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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新区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8    点击数:

2022年度新区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新区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2022年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至20221231日截止。

长春市公安局新区分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加强和改进信息公开作为公安机关效能建设的重要举措,以保障人民群众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行政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机关办事效率,贴近基层和群众需求,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信息公开环境,树立廉洁、务实、透明、高效的公安机关新形象创造了有利条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8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78

行政强制

82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长春新区公安分局信息公开工作整体稳步推进,进一步促进了公安系统政务信息的透明公开,但是在公开信息的规范化水平上还需进一步提高,对《条例》的理解不够深入。对于这两条问题,我局将从以下方面进一步改进:

1、主动规范信息公开内容。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规范公开信息的内容、格式等,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2、增强学习能力,强化主动意识。组织专职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规章要求,充分认识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确定信息公开时限,落实具体责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