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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进街道文苑社区居民委员会 公章保管使用制度
   1、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印章是居民自治权利的象征,使用公章应对党、政府和居民群众负责;

2、社区居民委员会印章由专人管理,使用时必须经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批准并登记;

3、严格掌握印章使用范围,注明使用内容、日期、使用人(地址)、盖章人以备查考;

4、印章的销毁、更新和变更均需要通过街道统一办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