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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100MB0T683788/2022-15879
分  类: 其他 ; 其他
发文机关: 长春新区城市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2年09月28日
标      题: 长春新区城市管理局户外广告、牌匾标识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发文字号: 长新城管〔2022〕14号
发布日期: 2022年10月03日
索  引 号: 11220100MB0T683788/2022-15879 分  类: 其他 ; 其他
发文机关: 长春新区城市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2年09月28日
标      题: 长春新区城市管理局户外广告、牌匾标识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发文字号: 长新城管〔2022〕14号 发布日期: 2022年10月03日

长春新区城市管理局户外广告、牌匾标识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长新城管〔2022〕14号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确保我区安全有序运行。结合本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属地管理、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对户外广告、牌匾标识安全隐患实施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精准治理,全力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切实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组织机构

  成立户外广告牌匾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周立友

  副组长:王 刚

  成 员:赵 杨、孙卫东、陈大勇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容环卫科。

  三、工作内容及分工

  整治范围为新区市容环卫系统,重点抓好户外广告、牌匾标识和公益宣传的工地围挡的安全工作。对建筑工地围挡广告、商业集中区、公共聚集场所建筑外墙广告牌匾等进行治理。

  (一)开展户外广告、牌匾标识安全隐患大排查

  1、户外广告、牌匾设施钢架结构焊接、螺栓连接是否牢固,有无锈蚀、油漆脱落、龟裂和风化现象,构件连接点(焊缝、螺栓和锚栓)有无松动或焊缝裂痕;

  2、载荷对所附着的建(构)筑物整体安全是否构成威胁;

  3、是否挡窗、门、消防通道;版面是否陈旧、污渍、脱色或破损;LED电子显示屏(含条屏)、灯箱等形式的广告,是否倾斜、倒伏,遮挡门、窗、消防通道,有无残缺破损、污迹,有无断亮问题。

  (二)加强督导及隐患整改工作要求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法定职责,各分区要成立由主要领导带队的检查组,对区域大队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进行检查。对于检查中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限时整改,一般隐患整改率要达到100%,排查重大安全隐患要做到不遗漏。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列出清单、留存影像、建立台账,逐一整改销号,实现所有安全隐患闭环管理。

  四、排查重点

  参照《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技术标准》(CJJ/T149-2021,以下简称《标准》)确定排查重点。

  (一)设置安全方面。影响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市政公用设施、消防设施、消防安全标志正常使用的;影响车辆、船舶和行人通行安全的;危及建(构)筑物安全,以及违反安全疏散、灭火救援、建筑防排烟等相关安全规定的。

  (二)材料安全方面。结构材料、面板材料、连接材料、电器件及照明器材等方面不符合《标准》关于强度、阻燃等安全性能和防护等级等安全规定的。

  (三)结构安全方面。结构构造、电气及控制系统以及接地防雷等方面不符合《标准》有关要求、不能确保设施结构安全可靠的。

  (四)施工安全方面。设施施工未达到《标准》有关工厂制作、施工、安装和安全措施有关要求的,不具有真实有效的施工验收文件的。

  (五)运行管理安全方面。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责任主体未定期开展安全检查、经检测不合格或提供虚假检测报告的。

  (六)其他。存在倾覆垮塌移位、悬挂高空坠落、线路陈旧裸露电灯重大安全隐患的。

  五、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从2022年9月28日至2022年11月3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排查整治(9月28日至10月18日)。各分区局要分别制定具体整治方案,确定重点整治内容,明确任务,及时发现、实时监测,督促企业自行整改、拆除。遮挡门窗、影响消防救援通道的要督促企业立即整改、拆除。

  (二)帮服助拆(10月19日至10月31日)。对存在安全隐患户外广告、牌匾标识特别是对高空字基座、墙体、围挡广告等大型户外广告设施进行重点监控,配合企业相关拆除工作,并告知企业负责人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的户外广告、牌匾标识需要有专业资质人员进行拆除。

  (三)集中攻坚(11月1日至11月30日)。各分区对现有陈旧或设置时间较长的户外广告、牌匾标识要立即采取撤除、更新、加固等措施,对违规设置或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牌匾标识立即拆除,确保万无一失。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意识。各分区主要领导要明确职责分工、任务和标准,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行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严格标准,确保实效。加强巡视监督,对事先预防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到位的要严管严查,确保抓安全整治行动扎实有效。

  (三)查找问题,消除隐患。各分区要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剖析原因,制定有效措施,同时制定并落实防大风、暴雨等恶劣天气下的应急管理预案和应对措施,大风、暴雨等恶劣天气下严禁作业施工,并及时发现、实时监测、有效整改安全隐患。

  (四)加强督察,严格考核。坚决贯彻好“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确保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排查细致,不走形式、不走过场。对工作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隐患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部门将从严追究部门责任人的责任。

  (五)标本兼治,长效管理。在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各分区要每月对户外广告、牌匾标识进行一次安全管理检查,大型户外广告、牌匾标识要有领导包保,每年请具有安全监测资质单位对大型户外广告、牌匾标识进行安全检测,并出具鉴定报告。从源头上加强经常性管理,建立一套科学、长效的“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管理机制。

  各分区10月3日前结合工作实际上报工作方案,每阶段要向新区城管局上报阶段性总结、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排查整改统计表和检查整改台账。11月30日前,要向新区城管局报送开展户外广告、牌匾标识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书面报告,包括工作开展情况(排查数量、发现问题数量、整改完成数量、拆除数量)、发现的问题和采取的工作措施等。

    长春新区城市管理局

2022年9月28日