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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长春新区分局政务信息管理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增强信息宣传意识,积极参与政务信息筛选、 加工、传递、反馈和采编等工作,加大分局工作宣传推介力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为及时、准确、有效地反映分局工作状态、提升工作效能,强化信息报送工作、提高信息报送质量,分局建立信息员队伍。各部门要加强政务信息的组织领导,根据政务信息年度目标任务,确定一名有一定业务知识、文字表达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的人员为信息员,切实加强本部门政务信息工作,构建局、科(室)、所联动的信息宣传大格局。 信息员负责本部门的政务信息的采编工作,各科、所应及时将信息员名单报分局办公室。

  第三条政务信息报送主要内容:

  各部门要将信息报送目光聚焦在市委市政府、开发区、 市局及分局关注的重点问题、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市场监管工作的焦点问题上,及时宣传政策、发布动态、回应民声,使政务信息成为领导决策、体现民生、展现分局精神面貌的传播媒介。

  (一)贯彻落实上级各项政策措施和重要工作部署情况。

  (二)各部门最新工作情况和重要工作动态,推进重点工作方面的新情况、新进展、新举措。

  (三)工作推进过程中形成的典型经验、工作亮点,针对存在问题作出的分析研究、提出的意见建议,各类具有参考价值、推广借鉴价值的微调研信息等。

  (四)系统重要舆情、媒体关注关切、重大突发性事件的回应及后续处置情况。

  (五)获得总局、省和市级奖励的有关情况以及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

  (六)上级部门的有关约稿。 第四条政务信息采编上报要求:

  (一)各部门每月报送数量不低于 2 篇,每篇不少于 300 字。

  (二)信息要确保全面、完整,做到有目的、有内容、 有过程、有结果,同时附带照片。

  (三)如失去时效性,分局将不予采用,视为无效信息。

  (四)信息一律通过 OA 系统留言板报送至办公室,须标明信息月份、题目。

  第五条要提升信息报送的时效。时效性是政务信息的生命所在。各部门要具备敏锐的信息意识,增强信息报送工作的主动性,保障信息第一时间报送。要实时关注工作动态, 善于捕捉信息的“共鸣点”和“兴奋点”,做到及时撰稿、

  及时传递、及时上报,特别是涉及重大项目建设、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信息,要做到早上报、早发布。

  第六条信息发布平台要依托分局微信公众号、微博及自媒体全面发布各类信息。各部门要根据政务信息平台传达内容、运作方式、更新频次、受众对象的不同,有针对性地报送不同类型的信息,不断充实和丰富政务信息平台内容。

  第七条政务信息报送要“质”“量”兼重,把好质量关。各类信息要做到主题鲜明、结构简洁、标题精炼、文字出彩, 既展示工作亮点,又反映存在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有效的对策建议,提升信息的综合参考价值和使用效率,力争有更多信息被上级部门采用。

  第八条信息宣传工作奖惩:

  1、每月在分局班子第一次例会上通报上月信息报送、 采用情况,并在全局公示;

  2、连续二个月排名最后的科、所,班子将对负责人进 行约谈;

  3、年底对政务信息报送工作超数量、有亮点、有特色 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未达到报送数量、采用数量的予以通报。信息的报送、采用情况将纳入分局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作为评先选优、职级晋升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