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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1040138274610/2021-00898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朝阳区残疾人联合会
成文日期: 2021年02月22日
标      题: 关于朝阳区残疾人教育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指导建议
发文字号: 长残发[2018]43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2月26日
索引号: 112201040138274610/2021-00898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朝阳区残疾人联合会 成文日期: 2021年02月22日
标  题: 关于朝阳区残疾人教育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指导建议
发文字号: 长残发[2018]43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2月26日

各街镇、开发区残联:

为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残疾人教育、就业和民生保障工作,科学谋划“十四五”及2021年度全区残疾人教就工作,根据市残联《关于长春市残疾人教育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指导建议》,结合朝阳区残疾人工作实际,现对各街镇、开发区残联残疾人教就和社会保障工作普遍存在的项目审核把关不严、资金上报汇总错误、档案不规范等问题提出以下指导建议:

一、加强项目审核把关

各街镇、开发区残联要严格按照各项目执行标准、要求以及《长春市残疾人就业及社会保障相关工作规程》(长残发[2018]43号),加强项目把关。通过中国残联残疾人证查询系统(http://2dzcx.cdpf.org.cn/cdpf)、协调区残联组联科等方式对残疾人身份进行确认,认真核对残疾类别、等级;对人员年龄等相关条件、机构资质、硬件要求、补贴时间等严格把握。同时严格遵守补贴资金使用范围,对不可兼得政策性补贴,杜绝重复发放。

1.年龄要求

1)集中托养项目:按照国家托养服务要求,残疾人托养服务是为就业年龄段(16-59周岁)残疾人提供的服务,不区分性别。

2)大龄自闭症、智力障碍青少年项目:按照《长春市残联关于给予大龄自闭症、智力障碍青少年资金补贴的通知》(长残联发[2017]8号),给予大龄(16周岁以上)自闭症、智力障碍青少年补贴,具体按照出生日期计算补贴。

3)“三无一靠”项目:按照《长春市残疾人就业及社会保障相关工作规程》(长残发[2018]43号),第二项第五条规定,法定年龄段男22周岁以上、女20周岁以上,可以申请补贴。

4)创业就业扶持类项目:“首次创业扶持项目”、“摊床位补贴项目”,申请人年龄范围为法定就业年龄段,即:男16-60周岁,女16-55周岁。社区岗位开发(包括灵活就业岗位)参照人社局公益性岗位年龄段要求执行,即:男16-60周岁,女16-50周岁。

2.补贴时间计算

1)根据《关于拨付2019年长春市残疾人就业创业、社会保障项目补贴经费的通知》(长残联办发[2019]9)附件3《长春市残疾人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障项目申报情况的反馈》,残疾人机构集中托养、“三无一靠”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大龄自闭症、智力障碍青少年补贴项目,为按月补贴项目,补贴资金计算至月。每月15日(含15日)前符合条件的或入驻机构的,以全月补贴;每月16日后符合条件的或入驻机构的,当月不予补贴。

2)“三无一靠”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项目,每年1210日至15日,进行申请人资格确认复审。具体包括申请人残疾证状态、婚姻状态、省市社保缴费状态、名下是否有营业执照等情况,年度《资金发放审核确认单》应及时报送至区残联。

3)就业创业类扶持项目。根据《关于对首次创业残疾人给予资金补贴的实施方案》(长朝残联发〔20172号)、《长春市残疾人就业及社会保障相关工作规程》(长残发[2018]43号),首次创业补贴项目和摊床位补贴项目应稳固经营项目1年以上,才可以提出申请。首次创业补贴为一次性补贴,摊床位补贴为按年补贴。

3.严格遵守补贴资金的使用范围

1)按照《长春市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扶持政策实施方案》(长残联联发[2019]4号),“辅助性就业机构补贴”由街镇、开发区残联负责初审,在初审过程中要注意审查:辅助性就业机构不享受超比例安置奖励、不享受残疾人日间照料补贴、不享受大龄自闭症、智力障碍青少年补贴;福利企业(单位)不享受辅助性就业补贴政策。

2)按照《长春市残疾人就业及社会保障相关工作规程》(长残发[2018]43号),第二条第一款第三项,“残疾人租赁摊床位进行创业资金补贴”项目中,“补贴标准及管理”第(2)点规定:“已享受政府相关租赁摊位资金补贴的不得重复申领”。

请各单位遵照文件要求做好以上两个项目审核把关,严格按照文件执行,杜绝资金重复发放。

二、严格资金使用流程

对于经街镇、开发区残联补贴受益人的项目,各单位要提高认识,严格按照资金使用方向,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原则上补贴资金应以银行转账形式发放到受益人手中,遇有以现金发放或监护人代领等其他特殊情况,应说明原因。

三、规范项目档案管理

近年来,各街镇、开发区残联加强项目管理的同时及时完善档案资料,取得了一定效果,但仍有个别单位存在档案资料不齐全(如:报区残联审批后没及时取回档案)、不准确(如:相关申请表格更新不及时)、不完整(如:审批时间、经手人、领导意见不填写)等问题。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项目申报材料要求,建立档案管理机制,健全档案资料,确保项目要求在档案材料中规范体现。

四、建立长效监督机制

各街镇、开发区残联要按照项目要求,加强对项目的监管。对按年度进行补贴的项目(如:摊床位补贴项目),每季度至少进行指导核查1次,对残疾人经营情况实行动态监控,确保扶持残疾人信息真实、可靠;对按月进行补贴的项目(如:残疾人机构集中托养项目、大龄自闭症、智力障碍青少年项目),每月至少对服务机构及服务对象进行指导核查2次,并填写核查情况走访表。因疫情或其他原因不能及时走访核查的,应有视频记录、电话记录或图片记录。

对区级及以上残联提出的反馈问题及时整改,做到举一反三,确保项目持续规范实施。

五、其他问题

1.由于各单位人员更迭,导致业务接续存在不顺畅等问题。各单位要定期组织业务学习,提升队伍素质,把握项目关键点,执行落实到位。

2.各单位要通过开展残联系统专项教育整顿的契机,使全体工作人员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做好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