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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1004232081453/2025-14605
分  类: 生态环境 ;  公告
发文机关: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朝阳区分局
成文日期: 2025年12月31日
标      题: 朝阳区关于第二轮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六)完成情况的公示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5年12月31日
索引号: 112201004232081453/2025-14605 分  类: 生态环境 ;  公告
发文机关: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朝阳区分局 成文日期: 2025年12月31日
标  题: 朝阳区关于第二轮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六)完成情况的公示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5年12月31日

朝阳区关于第二轮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

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六)

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吉林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朝阳区承担的第二轮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六)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问题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仍要加强。2022年长春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占比34.7%,剩余用于土方平衡、工程回填、堆坡造景、山体矿坑恢复等。督察发现长春市大多数建筑垃圾再生利用都是简单项目,规模小,处理量少,建筑垃圾处置严重滞后,与无废城市建设目标要求差距较大。长春市建筑垃圾分布主城区周边,露天堆放,形成垃圾围城现象。宽城区城子街与北四环交汇,大量建筑垃圾露天堆放,绿园区俊达路与教民西路交汇堆存大量建筑垃圾,绿园区兴隆堡地铁站口附近,建筑垃圾随意倾倒,无人清理,引发周围居民信访投诉。

二、整改目标

贯彻落实《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相关目标,按照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区实际,通过开展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监管,严肃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着力解决建筑垃圾露天堆存情况,提高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水平,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有效降低建筑施工对城市环境的影响。加强全区居民装修垃圾全过程管理。从严加强对涉及物料堆场企业的监督管理,加强扬尘污染监督管理工作,深化推进物料堆场行业扬尘污染精细化管理。

三、整改措施

(一)2024年6月底前,城管局督导各街镇、开发区对全区建筑垃圾露天堆存情况进行排查整治,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发现问题立整立改。

(二)2024年12月底前,住建局对辖区内在建项目建筑垃圾露天堆存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立整立改。

(三)2024年4月底前,依法对长春市鸿和工程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扬尘污染问题进行处罚,对问题物料堆进行苫盖。加强对辖区内建筑垃圾露天堆存、渣土堆未苫盖等行为的日常巡查力度,发现问题依法查处。同时,集中组织全面排查本辖区内所有煤炭储存企业和物料堆场,健全物料堆场档案,对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严格依法处理。对物料未按环评和相关法律要求密闭存放、围挡喷淋设施不全、裸露土方、沙石等物料覆盖不严、湿法作业不到位、物料装卸防护措施不到位等违反扬尘防治标准的问题开展集中整治。

四、整改成效

(一)朝阳区城管局常态化开展建筑垃圾排查整治行动,针对违法违规行为立整立改,全面提升朝阳区建筑垃圾管理工作水平。

(二)富锋执法中队抽调队员成立夜间巡查队,针对樱花大街等乱卸乱倒频发地点,采取“多点蹲守,流动巡视”的方法,与白班队员紧密配合加强巡视,严肃查处无证运输、私拉乱倒、带泥上路、密闭不严、抛洒滴漏、不按规定时间和路线运输等渣土运输违规行为。针对巡查中发现的露天堆放建筑垃圾,发现一处,清理一处。

(三)永春镇执法中队针对乱卸乱倒频发地点,采取“多点蹲守,流动巡视”的方法,加强巡视,严肃查处无证运输、私拉乱倒、带泥上路、密闭不严、抛洒滴漏、不按规定时间和路线运输等渣土运输违规行为。镇城建科每日巡查全镇环境卫生情况,针对巡查中发现的露天堆放建筑垃圾,发现一处,清理一处。

(四)住建局强化监管意识,定期开展生态文明理论学习,加强建筑垃圾露天堆存情况排查整治,强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长春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20—2035 年)》《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监管意识,提高业务能力。

(五)住建局压实各方责任,监督检查参建各方文明施工责任落实情况:建设单位做到及时足额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施工单位做到及时清运建筑垃圾,杜绝建筑垃圾露天堆存,加强建筑垃圾循环利用;监理单位做到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建筑垃圾清运、处理措施。各方责任落实到人,监管部门做到有效监管,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能够认真履职,做好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清运、处理工作,加强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

(六)住建局强化执法监管,综合运用日常巡查、随机抽查和重点检查等手段,深入现场,聚焦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加强监管,严格执法,倒逼项目责任落实、工作落位。举一反三,持续做好建筑垃圾清运、管理工作,确保整改方案落实落地,提高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水平,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有效降低建筑施工对城市环境的影响。

(七)生态环境分局通过强化对扬尘污染的监督管理,辖区内物料堆场扬尘防治达标率显著提升,扬尘污染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形成“查处一案、规范一片”的治理效应。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31日至2026年1月14日,请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如有问题可拨打举报电话:0431-85109032。

 

 

 

长春市朝阳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长春市朝阳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2月31日      

 

初审:韩妍

复审:马振超

终审:侯宇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