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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新区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2    点击数:

2023年度新区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长春市公安局新区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公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长春市公安局新区分局按照新区管委会关于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密结合公安工作,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现将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组织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在2023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公正、规范、高效、便民的基本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为2024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并积累了宝贵经验。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根据公开要求,我局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在工作中牢固确立公开透明、规范运作的理念,定期对专栏进行日常维护,按时上传各类主动公开信息,提升人民群众平安建设的参与率和知晓率。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我局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各个环节,申请登记、承办、审核、答复等各个流程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执行。并且明确了各基层派出所、机关各科室、指挥中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明确专职人员进行信息公开报送,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办法,完善保密审查等程序,完善配套制度,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全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更好更快发展。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解释文件要求,加强落实,力求完善公开。

加大强化信息公开力度。坚持以“贴近群众”为原则,创新工作载体,丰富公开形式,强化服务意识。以政府网站为平台,全面公开政府信息,围绕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政务动态、政府文件等方面积极开展县级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发布工作,保证了受用人群的多样性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2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80

行政强制

1069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96.1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长春新区公安分局信息公开工作几方面问题:一是存在公开机构无专人负责,工作由其他部门人员兼职问题;二是政务新媒体还有不定期更新信息、个别信息存在滞后的问题;三是在公开信息的规范化水平上还需进一步提高,对《条例》的理解不够深入。对于这问题,我局将从以下方面进一步改进:

1、设置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人员培训,逐步提高专职人员的业务水平,更加高效的处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2、主动规范信息公开内容。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规范公开信息的内容、格式等,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3、加强专职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规章要求,充分认识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确定信息公开时限,落实具体责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