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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104K09393870P/2019-01571
分  类: 政府采购 ;  公告
发文机关: 红旗街道办事处
成文日期: 2019年04月02日
标      题: 长春市朝阳区红旗街道延安社区活动室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4月02日
索引号: 11220104K09393870P/2019-01571 分  类: 政府采购 ;  公告
发文机关: 红旗街道办事处 成文日期: 2019年04月02日
标  题: 长春市朝阳区红旗街道延安社区活动室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4月02日
 

1.招标条件

  长春市朝阳区红旗街道延安社区活动室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春市朝阳区红旗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财政资金,投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朝阳区红旗街道延安社区活动室工程。

  2.2 建设地点:长春市朝阳区红旗街东二胡同。

  2.3 工程概况及标段划分:包括长春市朝阳区红旗街道延安社区活动室工程涉及的土建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采暖工程等内容。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既01标段。

  2.4招标范围:包括清单、施工图纸及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5计划工期:计划201944日开工,201981日竣工,总工期为120日历天。

  2.6采购预算金额:1846633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的合格工程。

  3.招标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2016年至今)已完成一项类似项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近一年(2017年)财务状况无亏损,能够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具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6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4外埠企业须按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及[2018]12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办理入吉备案,备案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外埠企业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亦需符合吉建管[2018]12号文件规定。

  4.5 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38日至3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二道区自由大路7263号枫林园小区门市37405室报名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证明文件如下: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5)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原件;

  (6)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7)近一年财务审计报告原件(2017年)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8)近三年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原件(2016至今,含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等)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9)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网上截图1份(截图查询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标文件出售截止时间的期间);

  (10)外省企业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5.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其他材料每套售价800元,售出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329900分,地点为长春市二道区自由大路7263号枫林园小区门市37405室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2万元/标段。

  6.4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依法另行组织招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朝阳区红旗街道办事处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建德路219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431-86919661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自由大路7263号枫林园小区门市37405

  联系人:黄经理

  电话:0431-84621603802  

  监督部门:长春市朝阳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0431-8923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