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新区财政局关于收回2022年养老服务等补助资金的通知
长新财预指〔2023〕159号
长春新区社会事业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养老服务补助资金的通知》(吉财社指〔2022〕435号)和长春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养老服务等补助资金的通知》(长财社指〔2022〕1165号)的文件要求,现收回你单位2022年嵌入式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补助资金/万元;2022年省级福彩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38600元。
请你单位按照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养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吉财社〔2018〕862号)要求,结合本区财力,统筹使用养老服务业专项补助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的使用效益。同时,按照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将省级福彩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用于老年福利、儿童福利、救助站基础设施维修改造等方面支出。
为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你单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要求,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工作,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2022年省级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分配表
长春新区财政局
2023年7月26日
附件:
2022年省级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分配表
单位:元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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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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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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嵌入式社区养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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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巡访关爱项目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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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机构综合保险项目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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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儿助学工程项目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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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老年食堂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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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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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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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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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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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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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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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新区
社会事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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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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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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