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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183K095393154/2003-01559
分  类: 环境监测丶保护与治理 ; 其他
发文机关: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03年06月12日
标      题: 德惠市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发文字号: 德府办发[2003]47号
发布日期: 2003年06月12日
索  引 号: 11220183K095393154/2003-01559 分  类: 环境监测丶保护与治理 ; 其他
发文机关: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03年06月12日
标      题: 德惠市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发文字号: 德府办发[2003]47号 发布日期: 2003年06月12日

德惠市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德府办发[2003]47号

  为了强化农村卫生环境整治工作力度,优化农村生态环境,改善人民群众生存条件,提高健康水平,加快农村致富奔小康步伐,根据国家、省及长春市爱国卫生运动有关精神及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农村实际,按照长期管理集中整治相结合、乡镇所在地与村屯管理相同步、环境卫生管理与精神文明建设相统一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各乡(镇、街)要成立由乡镇党委书记、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其他相关人员为成员的环境卫生管理领导小组。各村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由村支部书记牵头负责。乡(镇、街)、村级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要张贴上墙。各级领导小组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要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长远工作规划,要定期研究、定期部署、定期检查、定期总结,并有详细的工作记录。

  二、内容及标准 

  环境卫生管理的区域主要是指乡(镇、街)所在地及所属村屯。管理的主要内容有街路沟渠卫生、畜禽卫生、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10个方面。具体内容及标准如下:

  (一)街路沟渠卫生管理。 

  乡(镇、街)所在地的主次干路路面要平整清洁,做到无散在垃圾和积水。主次干路两侧沟渠排水通畅,无脏物、脏水,并搞好绿化美化。

  村屯路面要整修平整、干净,路面及两侧沟渠的杂草、杂物和污水要清理干净。每年春秋两季,村里都要组织群众对村屯路面进行整修。

  (二)畜禽卫生管理 

  畜禽一律实行圈养,对畜禽圈舍要做到“三勤”(勤起、勤垫、勤打扫),并及时对畜禽粪便实行堆肥处理。对有一定规模的禽畜饲养圈舍要采取相应的灭蝇和防止粪便、污水外流措施。做好禽畜防疫工作,防止禽畜疾病的产生和传播。病死禽畜要一律深埋,不得随意丢弃。

  (三)食品卫生管理 

  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必须要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要有健康证,卫生设施齐全,内外清洁,达到无蝇。从业人员要持证上岗,符合个人卫生标准要求,掌握必要的卫生知识。所生产经营的食品无假冒伪劣产品。对经营各类食品的露天摊床必须要有必要的保洁措施。要加大宣传力度,使群众掌握有关食品卫生方面的常识、法律、法规,增强自我防护意识。

  (四)公共场所卫生管理 

  要强化对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的管理,让群众在整洁的环境中生产生活。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要有健全的卫生制度,内外环境清洁。门前要实行三包,门前、庭院做到绿化美化。每周要进行一次大规模的义务清扫活动。集贸市场要有固定的交易场所,划行就市,分类经营,有固定的管理人员和清扫人员。卫生设施齐备,有足量的垃圾箱、果皮箱,市场内要有公厕,市场面积要符合标准(人均面积不少于0.7米)。市场内外环境要保持整洁,每天要对市场进行一次彻底清扫,销售直接入口食品的经营区要有防蝇、防尘设施并进行彻底消毒。对录像厅、车站、商场、旅店、洗浴中心、发廊等人员较集中的公共场所必须设有禁烟标志,通风、消毒设施要齐全有效。要采取定期、不定期的方式,组织有关部门对公共场所进行检查、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五)垃圾处理 

  乡(镇、街)所在地垃圾要实行定点管理。垃圾投放地的选址要科学合理。要组建垃圾清理队伍,负责乡(镇、街)所在地的垃圾管理工作。对居民每天生活垃圾的倒送要规定明确的时间和地点,按规定倒入垃圾容器或指定的场所,再统一运到指定的垃圾投放地,并定期进行掩埋和消毒处理。村屯生产和生活垃圾要以户为单位,在自家合理的位置进行无害化处理,禁止乱扔、乱堆、乱倒垃圾。对白色垃圾,要经常拾捡,进行集中掩埋处理。

  (六)厕所卫生管理 

  乡(镇、街)所在地的公共厕所数量要充足,位置要合理科学,达到国家三类以上公厕标准。要有专人管理,保持内外清洁,及时清掏,定期消杀。乡(镇、街)及村屯要一户一厕,户厕要有门、顶、墙、坑、盖,做到不渗不漏,及时清掏,内外清洁,粪便要运至远离村屯以外指定的地点进行发酵,无害化处理后施于农田。要大力推广粪尿分集式生态厕所。要组织有关人员对户厕进行定期检查消毒,防止蚊蝇滋生,传播疾病。

  (七)柴草管理 

  乡(镇、街)村屯柴草要移出村屯,以屯为单位,实行定点集中堆放。堆放整齐有序,柴草要随用随清,保持整洁,注意防火。 

  (八)家庭卫生管理

  农户庭院环境整洁,住宅和畜禽圈舍的设计要符合卫生标准,不能人畜混居。室内物品要摆放整齐,勤打扫,勤清理,勤通风,达到窗明几净,环境优雅。对生活中所用的物品要定期消毒。家庭成员要勤洗澡、常理发、勤刷牙,保持个人卫生。

  (九)水源卫生管理 

  各乡(镇、街)所在地有条件的要筹集资金安装自来水,扩大饮用自来水人口数量。乡(镇、街)及村屯农户饮用水,取水地点要远离畜禽圈舍、厕所,对水井周边及水源要定期消毒、露天水井设施要齐全,有护栏、井盖,保证水源质量。有关部门要组织技术人员对饮用水质适时进行监测,饮用卫生水合格率要达到97%以上,预防各类肠道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

  (十)除四害工作 

  乡(镇、街)村屯每年春秋两季都要统一开展灭鼠灭嶂活动,方法要科学,无中毒现象。粮库等特殊行业的防鼠设施合格率要达到95%以上,现场检查鼠密度要低于3%。

  三、措施保证 

  1、实行包保,落实责任制。建立自上而下的环境卫生管理包保责任制体系,一把手负总责,层层落实责任。乡(镇、街)所在地采取三定的办法,一是定领导,二是定车辆,三是定专人管理、清扫、清运的办法。由主管卫生的乡镇长、街道主任或助理员常年专人负责。村屯要由乡村干部专人包保,各屯要设卫生环境专管员,负责对全屯及各户卫生环境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市里要把各乡(镇、街)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作为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并实行一票否决。

  2、加大资金投入。各乡(镇、街)要多方筹集资金,加大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资金投入的力度,确保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正常进行。乡(镇、街)所在地可按德府发〔1998143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卫生费,也可从政府公益事业金中划拨一部分资金。各村屯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妥善的方式筹集卫生管理资金。

  3、集中整治,常效管理。各乡(镇、街)要把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纳入乡(镇、街)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摆到重要位置,在保证每年进行集中整治的基础上,建立常效的环境卫生管理机制,常抓不懈,实现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