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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1004232081453/2023-32516
分  类: 生态环境 ;  公告;报告
发文机关: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朝阳区分局
成文日期: 2023年07月18日
标      题: 长春市华元镀涂科技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公示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7月24日
索引号: 112201004232081453/2023-32516 分  类: 生态环境 ;  公告;报告
发文机关: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朝阳区分局 成文日期: 2023年07月18日
标  题: 长春市华元镀涂科技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公示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7月24日

长春市华元镀涂科技有限公司地块

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地块位于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育民路1099号,调查范围面积为8737平方米。20228月,根据初步调查结论及《关于开展污染地块土壤状况详细调查的通知》(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朝阳区分局长环朝【20215号),吉林省惠津分析测试有限公司承担了长春市华元镀涂科技有限公司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工作,并于20228月至11月对调查地块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工作,对地块内的土壤、地下水进行加密布点采样、检测并综合调查检测结果,编制了《长春市华元镀涂科技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报告》,项目于202212月通过专家评审。调查结果表明,基于地块未来一类用地的开发规划,本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中存在超筛选值或具有潜在土壤污染风险的污染物,根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等规范导则要求,对该地块开展风险评估,故委托吉林省春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长春市华元镀涂科技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该项目于20235月通过专家评审。

二、详细调查结果

本次调查及前期调查范围内土壤部分指标检测结果显示车间内2个检测点位中3个土壤样品锌浓度超过北京市地标《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筛选值》(DB11/T811-2011)表1中住宅用地筛选值3500mg/kg,其他各类污染物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要求。地下水中氟化物监测因子高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标准值,但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 -2017IV标准,故根据《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中3.1.2小节要求,本地块可不开展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则无需启动地下水风险评估程序。根据初查及详查结果分析,企业所用原料中无含氟原料,且厂区内及上下游氟化物均超标,原因可能是区域背景氟化物偏高所致,其余监测因子水质满足Ⅲ类标准值要求。调查地块需根据地块未来规划开展风险评估,关注污染物为土壤中的重金属锌。

三、风险评估结论

根据长春市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长春市华元镀涂科技有限公司所在地块已规划为居住用地,用地类别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对目标地块第一类用地关注污染物锌进行人体健康风险评估结果显示,污染场地内关注污染物锌的危害商小于1,无致癌风险。因此污染场地内土壤风险可接受,不需要进行修复治理工作。

四、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报告编制单位:吉林省春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电话:15844092569

五、公共咨询途径

本项目公示采用网上公示的形式,公示的起止时间为:2023718-2023918日。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对本次公示项目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等形式将意见反馈,并提出异议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2023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