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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2025-09658
分  类: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 ;  公告
发文机关: 长春市朝阳区房屋征收工作管理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5年09月01日
标      题: 关于长春工程学院湖西校区危旧房改造项目合并地块邀请房地产评估机构的公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9月01日
索引号: /2025-09658 分  类: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 ;  公告
发文机关: 长春市朝阳区房屋征收工作管理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5年09月01日
标  题: 关于长春工程学院湖西校区危旧房改造项目合并地块邀请房地产评估机构的公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9月01日
 关于长春工程学院湖西校区危旧房改造项目

合并地块邀请房地产评估机构的公告

 

因长春工程学院湖西校区危旧房改造项目合并地块征收工作需要,现邀请房地产评估机构参与项目评估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估区域:东起湖光小区、西至桦甸街胡同,南起湖光路、北至中研小区,占地面积3.3009万平方米。

  二、评估户数:非住宅2家

  三、报名条件:

  1.在长春市房产信息平台备案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2.取得三级或三级以上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

  3.两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四、评估费用标准:在《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5】971号)的基础上进行协商。

  五、评估费用支付方式:征收工作完成后,一次性结算费用。

  六、报名提交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证书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且需至少两人对项目全程跟踪);

  5.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人才服务中心托管人事档案证明和社会保险缴纳凭证;

  6.承诺书(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承诺如遇依法应当回避事项及时主动回避);

  7.企业业绩情况、估价师执业情况等相关文件。

  七、报名时间:202591日至202592日。

八、报名地点:长春市朝阳区育民东路1225号2楼征收科

 

 

 

长春市朝阳区房屋征收工作管理办公室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