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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长春新区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8    点击数:

  2022年度长春新区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长春新区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总体情况

  长春新区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统筹推进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及政务新媒体管理等重点任务,结合新区体制机制改革实际,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成结构,确保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努力完善规范制度,制定下发《长春新区贯彻落实省市 2022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台账》,推动全区各单位协同作战;积极强化业务培训,针对重点任务组织线上培训;科学推进监督考核,将政务公开各项重点任务整合进绩效考核,细化考核指标,为推进全区政务公开不断提升提供制度保障。

  (一)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落实专人专责,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常态化开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专栏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

  (二)政务新媒体监管情况。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持续提升政务新媒体矩阵运行水平。截至2022年11月底,系统备案政务新媒体17个,各主办单位定位清晰,坚持正确导向,协同联动,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三)基层两化及村居务建设情况。一是统筹推进基层两化目录更新。按照国家相关部委新出台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调整更新新区基层政务公开目录。认领国家基层政务公开目录,新增“自然资源”、“统计”“旅游”三个领域;因职能上化删除“农村危房改造”领域;因国家目录变化废止两个领域“新区城乡规划”、“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因新区机构改革导致内部分工调整四个领域层级内调整,分别是“义务教育”、“公共资源交易”、“城市综合执法”、“重大建设项目”领域。二是重点推进村(居)务公开。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财政局等职能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化村(居)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确定了村务公开事项参考目录,各村、社区已进行认领。

  (四)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情况。长春新区范围内8个乡镇街道下属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均已设置政务公开专区。各级政务大厅政务公开专区设置了专用查询电脑,硅谷街道超强社区设置显示屏等硬件设施,实现区、街镇、村(居)三级政务公开专区全覆盖。

  (五)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按照国家、省、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开程序。不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分析研判会,邀请法律顾问列席,邀请专家,组织召开培训讲座,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指导,切实增强处理依申请公开的能力和水平。

  (六)开展政策解读,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情况。是完善解读机制,新区研究印发《政策性文件解读和公开工作办法》。严格程序发布重要政策解读信息。所有对外发布的重要政策文件及其解读材料,都经过严格审批、审核程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9

9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506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01

行政强制

85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6046.7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59

1

0

0

0

0

16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8

0

0

0

0

0

5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39

0

0

0

0

0

39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3

0

0

0

0

0

3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0

0

0

0

0

2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5

1

0

0

0

0

4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3

0

0

0

0

0

3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52

1

0

0

0

0

15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9

0

0

0

0

0

9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3

0

0

0

3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二)细化信息公开工作监督考核机制。(三)推进线上线下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四)持续提升基层两化、村务公开。部门职责和权责清单仍未明确,导致“两化目录”的动态调整工作无法全部落实到位,新区将结合机构改革和权责清单调整情况,及时动态调整相关设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确保工作落实到位、目录调整到位、信息公开到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