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新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学生营养餐补助资金的通知
长新财预指〔2023〕153号
高新开发区财政局:
根据《关于印发〈长春市城乡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学生营养午餐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长教联〔2013〕2号)、《关于对长春市残疾学生给予营养餐补贴的通知》(长教联〔2017〕9号)和长春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学生营养餐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长财教指〔2021〕2588号)的文件要求,现下达营养午餐资金3,492元。其中:残疾学生营养餐/元;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中小学生营养午餐3,492元。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执行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059999 其他教育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0999 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资助管理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生营养餐费补助工作, 严格审核受助资格, 严格执行工作程序, 严格按规定使用资金, 杜绝虚报学生人数套取财政专项资金或挤占、 挪用、滞留学生餐费补贴资金的行为。对于挤占、虚列、挪用和套取专项资金的行为,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2022年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学生营养餐补助分配表
长春新区财政局
2023年7月18日
附件:
2022年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学生营养餐补助分配表
单位:元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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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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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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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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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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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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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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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新区京师幼学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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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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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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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新区柒色光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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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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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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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新区童星宇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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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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