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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长春新区政务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9-03-20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长春新区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政务公开落实情况,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五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长春新区门户网站(http://www.ccxq.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长春新区管委会办公室联系(地址: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邮编:130102;电话:81335585;传真:81335553)。

一、政务公开落实情况

2018年,长春新区始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依据,认真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函〔2018〕72号)《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长府办函〔2018〕46号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着力细化工作部署,推进“五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平台建设,强化监督保障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政务公开机构

根据新区机构调整及时充实和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领导小组职责分工,明确政务公开责任主体,市直派驻机构、各乡街也分别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形成联动的政务公开网络,将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规范制度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质量。

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下发《2018年长春新区政务公开工作办法(暂行)》,对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制度等做了进一步的明确。同时拟定了《2018年长春新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规范各单位(部门)主动公开职责,进一步捋顺了工作流程、压实了工作责任,公开重点更加突出。

 

(三)用好各项载体,完善政务公开形式。

 

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一是依托市政府网站和新区本级网站,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把网站列为公开信息的重要途径,开设政务公开、“只跑一次”、软环境之窗、科技创新平台和新闻发布会等专栏,将公开信息编制公开目录,逐一上网发布。二是结合软环境“百户企业大走访”、“千户企业万张服务卡”行动、“问题大整治、服务大提升”等各项创新服务举措,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企业、举办政策培训班、发放新区各项新政、政策宣讲等活动,强化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群众和企业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三是在各级政务(公共)服务中心设置自助查询终端、样表机、公示板,摆放办事指南和事项清单,向社会全面公开进网入厅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流程、提交要件。四是有效发挥微博、微信、广电、报纸等媒体的作用,让不同层次的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

二、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一)突出重点领域公开,着力深化公开内容。

截至目前,主动公开政务信息3984项(互联网公开3312条;政务微博刊发190条;微信公众平台刊发440条)。在重点领域主动公开方面。一是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重点对行政审事项审批部门、办理流程、提交材料、法定时限、承诺时限、咨询电话、投诉电话等进行全面公开。对可实现“只跑一次”目标的事项,按照“成熟一批、公布一批”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事项目录。今年3月2日,长春新区召开软环境建设现场会暨“只跑一次”改革第一批事项发布会,在全省率先启动“只跑一次”改革,第一批391个“只跑一次”事项向社会公开发布。截至目前,新区已有三批965个事项实现了“只跑一次”,并全部公开发布,占全部事项的94.7%,其中,法人事项862项,自然人事项103项,提前完了年初即定计划。二是全面贯彻落实关于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政策。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纳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持续加以推进。三是抓好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教育、基本医疗、环保、灾害事故救援、公共文化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印发《长春新区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工表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本地区、本行业应重点公开的其他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不断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四是加强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按照省、市部署要求,进一步压实公开责任主体,扩大公众监督,增强公开实效,努力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不断提高公共资源使用效益,维护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

(二)开展业务培训,提升窗口人员素质

 

为进一步提升长春新区及所属各开发区政务(公共)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职业素养和服务水平,打造一流政务服务体系,长春新区党政综合办组织全体窗口工作人员参加政务礼仪培训。新区4个政务服务中心、6个公共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及管理人员共110余人参加学习。以“理论学习+现场互动”的形式开展,从政务礼仪规范、情绪掌控与精神面貌、言行举止修为与职业素养、特别办事群众接待艺术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并与参训人员进行互动,现场示范如何规范行为举止、塑造良好形象。

(三)扎实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

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吉林省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有关规定,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日常工作。统一印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提供网上下载。进一步规范了依申请公开办事指南、程序、时限、归档要求及文书样式,完善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处理流程图。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当面、书面申请或通过互联网、信函、传真等途径申请。在规定时限内拟写了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并对申请人进行了答复。截至目前,办理依申请政务公开102件,其中,属于投诉举报1件,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9件、政府信息行政诉讼8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长春新区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省、市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存在一些差距。一是各单位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还不够到位。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意识尚未真正确立,公开政府信息的紧迫感、主动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主动公开信息的质量还不够高。各单位(部门)公开信息主要还是集中在动态类信息,政策解读、公共资源配置类信息更新数量明显偏少;三是信息公开人员力量不足。各单位(部门)虽然制定了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但人员变动过于频繁,工作交接中欠缺沟通,削弱了政府信息公开队伍的稳定性,信息公开工作缺乏延续性。

在今后工作中,长春新区将继续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优化政务公开服务,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切实提升政务公开的效果和水平。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文件精神,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梳理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细化分类、规范表述,特别要做好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征地拆迁补偿、财政资金使用和“三公”经费、环境保护、行政审批等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使信息公开内容更加满足群众的需要。

二是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健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程序,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监督和考核机制,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三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完善以门户网站为主阵地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优化网站栏目,充实网站功能,强化动态更新,为群众能够第一时间,充分全面地了解政府信息提供便利条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长春新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依申请35件次公开事项,未产生纸张、复印费用,因此,未产生相关收费。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工作人员情况。长春新区从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共159人,其中专职人员3人,兼职人员156人。

(二)信息查阅点收费减免情况。2018年,各公共信息查阅点对到场查阅有关政务信息的区内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始终坚持为民、便民、利民的原则,免费提供复印服务,全年共计2000余人次,总计费用约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