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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新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0年,是长春新区实现高质量发展关键之年,做好今年政务公开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准确执行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聚焦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着眼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为进一步打造长春新区一流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支撑。

  一、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用权公开

  (一)以权责清单为依托,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要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梳理辖区内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并按要求公开。新区和各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按权限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公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在此基础上组织编写本级政府行政机关机构职能目录并向社会公开,全面展现政府机构权力配置情况。(各开发区,新区各委办局,各市直派驻机构按照工作职能落实)

  (二)以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为抓手,加强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公开。抓紧构建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凡是直接涉及相对人权益的重大行政决策,都要以适当方式听取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意见。以用权公开为导向,重点聚焦权力运行关键环节、关键岗位,2020年底前编制完成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逐步实现成果转化,确保权力运行到哪里、公开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各开发区,新区各委办局,各市直派驻机构按照工作职能落实)

  (三)以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为重点,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各相关单位(部门)要系统梳理制发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立、改、废,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并动态更新,年底前初步解决底数不清、体系不完善等问题。新区和各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加强统筹指导,逐步整理形成本级政府和本系统制度汇编并集中统一对外公开,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各开发区,新区各委办局,各市直派驻机构按照工作职能落实)

  二、围绕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加强政策发布解读

  (一)助力做好“六稳”工作。围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加强舆论引导,全面阐释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各项政策举措及其效果,主动回应经济社会热点问题,释放更多积极信号,为有效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影响、努力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营造良好舆论环境。拓宽发布渠道,丰富内容形式,增强传播力影响力,充分阐释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长期向好态势,有效提振市场信心。(各开发区,新区各委办局,各市直派驻机构按照工作职能落实。政务营商局负责政 策解读指导和规范,党政综合办负责报送解读材料要件把关。)

  (二)助力落实“六保”任务。实时发布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等相关政策信息。紧紧围绕着力稳企业保就业、增强发展新动能、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确保实现脱贫攻坚目标、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部署和重点工作任务,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尤其要加大为企业纾困、激发市场活力等规模性政策的公开力度,确保政策资金流向、使用公开透明,真正直达基层、直达企业、直达民生,全部落到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落到社保、低保、失业、养老和特困人员身上。(各开发区,新区各委办局,各市直派驻机构按照工作职能落实。政务营商局负责政策解读指导和规范,党政综合办负责报送解读材料要件把关)

  三、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务信息公开

  (一)提高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公开质量。贯彻落实国家和 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向市场主体全面公开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以监管规则和标准的确定性保障市场监管的公正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窗口服务,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精准、便捷的政策咨询。(各开发区,新区各委办局,各市直派驻机构按照工作职能落实,市场监管分局负责业务 指导和规范)

  (二)提高政务服务透明度便利度。全面优化办事流程,通过互联网等技术手段让办事人动态掌握办事进展,最大限度实现网络化透明化办事。根据“放管服”改革进程及时更新办事方式、办事条件等信息。加强“一件事”、“一类事”等综合办事信息公开,进一步提升办事便利度。(各开发区,新区各委办局,各市直派驻机构按照工作职能落实,政务营商局负责业务指导和规范)

  (三)提高经济政策执行效果。提升经济政策发布质量,注 重对基层一线政策执行人员开展政策解读和培训,确保减税降费等各项经济政策在实际执行环节不遗漏、不走样,全面及时惠及市场主体。注重提升经济政策解读回应渠道的权威性,增强解读 回应实际效果。(各相关政策发布单位、部门、机构按照工作职能落实)

  四、围绕突发事件应对,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公开

  (一)及时准确发布疫情信息。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发布工作,让公众实时了解最新疫情动态和应对处置工作进展。融合各类信息发布渠道,有效运用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政务新媒体和各类新闻媒体,全方位解读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本地区、本部门重要工作举措,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支撑。密切关注涉及疫情的舆情动态,针对相关舆情热点问题,快速反应、正面回应,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带头主动发声,以权威信息引导社会舆论。(各开发区,新区卫健局按照工作职能落实,新闻中心负责做好与媒体的沟通协调和舆情工作)

  (二)加强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公开和公共卫生知识普及。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主动公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法定要求,有针对性地加强宣传培训,增强社会公众特别是具体执行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切实发挥应急预案实际效用。大力加强公共卫生知识日常普及工作,特别是把公众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养成的好习惯好做法,以科普作品形式固化下来,并加强宣传推广,提高公众对传染病的防治意识和应对能力。(各开发区,新区卫健局按照工作职能落实)

  (三)严格依法保护各项法定权利。妥善办理涉及公共卫生 事件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除公开后将损害公共利益、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法定禁止公开情形外,最大限度向申请人提供相关信息,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知情权,维护政府公信力。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对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收集的个人信息,要严格落实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保管并妥善处理。(各开发区,新区各委办局,各市直派驻机构按照工作职能落实)

  五、围绕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制度规范

  (一)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以完善内部制度为抓手,以规范答复文书格式为重点,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完善 依申请公开工作配套制度。(各开发区,新区各委办局,各市直派驻机构按照工作职能落实,党政综合办负责统筹做好依申请公 开工作,政法维稳办负责提供法律支持)

  (二)加强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认真落实《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新要求,依托集约化的长春新区官网,建设统一规范的政务公开专栏,增强公开的权威性、易用性和影响力。统一的政务公开专栏集中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要全部公开到位。应具备信息检索、查阅、下载等功能。要做好主动公开内容审查,确保不发生表述错误。要加强网络安全责任管理,确保新区官方网站安全运行。(各开发区,新区各委办局,各市直派驻机构按照工作职能落实,党政综合办负责做好网运营管理)

  (三)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要求,制定新区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工作方案,进一步理顺政务新媒体管理机制,按照“谁开设、谁主办”原则,做好开设整合、内容保障、安全防护、监督管理等工作。以内容建设为根本,不断优化发布、传播、互动、引导、办事等功能,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新区官方网站协调联动、信息互通,提升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整体水平。(各开发区,新区各委办局,各市直派驻机构按照工作职能落实,各级政务新媒体协调指导部门按责任分工负责推动、指导、协调、监督等工作)

  六、强化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保障措施

  (一)明确领导责任。各开发区、各单位(部门)、各乡街 要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负责同志,承担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责任,人员发生变动要第一时间报新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新区和各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加强日常指 导监督,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及时纠正不当行为。

  (二)强化培训工作。要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重要内容,稳步提升全区干部群众的公开意识和能力。新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开发区要切实改进培训工作,增强培训计划性、系统性,科学设置培训课程,提升培训效果。

  (三)规范考核评估。新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梳理本级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中政务公开各项指标,根据新形势新要求予以调整完善。优化第三方评估,清理规范以行政机关名义参加社会上各类政务公开评估颁奖活动。

  各开发区、各单位(部门)、各乡街贯彻落实本要点的主要情况,要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