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10401381444f/2020-26612 |
分 类: | 综合业务 ; 通知 |
发文机关: | 朝阳区工信局 |
成文日期: | 2020年11月23日 |
标 题: | 关于进一步排查拖欠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账款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0年12月05日 |
索引号: | 1122010401381444f/2020-26612 | 分 类: | 综合业务 ; 通知 |
发文机关: | 朝阳区工信局 | 成文日期: | 2020年11月23日 |
标 题: | 关于进一步排查拖欠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账款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0年12月05日 |
关于进一步排查拖欠中小企业民营企业
账款的通知
区直机关各部门,各街、镇和开发区: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有关清工作的决策部署,特别是针对我区相关部门经过自身几轮排查后,省、市清欠办依然接到关于个别部门拖欠企业账款的投诉举报。虽然大部分款已经还清但仍然造成了一定的社会影响。
针对以上问题,区领导要求全区涉及清欠工作的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要按照在职担责、失职追责的政治标准,把清欠工作抓紧抓实抓细,确保我区实现无分歧账款应清尽清。
为此,区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再次头组织全区相关单位开展一次拖欠清查工作。请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如再次发生类似投诉举报,将按照有关条例追究相关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责任。
各单位此次清查内容是:“本单位涉及的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情况”。清查完成后,请各单位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统计表》由主要领导签字(各街、镇、开发区由党委书记签字),于11月27日下班前报到区清理拖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工信局545室联系人:宁伟15004314761)
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