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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1-02-20    点击数:

    本年度工作报告是由长春市朝阳区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编制而成的。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http://www.ccchaoya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长春市朝阳区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联系。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1855号;邮编:130012;电话:0431-81308123;传真:0431-85112342;电子邮箱:281358578@QQ.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朝阳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加大公开力度、落实公开任务、回应群众关切,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着力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有效促进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朝阳区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先后下发了《朝阳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朝阳区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制度》、《朝阳区政务新媒体运行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全区上下形成了政府领导,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二)强化主动公开。

  除了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大力推行人事信息、规划计划、规章文件、财政信息、应急管理、工作报告、公共卫生等专栏信息公开外,根据《2020年朝阳区落实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组织相关单位在全省基层政务公开平台集中发布涉及我区25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一级事项113项,二级事项587项。进一步规范我区政务公开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依申请公开。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办理时间要求,对承办单位督促督办,确保答复及时,严禁超期办理。定期对依申请公开疑难件进行沟通讨论,及时指导各部门依申请公开答复,定期整理分析,掌握新情况。加大力度推行依申请公开规范性答复工作,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答复文书要求,规范行文格式和答复用语,确保答复文书严肃严谨,重新制定依申请公开标准答复流程和答复文本,不断提高各单位依申请答复水平。2020年全年,朝阳区政府及政府组成部门共计收到依申请公开48件,已办结48件。内容主要涉及房屋搬迁、安置方案、区域规划等方面。

  (四)监督保障。

  制定《朝阳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则》,开展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加大了监督考核力度,压实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职责。以考核促工作,将考核结果纳入全区绩效考核内容,形成比学赶超的氛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56

  +2

  180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68

  +2

  37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8

  +19

  636

  行政强制

  0

  +3

  1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3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59

  1047410000

  2020年本行政区域(或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总数量(非新闻类、消息类):31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8

  0 

  0

  0

  0 

  0

  4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2

  0

  0

  0

  0

  0

  4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8

  0

  0

  0

  0

  0 

  4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2

  1

  0

  5

  0 

  0 

  0

  0

  0

  0 

  0 

  1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虽然我们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比如:政策解读的质量和效果还不够理想,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有待全面推广,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等。下一步,我们将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大力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二是着力提高政策解读的质量和效果,督促落实政策解读工作要求,以深化营商环境建设为重点,持续做好重要政策的宣传解读。三是加强政务公开的指导培训和督促检查。开展政务公开培训,督促落实政务公开责任,务实细致开展政务公开考核,建立健全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