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实现社会服务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14年是我区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适应新常态、推进朝阳经济社会稳步发展的一年。全区各部门结合朝阳实际,围绕大局,服务民生,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492号令)要求,2014年,政府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多个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严格落实年度报告制度。依法按时完成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于2014年3月31日之前统一在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规定,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推动有关重大决策、重要事项、重要法律法规向社会公开。定期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充实公开内容,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系统建设,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的便民服务功能。进一步规范了依申请公开工作,拓展群众依申请公开渠道,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满足人民群众获取和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
(三)扎实开展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按照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创新社会管理和优化发展环境的要求,从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目录、流程、载体和制度建设入手,以建立健全政务公开政务服务业务标准和技术标准为核心,以加强和规范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为目的,巩固“三化服务”(服务质量标准化、服务方式规范化、服务过程程序化)成果,树立“规范、高效、勤政、务实”的服务宗旨,确立责任意识,以严谨的工作作风、务实的工作态度,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和行政效能。
(四)继续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将公开透明的要求融入各个行政程序,促进行政权力规范行使。对市政府下放到我区的58项行政审批事项分两批进行细致评估,并将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行政职权流程图,做到依法确权、科学分权、公开示权、有效控权,防止权力滥用,促进权力运行过程和结果公开。
(五)完善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全面推进面向社会服务的政府部门以及医院、学校、公交、供水、供电、供气等涉及民生领域的办事公开,提供高效便民服务。总结推广办事公开标准化经验,编制和公布服务项目目录和办事指南,进一步规范办事依据、服务程序、服务时限、服务承诺、收费标准和监督渠道。结合行业特点,组织各部门制订本行业、本系统办事公开基本规范,把推进本行业、本系统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纳入本部门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统一部署、统一推进、统一监督检查。
(六)积极推进街镇、开发区、社区政务公开工作。为进一步有序推进我区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有抓手、有载体地做好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更好的为百姓提供便利。我区在全区各街、镇、开发区开展了“政务公开到我家、方便居民你我他——打造便民、利民、服务于民的街、镇、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系列活动。
2014年我区网站访问总量达2039729人次,发布各类信息量达到23949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本区政府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14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304条。其中,在政府网站上发布各类信息5892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386条;举办政府网站在线访谈2次。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
“长春朝阳”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设政府信息目录、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政府文件、机构职能、建设发展、政府公报、改善民生等多个子栏目,市民可通过上述栏目查询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依申请公开”栏目,可以向政府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公共查阅点
现全区共设立87个便民查阅点,为公众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2014年公共信息查阅点共汇集信息数为6304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4年朝阳区政府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其他形式申请0件。
(二)申请处理情况
2014年共受理2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结果为不予公开。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14年我区未收到与信息公开事务相关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的事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014年我区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六、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区在2014年工作中,严格落实省、市各项要求,认真开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距省、市的工作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在下步工作中,将从以下几方面努力,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稳步前进。
(一)以规范为主题,认真查找贯彻实施《条例》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网上主动公开不全面、不及时问题;依申请公开机制建立,责任到人问题;制度建设不完善问题等。
(二)以深化公开为主题,全面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要围绕行政权力清理,编制权力目录和流程图,上网公开,确定时限和落实责任,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三)以巩固提高为主题,进一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
七、其他事项
无
八、附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4年度)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6304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5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5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1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892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86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 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11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2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2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16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2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2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2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2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2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2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3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3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九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37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65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8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80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1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4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2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376 |
单位负责人:张国庆 审核人:李铁 填报人:胡艺曦
联系电话:85109336 填表日期:2015.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