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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100MB0T683788/2022-19200
分  类: 督查 ; 其他
发文机关: 新区环保督察整改办
成文日期: 2022年09月18日
标      题: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案件销号公示表(第30批4199号)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9月20日
索  引 号: 11220100MB0T683788/2022-19200 分  类: 督查 ; 其他
发文机关: 新区环保督察整改办 成文日期: 2022年09月18日
标      题: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案件销号公示表(第30批4199号)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9月20日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案件销号公示表

批次
编号

第30批4199号

案件内容

一是长春市高新区天旺名都小区西邻东阳福维汽配厂和光谷大厅,在佳园路西侧位置有异味气体排出,导致周边空气被污染,举报人无法开窗,举报人置疑该气体有害身体健康;二是高新区佳园路至尉山路之间的永春河河水,臭味刺鼻,沿河排污管排出绿色污水,举报人置疑是否是某工厂偷排污水。

调查核实情况

    第一个问题:
    经调查,群众反映问题基本属实。(此案件与第3批受理编号(258)号案件、第21批受理编号(2699)号案件、第24批受理编号(3170)号案件、受理编号(3240)号重复)
    2021年9月16日,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前往现场核实。投诉人反映的是长春一汽富维东阳汽车塑料零部件有限公司,该公司环评及验收手续齐全,共有4个生产车间,主要产污节点为注塑、涂装和烘干工艺,其中,涂装和烘干废气经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或RTO燃烧处理后排放。根据该公司生产计划安排,长春市生态环境局于2021年8月30日晚11时开始至9月4日,陆续对该公司有组织和无组织废气开展监测,所有有组织排放口中各污染物最大值分别为:非甲烷总烃6.63毫克/立方米,苯0.691毫克/立方米,甲苯0.969毫克/立方米,二甲苯0.879毫克/立方米。无组织排放点位中仅厂界东南侧检出非甲烷总烃0.07毫克/立方米,其他点位污染物未检出。监测结果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要求。
    经现场检查,该公司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注塑废气未收集处理,存在异味扰民问题,责令立整立改。因居民区距离该公司过近,即使工艺废气达标排放,在气象条件不利于污染物扩散时,仍存在异味扰民情况。
    第二个问题:
    经调查,群众反映问题基本属实。(此案件与本轮环保督察第3批省内编号258案件、第15批神内编号1682案件、第17批省内编号1958案件、第30批省内编号4119案件重复)
    2021年9月25日,高新区建设管理局前往永春河佳园路至蔚山路之间河段现场核实情况。经查,蔚山路至硅谷大街段无异味,高新区建设管理局通过2021年小区及企事业地下管网排查工作,无企业排污情况。
    永春河蔚山路段至佳园路段全长4.1公里,共有沿河雨水排口25个,均是雨水排口。硅谷大街至佳园路段有异味原因有两点,一是,光谷大街与众恒路交会处3个污水检查井少量返水,有异味。光谷大街与众恒路交会处污水检查井旱季不返水,汛期存在雨中及雨后短期返水现象,返水时有异味。其原因为:光谷大街与众恒路交会处位于南部污水处理厂汇水区,汇水面积大,降雨时抚松明沟、腰丁屯明沟、狼洞沟雨污合流水通过合流管线汇入南部污水处理厂,超过该厂设计运行负荷,超量的雨污合流水造成管网内积水量增加,水位持续上涨,通过管线最低点的检查井返至路面,污水上返路面后,进入雨水管道,从众恒路桥下Y12雨水吐口排出,进入永春河,造成一定污染。二是老城区腰丁屯、狼洞沟、抚松明沟3个合流制截流吐口均有雨污合流水进入永春河造成硅谷大街下游水体污染。
    2021年9月25日,长春市生态环境局长春新区分局深入高新区佳园路至尉山路之间的永春河现场核实情况。经查,佳园路至蔚山路之间涉及的是永春河佳园桥至开运桥段,该河段仅有1处编号为Y06的排污口,为经长春水务集团城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南部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城镇污水尾水排口,现场检查未发现有绿色污水排放。长春市生态环境局长春新区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吉林省元科检测服务有限公司)现场对Y06吐口进行了取样监测,监测结果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氨氮0.786mg/L、化学需氧量36mg/L、总磷0.298mg/L)。

处理和整改情况

    第一个问题:
    为进一步解决异味扰民问题,长春市生态环境局要求该公司严格落实排污许可证的要求,督促其加强废气无组织排放管控,提升废气收集效率和处理效率,对注塑工艺废气收集处理后排放,最大限度降低异味影响。
    目前,该公司已与吉林省正通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签订技术协议,对一车间注塑废气进行收集处理,改造工程正在施工,风筒、集气罩和设备台架已安装完成。其他车间注塑废气已与厂家确定实施方案,近期将签订技术协议并投入施工。结合生产情况,所有改造工程预计11月15日前完工。执法人员将持续督促该公司完成工程改造,确保收集和处理设备稳定投入运行。
    第二个问题:
    群众反映投诉的问题,为2018年中督投诉重复案件,我市对该问题高度重视,通过长春新区、朝阳区及市建设、水利等多部门共同努力,完成了部分市政排水管线及住宅小区、企事业单位分流改造工作,同时加强汛期巡视巡查,清除吐口周边及河道土围堰及垃圾杂物等,有效缓解了汛期溢流量和溢流频次。为进一步推进解决溢流污染问题,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高新区负责加强管网日常管理,确保永春河高新区段吐口上游市政管线无混接、错接问题。雨污分流改造完成前,对河道漂浮物、垃圾等及时清理。同时加大力度清理众恒路桥下Y12雨水吐口。
     二、高新区负责对腰丁屯吐口上游的繁荣小区继续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雨污合流问题立查立改,已于2022年9月15日前完成繁荣小区、红苹果家园、枫树园、宜家7080、宝来雅居、高新怡众名城、富康花园、倚澜观邸、金越逸墅蓝湾、正基科技、住电线束厂、交通学院、欧亚集团、建设集团、君证检测、华煤集团、当代信息、加一健康、登泰克、金越交通、中科应化、中机试验、旷骅健康产业园、天泰电力、国药器械、力登维科技、超维集团、捷翼汽车、鸿达光电子、邦安医药、嘉诚信息31个住宅小区及企事业单位雨污分流改造。
    三、市建委负责抚松明沟吐口上游市管市政管网的雨污分流改造,确保明年汛期前投入使用。
    四、朝阳区负责继续开展抚松明沟、腰丁屯、狼洞沟吐口上游的住宅小区、企事业单位雨污合流情况全面排查、改造,力争在2022年12月末前完成重点住宅小区、企事业单位雨污分流改造。
    五、市水务集团负责加快建设芳草街污水处理厂(计划2021年12月31日通水)和南部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计划2022年12月31日通水)。
    上述系统治理措施陆续完成后,永春河的溢流污染将得到基本解决。
    为防止偷排污水行为,长春市生态环境局长春新区分局将持续强化永春河高新段环境监管,发现排污口有异常排污现象及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溯源调查,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