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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外事局履职依据

  1、贯彻实施国家有关国内外贸易和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政策,拟订全区国内外贸易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区内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

  2、负责推进全区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统筹各分区负责区内各类市场和商业网店的规划和管理。

  3、统筹各分区开展外商投资工作,负责全区外商投资企业新设和变更的审批、打证、备案、存档和对审批软件系统的管理、更新及日常维护,指导各分区商务局对外资企业新设和变更依法依规进行初审;依法审核、核准和管理境外投资企业的设置,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合同章程的情况,办理外商投诉工作。

  4、负责统筹各分区组织辖区企业参加国家、省、市开展的相关外经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洽谈会和招商活动等,研究制定活动方案,负责对参展情况进行宣传、报道、总结。

  5、贯彻落实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以及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充分利用有关政策方针,促进对外经贸活动,促进扩大进出口贸易和投资,促进中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负责协调各分区统计进出口额完成情况,组织辖区进出口企业开展各类申报、调研工作;开展同境内、外的经贸交往,负责联系国内外进出口商会、行会、协会组织。

  6、统筹协调和配置全区招商引资资源,研究制定全区招商引资总体发展战略、相关政策和实施办法等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招商项目库、信息网络及联系渠道,并提供相关咨询服务;定期对各分区招商引资内、外资指标以及在谈、包装、引进项目进行调度、同级汇总和综合上报。

  7、拟订全区招商引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全区招商引资目标任务进行检查和考核;负责全区招商引资指标运行的分配、统计、分析工作;负责指导、督促各分区及园区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做好项目跟踪、协调及综合服务。

  8、贯彻落实国家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统筹分区制定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分区开展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管理工作,推动服务外包园区和服务外包平台建设;协调分区拟定服务外包发展规划,开展服务贸易促进、技术进出口管理、服务贸易统计和服务外包统计工作。

  9、贯彻执行国家对陆港、口岸、保税区、领事馆等方面的政策和方针,负责协调区内陆港、口岸、保税区、领事馆等的申报、建设、监督和管理工作。

  10、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对商贸安全的管理政策,指导各分区制定年度商贸流通企业安全管理工作计划,落实商贸安全属地化管理,督促各分区与辖区商贸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定期开展检查活动。

  11、负责指导全区流通领域的信息网络和电子政务建设,统筹各分区拟订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的相关政策、措施;协调各分区组织辖区电子商务企业开展示范基地的申报和建设工作,指导相关会展活动。

  12、负责全区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的组建、调度、协调、监督、管理等相关工作。

  13、承办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