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解读互动,回应群众关切。一是围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及时面向社会发布《长春新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各类助企便民政策,利用新闻发布会、政策解读会、法制体检等方式,着重进行政策解读,全年公开规范性文件2个,多种形式的解读信息20条,通过政务公开专栏、企业高管微信群等载体,面向目标人群推送特定政策和解读信息,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精准、便捷的政策服务,有效增强信息发布和解读实际效果。二是长春新区门户网站增强互动交流,可实现在线咨询、在线访谈、网上信访、调查征集等多项功能,全年接收并办结政策咨询47件,在线访谈共发布视频3条,发布各类调查征集信息15条,在收到网友的合理留言后,均能做到及时答复。三是年内结合实际在门户网站设立了疫情防控复工复产专栏,及时发布国家、省、市、区相关政策措施、防控指南、数据分享等信息,为驻区企业和群众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影响,有效提振市场信心做出了努力。
(三)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提升政府信息透明度。长春新区结合实际,制定出台《长春新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和两项工作通知,先后两次召开专题工作会议推进相关工作。8月14日全面梳理完成长春新区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包含一级事项140项、二级事项1199项(包括乡街层级);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单位)在11月30日前,对照《长春新区有关部门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逐项完整录入至“吉林省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查询系统”。各开发区指导所辖乡、街结合实际,全面完成“吉林省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查询系统”标准目录认领,并随着工作需要和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
(四)优化公开事项,提升服务效能。新区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全面优化办事流程,加强“一件事”、“一类事”等综合办事信息公开,积极探索使用互联网等技术手段让办事人动态掌握办事进展方式,最大限度实现网络化透明化办事。截止目前为止,长春新区共有政务服务事项958个,其中行政许可事项541个。进网厅事项958个,占比50.98%,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100%,新区政务服务中心进厅事项一窗分类受理比重100%,门户网站设置“最多跑一次改革进行时”专栏,根据“放管服”改革进程及时更新办事方式、办事条件等信息,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
(五)强化培训宣传,营造良好氛围。一是增强培训计划性、系统性,科学设置培训课程,三次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交流会,专题讲解《条例》和各时段重点工作任务,把《条例》纳入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重要内容,稳步提升全区干部群众的公开意识和能力。二是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宣传阵地,在新区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设立实体政务公开专区,提供网上查询、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摆放纸质版政府公报及信息公开宣传材料,由专人引导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完善服务功能。三是加强政务新媒体的管理与信息宣传,制定《长春新区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实施方案》规范管理全区各级政务新媒体19个(微博2个、微信15个、小程序2个),指导各级政务新媒体及时开设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公示查询等功能,丰富“长春新区重点企业巡礼”栏目等特色信息宣传渠道,在进一步实现便民利企的同时营造更好的政府信息公开氛围。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2 |
2 |
2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531 |
+8 |
5702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405 |
+38 |
383586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158 |
+27 |
301 |
行政强制 |
48 |
+2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5 |
+2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56个 |
人民币2.9亿元 |
|
2020年本行政区域(或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总数量(非新闻类、消息类):1048条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依据《条例》规定,长春新区各级行政机关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依法保障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全年收到信息公开申请98个,办理98件,办理率100%,全部未向申请人收取费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长春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规范公开渠道、提升工作质量、提高服务水平等方面做出了一定的努力,但是依据《条例》和省市工作部署要求,对标先进单位,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具体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政府信息公开重视程度仍需提升。新区各级行政部门、所属各乡街在政府信息工作中,更多地局限于被动完成工作任务,对于《条例》的理解还不够深入,工作主动性和针对性谋划政府信息工作的水平还有待提高。
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定性仍需加强。按照工作要求,新区各级行政部门、所属各乡街虽然明确了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领导和工作人员,但人员变动过于频繁,工作交接中欠缺沟通,一定程度影响了政府信息公开队伍的稳定性和延续性。
3、主动公开信息数量质量仍需提升。全区政府信息公开数量分布不均匀,多数重点领域公开数量能够保证,个别领域仍然存在公开信息数量较少问题。个别行政部门只注重在本行业网站或本部门新媒体上公开信息,没有将信息同步公开至新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造成政府信息公开不充分现象。公开政策解读类信息数量明显偏少,形式以文字解读材料为主,形式不够多样;目前只做到了规范性文件同步公开解读信息,还未做到所有政策文件同步发布政策解读。
4、政务新媒体管理水平仍需加强。在管理全区政务新媒体方面,以备案制管理为主,人力随机抽查为辅,管理方法还不够完善,多元化的政务新媒体监督管理体系尚未完全建立。
在今后工作中,长春新区将继续以认真落实《条例》为遵循,推动政府信息工作规范化、细致化、层次化发展,进一步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
一是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条例》以及省、市文件精神,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提早谋划年度工作要点,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新区“十四五”规划和营商环境建设总体规划有机结合,聚焦“六稳六保”、“三大攻坚战”等重点任务,在财政资金使用和“三公”经费、重大项目、环境保护、行政审批等重点领域针对性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阵地建设,主动对接省、市,做好省政府集约化网站和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优化公开栏目设置,同步更新信息;抓好新区政务新媒体管理,指导各级政务新媒体丰富原创内容,加强信息宣传,开设便民助企功能,同时严格把好公开信息审核关,打造规范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矩阵。
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建设,健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程序,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动态更新机制、保密审查机制、监督和考核机制;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四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与宣传。组织新区各级行政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人员业务培训,提升业务能力;收集总结新区政府信息公开优秀案例,广泛宣传;适时邀请第三方机构对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促进工作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