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进一步加强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区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切实加强我市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工作,及时清除各类隐患,减少火灾、爆炸等事故发生,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搞好部门协调配合,不断提高对烟花爆竹整体管控能力。
要进一步加强对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工作的统一组织领导。公安、工商、质监、供销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切实将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公安机关要进一步明确对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充分发挥派出所在发现、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加强日常安全监督管理的职能作用,并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质监、工商部门要切实承担起对烟花爆竹产品的质量监督、市场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大质量监控和对伪劣及违禁产品的查禁力度;供销社要进一步加大对本系统经营企业的规范管理力度,建立健全有关安全经营的规章制度,完善购销管理机制,做好烟花爆竹归口经营工作,督促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充分发挥好流通主渠道作用。
二、严格落实许可登记制度,依法规范烟花爆竹经营管理秩序。
公安、工商、质监、供销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程和标准要求,对现有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的安全资质、资格进行审查确认。凡不具备安全经营条件的,一律取消其经营资格.烟花爆竹批发业务,由经公安机关审查批准并核发《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的供销社所属日杂公司或所属专营公司统一经营。烟花爆竹的零售网点,由公安、工商、供销部门,本着“控制总量,合理布设”的原则,统一研究确定,经公安机关和工商部门审查批准并核发《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后,方可零售烟花爆竹。严禁走街串巷销售烟花爆竹。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烟花爆竹。
三、统一管理,强化烟花爆竹长效管理运行机制建设。
建立和完善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调控体系,努力实现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国家要求,成立市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工作统一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供销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实行外埠定点进货制度。到省外采购、调运烟花爆竹的,必须在省烟花办指定的外埠定点供货单位范围内组织货源,严禁点外采购。严格实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未经质检机构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产品不得销售。
四、大力加强烟花爆竹安全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安全责任意识和管理水平。
公安、供销等监管部门,要通过各种宣传媒介,加强对有关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及法规和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要定期组织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学习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法规及安全经营、保管、运输和燃放知识,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强化责任意识、安全意识、法律意识,做到依法经营、严格管理,防患于未然。同时,要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加强专管人员的业务技能,不断提高其管理执法水平。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因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而引发重特大火灾、爆炸事故的,要逐一追查管理工作中的漏洞,并坚决追究有关部门领导和管理人员的责任。
附件:德惠市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00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烟花爆竹 安全管理 通知
抄送:市委办、人大办、政协办,市法院、检察院.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3年3月31日印发
德惠市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立学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刘长春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郭广田 市公安局局长
王允举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王洪涛 市计经局局长
杨占文 市工商局局长
李忠林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孙明彦 市社主任
办公室主任:孙明彦(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