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朝阳区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街、镇,开发区,区政府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进一步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实施方案》(吉民发〔2019〕17号)通知要求,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加强各部门间的协作,合力做好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相关工作,特成立朝阳区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民政局局长赵铁林兼任。
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孙 娜 副区长
副组长:赵铁林 区民政局局长
成 员:
杨 彤 区民政局副局长
韩振彪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王富刚 重庆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王 航 永昌街道办事处人大工委主任
刘凤俊 清和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孙银涛 桂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吕 飞 前进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韩永忠 南湖街道办事处人大工委主任
何绍林 红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孙立涛 湖西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春明 永春镇副镇长
孟庆飞 乐山镇副镇长
邵立彦 富锋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王茂林 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副局长
袁 泉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朝阳分局副局长
张 辉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朝阳分局审批办主任
各部门职责参照《吉林省进一步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实施方案》(吉民发〔2019〕17号)文件执行。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