总表》、《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表格样式见《规范》)及时汇总上报市国土资源局。
市国土资源、监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于5月20日前完成对各乡(镇)政府(包括米沙子工业集中区)、街道办事处(包括德惠经济开发区)自查工作情况的督查工作。各乡(镇)国土资源所、城区(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国土资源分局应根据督查意见核准后,于6月1日前,正式上报《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实地伪变化统计汇总表》、《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是国家对我市全市域实施卫片监测依据《规范》开展检查的第一年,也是正式启动15号令对土地违法严重地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实施问责的第一年,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责任大。各乡(镇)政府(包括米沙子工业集中区)、街道办事处(包括德惠经济开发区)对于此项工作要给予高度重视。一是要加强对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领导,要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的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要精心组织,认真开展检查工作。二是要强化领导责任。领导小组组长是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各部门领导为具体责任人。主要领导要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并确保机构、人员、经费“三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公安、司法、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好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确保工作质量
各乡(镇)国土资源所、城区(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国土资源分局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各类数据真实、准确,督查、检查不走过场。在开展内外业核查工作中,各项统计表格的填写,具体工作人员都要签名,对所填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上报的各类统计数据报表必须由填表人和审核人签名,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上报。并且要通过12336举报电话和新闻媒体等多种途径,接受群众举报,同时与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用地计划指标及巡查台账等进行相互印证,及时发现问题。对督察、检查中发现存在的虚报瞒报数据、伪造审批文件或用地现场等弄虚作假行为,要严肃追究政府、相关部门和具体责任人的责任。
(三)强化培训指导
市国土资源局应组织各乡(镇)国土资源所、城区(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国土资源分局业务骨干进行集中培训,确保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有序开展。参训人员要在市国土资源局培训的基础上,边工作,边学习,边提高。要以学习《规范》和掌握新版《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操作为主要内容,采取座谈研讨、专题讲解、交流学习、现场观摩等多种形式开展培训。培训重点是参加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一线工作人员,使其准确把握相关政策要求,掌握填报方法。要建立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进展月报制度,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调度,帮助基层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确保按时完成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任务。
(四)严肃查处
各乡(镇)国土资源所、城区(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国土资源分局对通过卫片执法检查发现的土地违法问题,要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核实一宗,整改查处一宗。立案率、结案率都要达到100%。对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致使一年度内本行政区域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达到8%以上或者造成恶劣影响和其他严重后果的、应予查处而不依法查处的,要严格按照15号令第十六条的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用地,凡是未依法查处到位的,一律不得办理用地审批手续。未依法处理到位即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的按非法批地处理。
(五)严格数据报送
各乡(镇)国土资源所、城区(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国土资源分局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按时完成检查工作,逐级上报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情况报告和相关数据。对未能按规定时间、进度完成工作的,将予以通报批评。上报市国土资源局的工作情况及数据,要采用纸质报送方式。纸质报送一式三份,直接报市国土资源局法规监察处。
各乡(镇)政府(包括米沙子工业集中区)、街道办事处(包括德惠经济开发区)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与市国土资源局、市监察局、市人保局等相关部门沟通,全力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和省、市政府的验收。
附件:德惠市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德惠市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长春 市委副书记 代市长
副组长:王 涛 副市长
成 员:李建国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李凤岐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鄢桂泉 市监察局局长
杜俊才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徐相国 市人民法院院长
李崇峰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华安 市公安局局长
宋云观 市财政局局长
王允举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孙生彦 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杨海涛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丁日辉 市农业局局长
王洪涛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王新锋 市社会保险局局长
张学峰 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局长
丛传峰 市粮食局局长
刘桐安 市林业局局长
各乡(镇)长、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工业集中区)管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李喜文、市监察局执法监察室主任于永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郭凤喜担任。
具体联系人:市国土资源局法规监察科:周晓民
联系电话:87286027
传 真:87276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