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024-13929 |
分 类: |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其他 ; 公告 |
发文机关: | 长春市朝阳区房屋征收工作管理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4年10月21日 |
标 题: | 关于长春市朝阳区房屋征收工作管理办公室办公场所装修项目邀请监理机构的公告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4年10月21日 |
索引号: | /2024-13929 | 分 类: |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其他 ; 公告 |
发文机关: | 长春市朝阳区房屋征收工作管理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4年10月21日 |
标 题: | 关于长春市朝阳区房屋征收工作管理办公室办公场所装修项目邀请监理机构的公告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4年10月21日 |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拟对长春市朝阳区房屋征收工作管理办公室办公场所装修项目进行施工。因工作需要,现邀请监理机构参与项目的监理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长春市朝阳区房屋征收工作管理办公室办公场所装修项目监理。
2.项目实施地点:长春市朝阳区育民路1225号。
3.项目规模:项目预算1,480,620.00元。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酌情配置监理人员。
二、工程监理范围
监理公司对长春市朝阳区房屋征收工作管理办公室办公场所装修项目的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理。
三、报名条件:
1.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
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从事监理工作3年以上。
3.近年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监理业务。
4.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5.两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四、报名提交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企业情况介绍等相关文件。
7.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及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投标报价单格式自拟(按照百分比进行报价,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原件复核后即可取回。
五、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0月24日。
六、报名地点: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北楼111室。
七、联系方式:
李艳菊,13500829566。
长春市朝阳区房屋征收工作管理办公室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