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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长春新区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6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长春新区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长春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吉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持续加大公开力度、增加公开深度、提高公开精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坚决扛起在省市振兴发展进程中“当尖兵、作表率”的责任担当,为长春新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一)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一是修订完善政务公开管理制度。长春新区管理委员会严格依照《条例》要求,补充修订《长春新区政务公开工作办法》,规范全区信息公开流程,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审查、保密审查等工作机制,从组织领导、人员落实、经费保障等方面推动信息公开工作走深走实。二是深入强化政务公开考核通报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全区绩效考核,印发《长春新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对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落实责任到各开发区及新区各委、办、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阶段性总结当前存在问题、共享工作经验,并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落到实处。三是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将《条例》列入到领导干部学法内容,同时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学习和培训,建立良好的沟通协调机制,本年度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和研讨交流会3次,将政务公开工作更好的融入日常业务工作中。

(二)切实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一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用,深化决策信息和权责清单信息公开,深入推进卫生健康、教育、市场监管、生态环境、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重大项目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年主动公开信息1400余条。二是丰富政策解读形式。综合选用政策问答、图示图解、卡通动漫等多元化解读形式,加强重大政策发布解读;利用新闻媒体、重点网站和新媒体平台转发转载重要政策文件及解读材料,扩大政策解读传播面,提高政策到达率和知晓度。三是加强指导考核建立健全政务公开主管部门和业务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不断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形成工作合力。通过日常自查和省市三方评估等监测方式,强化信息更新,有效提高政务公开准确性,督促公开工作整改提升,进一步提高政府透明度。

(三)认真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严格按照《条例》和省、市相关办理工作规范要求,受理承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对承办单位督促督办,确保答复及时,严禁超期办理。不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对依申请公开疑难件进行深入研究,指导各部门依申请公开答复,定期整理分析,掌握新情况。加大力度推行依申请公开规范性答复工作,确保答复文书严肃严谨。不断提高各单位依申请答复水平,2021年全年,各级行政机关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24件,办理124件,办理率100%,内容主要涉及房屋征收、规划调整等方面。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一是完善政务公开专栏集约化建设。完成了各部门信息公开专栏的建立工作,实现集中管理。基础平台设置一级主题38个,二级主题65个,规范设置“政务五公开”“重点民生”“三大攻坚战”“重要会议活动”等特色栏目,动态调整权责清单。二是提升政务新媒体公开渠道管理水平严格落实主管主办责任,提升政务新媒体矩阵运行水平。印发《长春新区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规范健全政务新媒体监管机制,定期开展自查整改工作。通过政务新媒体主动发布多种形式的办事服务信息,整合汇聚办事服务入口,提供更全面、更及时的服务公开和办事指引。三是打造线下信息公开专区。坚持以便民利民为目的,在各级政务(公共)服务中心打造线下政务公开专区,优化公开结合服务,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以信息化手段助力企业和群众全方位、多维度获取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1

1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10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54

行政强制

2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863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9

4

0

0

0

0

12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1

4

0

0

0

0

7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0

0

0

0

0

0

2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0

 0

 0

0 

 0

0 

2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18

4

0 

 0

0 

0 

12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4

4

0

0

8

0

0

0

0

0

2

0

0

2

4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经过一年的努力,各开发区、新区各部门主动公开意识增强,重点领域主动公开信息数量和质量明显提高,政策解读方式更加多样化。但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涉及面不够广、及时满足百姓关切仍需加强、个别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质量不高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信息公开。

(一)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切实增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的全局意识、责任意识和保密审查意识,深度融合各项工作,积极主动进行信息公开,拓宽信息公开涉及面,强化信息公开取得实效。

(二)细化信息公开工作监督考核机制。细化完善政务公开考核细则,指导各开发区、新区各部门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保证重点领域、社会大众关注领域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使信息公开工作更加科学、合理、规范。

(三)推进线上线下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政务新媒体和线下政务公开专区的联动建设,优化信息公开程序,提升信息公开内容质量,增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准确性及便捷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