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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100MB0T683788/2026-09223
分  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 公告
发文机关: 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6年09月14日
标      题: 长春新区城中村改造项目鑫盛嘉园回迁安置公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6年09月14日
索  引 号: 11220100MB0T683788/2026-09223 分  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 公告
发文机关: 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6年09月14日
标      题: 长春新区城中村改造项目鑫盛嘉园回迁安置公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6年09月14日

  为妥善做好征收项目居民回迁安置工作,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定于2026年9月20日,启动吕家窝堡屯、一间村、南岗子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选择鑫盛嘉园小区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回迁选房工作。请回迁居民按照选房排序公示名单,在规定时段前往指定地点办理回迁选房手续。

  一、选房分配原则

  (一)由第三方服务机构结合房源总量、楼层、区位、户型情况,按项目对房源均衡配比,并通过电脑系统自动匹配房源,分配全程由系统自动完成。

  吕家窝堡屯鑫盛嘉园回迁定额房源247套,第三方机构从鑫盛嘉园一期房源中匹配,在定额房源基础上增加12%的备选房源,合计备选房源277套。

  一间村前后楼屯鑫盛嘉园回迁定额房源830套,第三方机构从鑫盛嘉园一、二期房源中匹配,在定额房源基础上增加12%的备选房源,合计备选房源930套。

  南岗子村鑫盛嘉园回迁定额房源13套,第三方机构从鑫盛嘉园一、二期房源中匹配,在定额房源基础上增加12%的备选房源,合计备选房源15套。

  (二)本次回迁选房顺序,以被征收房屋搬迁交付时间顺位公示表为唯一依据,房屋交付时间越早,选房顺位越靠前。

  (三)同一时段完成搬迁验收、且选择同一户型的被征收人,在资料审核区域进行公开抽签方式确定最终选房顺序号,抽签全过程公开、公证。

  二、回迁时间及地点

  (一)办理时间

  吕家窝堡屯城中村改造项目:

日期

项目名称

时间

户型及选房排序号

    9月20日 吕家窝堡屯城中村改造项目 上午8:30

49㎡、64㎡、70㎡

下午13:00

80㎡、90㎡、100㎡、120㎡

  一间村城中村改造项目:

日期

项目名称

时间

户型及选房排序号

9月21日

一间村城中村改造项目

上午7:30

49㎡(1-56号)、64㎡(1-90号)、  70㎡(1-60号)

下午13:00

100㎡(1-63号)、64㎡(91-188号)、70㎡(61-112号)

9月22日

一间村城中村改造项目

上午7:30

80㎡(1-50号)、90㎡(1-75号)、120㎡(1-75号)

下午13:00

80㎡(51-95号)、90㎡(76-154号)、120㎡(76-162号)

  南岗子村城中村改造项目:

日期

项目名称

时间

选房排序号

9月22日

南岗子村城中村改造项目

下午16:30

1-13号

  (二)选房地点:福源街太平社区小剧场

  本次回迁公证机关对选房全流程开展实时公证,严格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全程留痕、阳光操作。

  三、办理所需材料

  被征收人身份证原件;《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原件;

  委托代办:代理人需携带被征收人身份证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安置协议原件、授权委托书;另需提交委托视频(委托人手持身份证录制,作为委托选房佐证材料)。

  四、相关事项说明

  选房当日未按时到场的,丧失自主选房资格,由工作人员按规则代为选房;代选结果由被征收人到村委会领取。

  被征收人已故的,合法继承人/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死亡证明原件、继承公证书原件,确认继承资格后方可办理选房。

  扩大面积差价款,按照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约定标准结算。入住前,回迁居民到指定银行缴纳增加面积款;持身份证、安置协议、《房屋分配证》、银行缴费凭证办理入住。入住具体流程、地点另行通知。

  临时安置补助费发放截止至正式入住通知之日;提前办理入住的,以实际入住日期停发。逾期不办理入住的,停止发放临时安置补助费。已发放补助按最终截止时间核算,多退少补。

  按选房顺序号依次进行自主选房,选定房源当场签字确认;每户仅限确认1套房源,一经确认,不得变更。

  选房区域每次进入2户,每户最多2人入场;现场依次叫号,每号连续呼叫5次,呼叫间隔不少于30秒。单户选房时限3分钟,超时未选定视为放弃自主选房资格。

  房源选定后,回迁居民在《房屋分配证》签字按手印,房屋分配单现场加盖公章生效。

  叫号未应答、超时未选房的,在公证机构监督下,工作人员在同户型剩余房源中代为选定,代选结果当场登记封存。

  如遇不可抗力造成选房延期,将另行发布通知。

  请各位居民相互转告,逾期产生相关后果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