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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0-01-17    点击数: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年度工作报告是由长春市朝阳区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编制而成的。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 2019年11日起至2019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zwgk.changchu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长春市朝阳区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联系。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1855号;邮编:130012;电话:0431-81308123;传真:0431-85112342;电子邮箱: 281358578@QQ.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朝阳区政务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部署,严格依照《条例》完善组织领导,健全制度,规范公开内容,加大政务公开力度、范围,推动政策解读工作,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落实政务工作各环节公开,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落实信息公开完整性、规范性、时效性、便民性,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公开透明的良好环境。

  (一)完善制度规范,提升工作质量

  朝阳区政府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根据机构改革情况,重新调整了朝阳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2019年朝阳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分工方案》,建立健全了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制度。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严格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全面加强政务公开业务知识的培训和考试。全年共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20余次,举办各类培训班18次,2000余人参加培训,使具体工作人员准确理解掌握相关规定,切实增强公开意识和能力。

  (二)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

  将政务公开贯穿公文办理全过程。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重点围绕2019年全区中心工作,全面公开、精准解读相关政策措施,解读材料由起草部门同步上传至网站平台公开,并和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的对应政策文件相互建立关联,便于群众获取。全年共发布7条解读信息。切实加强金融安全、生态环境、脱贫攻坚、教育医疗、市场监管、社会保障、社会治安、房地产市场等经济社会热点,人民群众办事服务的堵点痛点以及重大突发事件的舆情监测、研判和回应,提高回应的针对性、及时性和有效性,及时解疑释惑,化解矛盾,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

  (三)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强化权力监督

  进一步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实行重大决策部署执行全过程公开,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年度重点工作、民生实事项目等重大决策部署,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系列政策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四)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确保政策落实

  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等金融领域问题、脱贫攻坚后续措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等问题,及时依法公开相关信息。围绕“放管服”和“只跑一次”改革,做好减税降费、公共资源交易、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抓好就业、教育、医疗、养老、公共文化等社会高度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全面深入推进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政府性债务信息公开,逐步实现重要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与预决算草案同步公开。

  (五)加强公开平台建设,优化政务服务功能

  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完成了政府门户网站集约化标准化建设任务及域名集中清理,提升网站建设质量和信息发布质量,使网站栏目设置更合理、分类更准确;结合机构改革职责调整变化,及时梳理编制并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等,使公开信息格式更规范、内容更严谨、要素更充分、可读性更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通过对政府公开信息进行全面梳理,我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180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8979条,通过政府微信公开信息582条,通过政府微博公开信息619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2

  3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20

  +136

  45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6

  +2

  238

  行政强制

  7

  -7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3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41

  31566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朝阳区政府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5件,同意公开答复数33件,不予公开1件,不予处理1件,均按照规定予以答复。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3

  2

       

  3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1

  2

       

  3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1

   

       

  1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33

  2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朝阳区发生行政诉讼1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认识还不够到位。个别单位仍然对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认识不足,存在“不想公开、不愿公开、不敢公开”等思想和行为。

  2、有些公开表面化、形式化。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不真实的问题仍然存在,部分公开的内容安排不当。

  (二)改进情况

  1、强化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积极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增强干部的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2、对照《条例》的具体要求,认真清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确保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