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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03-07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由落实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综合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附表八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cchaoya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1855号;邮编:130012;电话:0431-85109336;传真:0431-85109336;电子邮箱:cyzwgk@126.com

  一、落实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综合概述

2018年,朝阳区积极贯彻落实《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吉政办函〔2018〕72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吉政办函〔2018〕120号)等文件精神,以打造阳光型政府为己任,大力推进决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加大公开力度,回应公众关切,捋顺工作机制,增强政务公开工作实效,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绩,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全面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把透明度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全面推进“五公开”。朝阳区政府将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重点内容。政府全体会议及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政策、出台涉及公共利益的政策文件等,经严格保密审查后,及时向社会公开,以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使政策执行接受群众监督。

(二)着眼政策宣传和舆论回应。进一步明晰各部门职能,落实政府门户网站责任制,在政策法规专栏发布相关政策、制定背景、依据涉及范围等,并将区政府主要领导解读政策、接受采访、召开会议情况予以发布;在政府网站首页设置重要政策信息转载栏目,及时发布相关执法结果、公共资源、办事服务及社会信用等重要信息;探索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同步解读,对涉及经济社会重大政策、涉及就学就医、住房保障、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养老服务等民生方面的热点舆情做到及时回应,更好引导社会预期。

(三)以评促建,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协调政府各相关部门,以迎接长春市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为契机,严格对照第三方评估标准,逐条开展自查工作,在区内协调网站各子站部门开展了三轮自查、三轮完善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四)进一步加强基层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优化工作人员服务意识,强化便民服务点的软硬件设施建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发布十周年之际,开展《条例》宣传活动,开设政务公开宣传点,通过条幅、手册、现场宣讲等方式拉近政府与群众的距离,为居民发送了区政府办公室统一印制的朝阳区《条例》3000册,切实将政务公开便民服务送到居民家门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8年,通过对政府公开信息进行全面梳理,我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956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8704条,通过政府微博公开信息252条。全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较上一年度保持基本稳定。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

“长春朝阳”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设政府信息目录、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政府文件、机构职能、建设发展、政府公报、改善民生等多个子栏目,市民可通过上述栏目查询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依申请公开”栏目,可以向政府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公共查阅点

现全区共设立56个便民查阅点,为公众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朝阳区政府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同意公开答复数1件,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5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2件,均按照规定予以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朝阳区发生行政诉讼1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朝阳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改进,主要表现为:一、政务公开意识还需进一步提高,信息更新不及时的情况时有发生;二、部分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变动较大,影响政务公开工作有序衔接。下一步,朝阳区将继续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指导和督促,深化信息公开意识,通过开展第三方考核、定期或不定期培训、强化政务公开考核等方式,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

八、附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